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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號州際公路(Interstate 595,簡稱「I-595」),是美國州際公路系統的一部分,也是95號州際公路在馬里蘭州境內的一條輔助線。其為約翰漢森公路(John Hanson Highway,美國國道50號和美國國道301號)的一段,從華盛頓特區以東的 I-495(首都環線公路)到安納波利斯的馬里蘭州州道 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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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號州際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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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資訊
管理方馬里蘭州公路局[*]
道路總長19.97英里[1](32.14公里)
公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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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路由於用路人已經習慣其舊有編號(美國國道50號與301號),因此雖屬州際公路系統,路線標記並未改為I-595,為此類未更改路線標記之州際公路路段中距離最長者。

歷史

原始道路

約翰漢森高速公路是美國國道50號在華盛頓特區和安納波利斯之間的路段,建於 1957 年。從華盛頓特區的紐約大道至安納波利斯以北的里奇公路(馬里蘭州州道2號),連接到切薩皮克灣大橋的西側。公路有四條車道,與巴爾的摩-華盛頓園林大道、I-495 和美國國道301號相接,設置苜蓿草型交流道。

升級

在 1980 年代曾計劃將約翰漢森高速公路,在首都環線公路和現今 I-97 交流道之間編入I-97,而 I-97 交流道道馬里蘭州州道70號之間路段改編為I-197。[2]

在 1980 年代初期,曾提議從巴爾的摩興建道路到時稱 I-170的公路,新路將指定為I-595。但由於巴爾的摩市區內的I-70路線被取消興建,該路與州際公路系統的其餘部分擱置,而計劃中的連絡道路也未興建, I-170重新編入美國國道40號。

由於高速公路流量漸增,以及與首都環線公路以及美國國道301號之交流道處行車危險,於1990 年至 1995 年間,利用巴爾的摩市區內州際公路計劃取消後的經費,將首都環線公路和安納波利斯的馬里蘭州州道70號之間的路段,按照州際公路標准進行了改建。最初打算將改建的路段編為 I-68,但 1991 年馬里蘭州西部的國家高速公路完工後由馬里蘭州公路管理局編為 I-68,而約翰漢森高速公路則編為 I-595。

未更改標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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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道50號上的某些路標預留了I-595標記的空間,但並未使用。

2001 年 1 月,公路歷史學家 Scott Kozel 詢問馬里蘭州公路管理局 (MDSHA),為何此公路未被標記為 I-595。管理局的回覆是:「我們不認為在路邊改換路標,或在地圖上改註,對於用路大眾有任何有用的目的」。[3]

到了2011 年,馬里蘭州公路管理局有時會使用 CHART 網站上的 I-595 。在提及該路段的事件該如何稱呼,似乎讓大家自行決定。官方並未提及相關政策變化。

長 19.97 英里(32.14公里)的馬里蘭州595號州際公路,是美國大陸48州的州際公路系統中,最長的未更改標記的路段。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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