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大理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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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大理地震於1925年3月16日22時42分(UTC+8)發生在中國雲南省大理縣、鳳儀縣一帶。此次地震的震級為Ms 7級,震央烈度達到IX度以上[1]。震央地區人口稠密,地震造成的損失較大[5],大理等6縣共5,908人喪生,8,303人受傷,53,031戶受災[6]。
地質背景
1925年大理地震震央位於洱海斷陷盆地南端,地處紅河斷裂帶北段,屬中甸—大理地震帶。洱海斷陷盆地西側蒼山夷平面海拔達3,700—3,800米,東側夷平面為2,700—2,800米,而盆地海拔僅1,960米,對照性地形地貌特徵顯著。深部構造上,震央位於布格重力異常等值線轉折部位,地處以鶴慶為中心的上地幔高導層隆起區西南邊緣,處於地殼厚度等值線轉折部位,地殼厚度約45公里。此次地震發震構造為紅河斷裂帶北段主幹斷裂(即江尾—苴力斷裂),該斷裂全長約180公里,形成於晉寧運動後期,第四紀以來活動強烈。1925年大理地震震央100公里範圍內,震前50年內記錄到8次破壞性地震,最大為1901年鄧川Ms 6.5級地震;震後50年內發生Ms 5級以上地震(不包括本次地震的強餘震)16次,其中Ms 6級以上有5次。[4]
前震和餘震
該地震屬於前震—主震—餘震型[7][4],3月14日(主震前2天)大理開始發生微震,15日地震多次,大理、鳳儀兩地部分房屋稍有受損,16日又震10餘次,有感前震計40餘次[6][8][9],最大前震為3月15日的大理Ms 4¾級地震[4]:104。主震之後至4月2日約有餘震百餘次[1],至當年10月共有5次Ms 4¾級以上強餘震[4]:104,在4月3日的Ms 5½級餘震中,大理、鳳儀之前未倒的房屋多被震倒[1]。
震害情況
地震主要造成大理、鳳儀、賓川、彌渡、祥雲、鄧川6縣受災,震災最重的區域在洱海周圍,包括大理全境、鳳儀東北部、賓川西部、鄧川南部[11]。據統計,大理、鳳儀等六縣5,908人死亡,8,303人受傷,共5.3萬餘戶受災,倒塌房屋11.5萬間,牲畜死亡1.7萬頭[6]。巍山、劍川、永勝、祿豐、昆明、通海、昆陽、建水、個舊等地亦有建築受損,但破壞較輕,沒有人員傷亡記錄[6]。昭通、玉溪、開遠、維西、騰衝、臨滄等地有感[9],最遠的有震感地區距震央約300公里[5]。
坍塌的大理北門城樓
大理文廟正街
大理北大街
大理下雞邑村
鳳儀災民住草棚
彌渡縣城關街
大理縣受災最重,全縣死傷逾萬人,佔總人口的13.1%[6];大理城內牆倒屋塌,煙塵蔽空十餘分鐘,全城官民房屋、廟宇重者夷為平地,輕者牆壁倒塌,完好者百無一二[12];城牆、城樓嚴重坍塌,其中東、北城樓全塌[13];下關西洱河黑龍橋斷為兩截;田間地裂噴涌黑砂濁水,蒼山中和峰出現裂縫;[6]崇聖寺千尋塔、五華樓、弘聖寺塔等古蹟受損,其中千尋塔的塔剎及銅像、銅塔模等文物震落,此後流失[14][6][15][5]。鳳儀縣城牆坍塌四分之三,縣署、監獄、民宅大多傾倒,班莊村壓斃217人,華營村20餘戶全家罹難。[6][14]賓川縣東南城牆倒塌數十丈,四城樓均有崩塌,城內外房屋倒塌十分之二,枯井之泥沙翻騰于田上[6][16]。彌渡縣衙署、監獄、學校及新建的土城、碉樓等盡傾,多處地面有裂縫,姚旗營村房屋九成塌毀[6][1]。祥雲城內外破舊房屋均倒,新築房屋亦多開裂。鄧川縣亦有人員傷亡。[6]
除地震直接造成的損失外,還伴隨着火災、水災等次生災害。地震時,大理城內未熄的燈火與爐火引燃倒塌房屋,倉平巷、北街紙張鋪等多處先後起火,狂風助推火勢,形成綿延一里的火龍,因消防器具被埋、溝渠堵塞,救火艱難,至次日午間方熄,共燒毀鋪房302間、住房128間,燒死19人;[6][14]鳳儀縣十字街、城南街在地震時亦起火,火勢蔓延四處,繡衣街一帶全燒毀[6];賓川縣名莊、南村、玉龍村等地也發生火災,焚屋86所[6]。大理地震後的火災被認為是中國近代最大規模的地震火災[6][9]。地震引發洱海巨浪如吼,海嘯般沖刷沿岸村落,田園廬舍被泥沙淹沒;鳳儀縣樂和村、倒影碑兩處,平地湧出紅水沖壞田廬。[6]此外,震後第四天,災區氣溫驟降至零攝氏度以下,連下大雪,災民衣食住房難以保障,時有凍餓而死者,進一步加重了災情[6][14]。
救災
大理南門施粥廠的災民
安葬遇難者
地震發生後,政府及民間力量開展了救災工作。然而,由於當時雲南自然災害頻發,匪患肆虐,且政府財政困難,導致整體救災效果並不理想[10]。
地方政府承擔了救災組織、救濟工作。滇西鎮守使李選廷於3月18日向雲南省政府電告災情[17]:50-51,大理震災善後籌賑會也於同日成立,統籌清除道路、疏通溝渠、掩埋遺體、設南北粥廠救濟災民等事務;此外,還成立了大理善後工賑局、大理等屬震災負傷治療所等,工賑局負責修復商鋪、恢復工商秩序等,治療所免費收治傷員[10][18]。雲南省政府先後撥發急賑款滇幣6萬元,按「壓斃每丁口給掩埋費2元,壓傷每丁口給調養費1元,受災每戶賑款9角」的標準分配,不足部分由李選廷捐銀一千元補足;並允許災區提用積穀、公款辦賑,並令迅速勘災,電令鄰縣接濟[6][18][19]。由於救濟組織不到位、救災資源短缺,政府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並不突出[17]:66-69。
民間組織和社會個體亦積極參與救災。旅京、旅滬雲南同鄉分別成立「北京雲南震災協濟會」及「旅滬雲南賑濟會」,募款超18萬元[14];華洋義賑會雲南分會撥款中約有滇幣2.4萬元被用於地震救災[14];全國基督教協進會向各教會募捐大洋4739.49元[20];雲南紅十字會劉錦堂、高明奎率隊前往大理,救治傷者並協助掩埋遺體[19];此外,旅緬僑胞、騰越商界、日本駐滇領事糟谷廉二等也曾向災區捐款[14]。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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