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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台灣電視頻道換照爭議是2005年8月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衛星電視審議委員對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頻道撤消執照的爭議。
行政院新聞局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審查委員會於2005年8月對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頻道進行審核執照。最後有七個頻道未通過審核,因而停播:
其中,前六個頻道,據衛星電視審議委員表示,是因播放色情節目,或內容過於商業化,或財務結構不佳,而未通過審核。
主要爭議點落於東森新聞S台一案上。東森新聞S台為東森電視旗下頻道,新聞局認為此頻道多數節目過於商業化、綜藝化。並舉例王育誠主持之節目《社會追緝令》屢次播出「鋼管辣妹」、「應召酒店」等,被核處罰款23次。新聞局局長姚文智面對媒體時亦曾答覆:「(東森新聞S台)腥羶色、違法的情況特別嚴重」。
新聞局其他理由包括:腳尾飯事件即由東森電視工作人員協助「造假」,東森新聞S台及東森新聞台並存問題,以及東森新聞台報導內容問題不恰當,並舉例東森電視董事長王令麟登上CNN及其女兒代言化粧品,亦成為報紙新聞中的一條。但也有消息指出,姚文智原欲關閉東森新聞台,但因種種因素而改為關閉違規較少的東森新聞S台。
蓬萊仙山與歐朋電視台則是因爲一到深夜就播出以色情廣告爲主的「清涼秀」,而遭停播。[1]
8月5日東森新聞報的報導「台灣有線電視撤照風波 國際媒體形容『媒體風暴』」一文中,宣稱各國際媒體反應:
被撤照的電視台陸續提起訴願。當時以財務狀況不良為理由遭新聞局強制撤照停播的龍祥電影台於2006年2月3日獲得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裁定訴願成功,龍祥電影台經營者龍祥育樂多媒體表示將向新聞局提出新台幣十八億元國家賠償。行政院訴願會並於2月17日指出,新聞局原先撤銷東森S台的處分理由未盡充分,應予撤銷;新聞局應在兩個月內重新審查後,另做適法處分。龍祥育樂多媒體與東森電視都聲稱要提起國家賠償。
前新聞局長姚文智於3月9日對此表示,當初不同意龍祥電影台換照,是新聞局頻道審議委員會合議的決定,並非他個人的看法。依照外國案例,做成決議的學者專家應負擔相當賠償責任;審照過程中,新聞局及審議委員會對相關電視台數百名員工工作權的輕忽亦引起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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