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愛爾蘭共和國法令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948年愛爾蘭共和國法令》(英語:The Republic of Ireland Act 1948)是愛爾蘭國會的一項法案,宣佈愛爾蘭應稱作愛爾蘭共和國,並授予愛爾蘭總統根據愛爾蘭政府之建議行使行政權的權力,該法案於1948年12月21日簽署成為法律,並於1949年4月18日星期一生效。[1][2]
該法案通過廢除《1936年行政權力(對外關係)法令》,結束了英國君主制在愛爾蘭的剩餘法定角色。
參考文獻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