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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元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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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元標(1551年—1624年),字爾瞻,號南皋。江西吉水縣縣城小東門鄒家人,明代東林黨首領之一,與趙南星、顧憲成號為「三君」。
生平
鄒元標幼有神童之譽,九歲通《五經》,萬曆元年(1573年)舉江西鄉試第五十六名。萬曆五年(1577年)登丁丑科進士[1][2][3]。入刑部觀察政務,與伍惟忠友好,為人敢言,勇於抨擊時弊,九月二十六日,張居正父親病死,首輔張居正居喪不丁憂,元標三次上疏反對「奪情」,「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根本與禽彘無異,結果被當場廷杖八十,發配貴州,潛心鑽研理學。張居正死後,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4],擔任吏科給事中,隨後彈劾罷免了罷禮部尚書徐學謨、南京戶部尚書張士佩;他又多次上疏改革吏治,觸犯了皇帝,被皇帝視為「訕君賣直」,再次遭到貶謫,降南京吏部員外郎。[5]元標稱病告歸,後曾起用為本部郎中,不赴,居家講學近三十年。
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明熹宗起用鄒元標為刑部右侍郎。他在萬曆年間以強直著稱,但家居數十年被起用後為人轉而和易[6][7],因而受到輿論疑惑,而他則笑言說「大臣與言官不一樣。風裁踔絕,那是言官的職事。大臣非大利害,應當護持國體,怎能像少年般沖動呢?」。[8]
天啟元年(1621年)十二月,升任吏部左侍郎,旋即又擢為左都御使。[9]任內,鄒元標上書要求加強地方官員品格能力審核,得到明熹宗稱讚「覽奏吏治民風,詳明剴切,若各巡按官能着實舉行,天下豈有不治」[10];考察地方官員時,元標抱持着「去留惟公」的態度,並批評屬下中辦事有爭議的御史[11];推薦了塗宗浚、李邦華、汪應蛟、吳達可、岳元聲等名臣[12];又曾進言協助平反張居正,鄒元標說「江陵功在社稷,過在身家,國家之議,死而後已,謂之社稷之臣,奚愧焉?」,最後使其復官復蔭。後來,因魏忠賢亂政求去。
天啓四年(1624年),鄒元標在家病逝。明年,御史張訥請毀天下講壇,賣力詆譭元標,魏忠賢於是偽造聖旨把他削籍奪官。崇禎初年,在學生李邦華等廷臣力請下得到平反[13],追贈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賜謚忠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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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著有《願學集》8卷、《太平山居疏稿》4卷、《日新篇》2卷、《仁丈會語》4卷、《禮記正議》6卷、《四書講義》2卷、《 工書選要》11卷、《鄒南皋語義合編》4卷。有子鄒德淇。
家族
曾祖父鄒純傑;祖父鄒廷俸;父親鄒潮。母羅氏。慈侍下[15]。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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