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英語:Against Child Abuse,簡稱ACA)於1979年成立,是香港本地一間專門提供全面保護兒童服務的慈善機構,致力消除各種虐待兒童事件,為促進兒童全面成長及發展,推廣一個關懷及無暴力的環境。
防止虐待兒童會在1982年成為香港公益金會員福利機構之一。1993年開始獲得政府撥款,成為政府資助的社會服務機構之一。
防止虐待兒童會於1994年1月由贊助人彭定康夫人(Mrs. Lavender Patten)主持開幕; 由「凱瑟克基金」(Keswick Foundation)支持於1986年8月開設的「屯門中心」位於新界屯門安定邨;防止虐待兒童會總會亦於2011上半年由竹園北邨遷到炮台山木星街3號澤盈中心。
歷史
- 源起
一個名叫黎淑美的10歲女孩於1978年10月獨自步入觀塘警署,當時黎淑美遍體鱗傷,頭髮被人扯下,身體有多處骨折,體重不足40磅。這事引起大眾的關注,為此一群志願人士組織了「防止虐待兒童行動組」,關注虐兒問題[1]。
- 成立
翌年1979年是「國際兒童年」,「防止虐待兒童會」前身一項由香港賽馬會(當時稱為「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資助的試驗計劃成立,研究及確定虐兒問題在香港的嚴重性。1980年7月「防止虐待兒童會」正式成立,以非政府機構註冊。
組織架構
- 贊助人
- 江樂士教授
- 顧問
- 義務法律顧問
- 廖伯賢律師
- 義務核數師
- 楊錫禹會計師樓
- 義務建築及工程顧問
- 何顯毅先生
- 義務建築師事務所顧問
- 何淑珍女士
- 義務兒童精神科顧問
- 黎以菁教授
- 執行委員會成員
- 張志雄醫生(主席)
- 詹德慶先生(副主席)
- 伍金銘先生(義務司庫)
- 郭家強先生(義務秘書)
- 林陳蘭德博士
- 葉柏強醫生
- 應雲壯先生
- 趙寶卿博士
- 鄭慧芬醫生
- 管理委員會成員
- 張志雄醫生(召集人)
- 詹德慶先生(副主席)
- 伍金銘先生(義務司庫)
- 郭家強先生(義務秘書)
- 趙寶卿博士
- 黃翠玲女士(總幹事)
- 雷張慎
服務
- 熱線電話:熱線接獲舉報懷疑兒童受虐或被疏忽照顧的事件,由專業社工跟進調查,確定事件及評估嚴重性,從而向兒童及其家人提供輔助。
- 個案服務:社工處理個案進行調查及採取適當的行動。
- 小組工作:小組工作的服務範圍由教育、治療、發展以至康樂及互助網絡。
- 其他:防止虐待兒童會還提供諮詢服務、進行宣傳、主辦講座及研討會,拓展義工服務,為社工學生及義工提供訓練。
參見
-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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