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尊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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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尊素(1584年—1626年),字真長,號白安,明末官員,浙江餘姚縣(今餘姚市)人。黃尊素官至御史,屬東林黨人,天啟年間因反對魏忠賢而死於詔獄,是「東林七君子」之一。
生平
黃尊素於萬曆四十三年乙卯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中三甲進士,除寧國府推官,為官謇諤敢言,尤有深識遠慮。天啟二年(1622年)升山東道監察御史,參劾魏忠賢閹黨不遺餘力,天啓五年(1625年)上《士氣已竭》疏[1],被革職為民。天啟六年(1626年),受魏忠賢所害,入詔獄,被拷打致死,年四十三,據說死狀淒烈,頭破血流,體無完膚。與黃尊素同時死難的還有楊漣、左光斗、魏大中、周順昌、繆昌期、周宗建等人。
身後
崇禎帝即位,子黃宗羲懷錐入京伸冤。朝廷為其平反,追贈太僕寺卿,任一子。父黃曰中,亦追贈太僕寺卿。弘光朝,追諡忠端。《明史》有傳。[2]
家族
祖父黃大綬。父黃曰中。母盧氏。
五子:長子黃宗羲為明末清初學者。次黃宗炎、黃宗燧、黃宗轅、黃宗懷。
著作
後人輯有《忠端公集》。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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