Gotta Go!》是香港女子組合COLLAR於2022年4月29日通過大國文化集團發行的第三首單曲,由C. Y. Kong作曲、編曲,C. Y. Kong和謝國維監製,Oscar作詞。是寶礦力水特首支廣東話廣告歌。

Quick Facts Gotta Go!, COLLAR的單曲 ...
Gotta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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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AR單曲
發行日期2022年4月29日 (2022-04-29)
格式
錄製時間2022年
類型粵語流行
時長3:26
唱片公司大國文化
作曲C. Y. Kong
填詞Oscar
監製C. Y. Kong謝國維
COLLAR單曲年表
Never-never Land
(2022年)
Gotta Go!
(2022年)
OFF/ON
(2022年)
音樂影片
YouTube上的《Gotta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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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推出後劣評如潮,因為網友指這歌曲涉嫌抄襲日本二人組合YOASOBI的歌曲《向夜晚奔去》,其音樂錄像受到負評轟炸,作曲擔當C. Y. Kong更被封為「音樂裁縫」。

製作

《Gotta Go!》由C. Y. Kong身兼作曲、編曲、監製三職,Oscar作詞,謝國維也是監製之一[1]。歌曲時長3分26秒,以B小調創作,每分鐘129拍[2],主題是「Power of Sweat」[3],是一首節奏輕快、充滿夏日氣色的日系歌曲[3][4]。為配合寶礦力的一貫形象,成員造型和單曲封面均以藍、白二色作主調[3]

發行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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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AR八位成員於1月24日成為寶礦力代言人,在尖沙咀進行簽約儀式

COLLAR在出道12天便成為寶礦力廣告代言人,是寶礦力首支廣東話廣告歌[5],也是COLLAR接下的第一個廣告[6]。1月24日在尖沙咀舉行發佈會進行簽約儀式[7]。拍攝MV時期為2天,期間為拍出夏日的感覺八位成員不惜把衣服弄濕,恰巧拍攝的時候是冬天,令成員蘇芷晴(So Ching)病倒,因此只能拍攝其中一天的鏡頭;成員們甚至要在日落時跳進水中[8]

經過兩個月的籌備後,寶礦力官方在3月30日發出預告片,隔日廣告正式上架[6][9]。8位成員的個人宣傳短片陸續於IG上載,在4月28日,COLLAR官方發佈MV預告片段和宣傳照片[5][10]。隔天中午12時,《Gotta Go!》於《叱咤樂壇》首播[5]。當晚8時歌曲上架各大音樂平台,亦同時首播MV[5]

串流平台榜單表現

日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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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音樂串流平台 榜單 最高排名
臺灣 KKBOX 粵語新歌日榜 8[11]
 香港 本地新歌日榜 5[12]
本地單曲日榜 7[13]
綜合新歌日榜 5[14]
Spotify 最Hit粵語榜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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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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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音樂串流平台 榜單 最高排名
臺灣 KKBOX 粵語新歌週榜 11[16]
 新加坡 9[17]
 馬來西亞 27[18]
 香港 本地新歌週榜 5[19]
本地單曲週榜 8[20]
本地專輯週榜 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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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

歌曲MV上架4小時已突破10萬點擊[8],不足24小時點擊率已破25萬[22]。十一天點擊率突破一百萬。

網民

有網民於連登討論區指出歌曲與日本二人組合YOASOBI的歌曲《向夜晚奔去》相似,特別是中後段的旋律最為相似[23];而開場的部份則被認為與King Cream Soda演唱的《妖怪手錶》開場曲《妖怪碰碰之歌》相似[23],亦有人認為開場部份和《入間同學入魔了!》主題曲類似[24]。網民直指作曲C. Y. Kong並非第一次抄襲,稱他是「音樂裁縫」[25];又有網民發現C. Y. Kong有追蹤YOASOBI兩位成員的Instagram,推斷他應該欣賞YOASOBI的歌曲[4],故不可能未聽過他們的音樂[26]。有網民甚至將《向夜晚奔去》和《Gotta Go!》合併成一支影片上傳網絡[23]

網民普遍認為責任不在COLLAR的八位成員身上,創作團隊的責任較大[23],批評製作團隊把關不力[27]。對於網上的批評,作曲C. Y. Kong在IG限時動態上帖出分別來自香港、台灣及日本的三首歌曲,其中一首是由他作曲的《深息》,疑似是想表達各地都會出現旋律相同的歌曲,但沒有正面回應[28]。經理人戴穎則在4月30日的下午發出帖子,說「責任全在我身上」,表示會汲取今次教訓繼續努力[22]。由於C. Y. Kong一直未正式回應,大批網民湧入他的社交賬號,指責他連累COLLAR,紛紛要求他道歉[26]

有部份網民為COLLAR站台,指出音符不多,旋律一樣不足為奇,算不上抄襲[25]。亦有網民指MV拍得很好,充滿青春活力,顏值「爆燈」[1]

專業評價

電子音樂製作人MAEL於4月30日在他的社交賬號上對比《Gotta Go!》及《向夜晚奔去》,表示「包庇抄襲最終受害的是偶像和你們的耳朵」[26]。而音樂人李澤民(CM)亦轉發MAEL的帖文,認為「在香港玩音樂不容易,希望大家精益求精」[27]。香港月刊《JET》的樂評人余建認為此歌是當時COLLAR最好聽及最具女團風格的歌曲,對於它有抄襲之嫌,感到可惜[29],但他亦覺得以相似度來看明顯是抄襲[30]

影響

受此事件影響,COLLAR先前發行的單曲《Never-never land》和《Call My Name!》亦陷入抄襲風波[31],加上製作團隊多次未有回應,令不少粉絲選擇不再追蹤COLLAR[26]。《Gotta Go!》的MV在YouTube上的不喜歡數有5.4萬,而喜歡數只有2.7萬[32]

商業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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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搭配項目 來源
寶礦力水特香港區廣告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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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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