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和國國會(越南語:Quốc hội Việt Nam Cộng hòa/國會越南共和;英語:National Assembly of the Republic of Vietnam[1]),通稱南越國會,是前越南共和國(南越)的國家立法機關。
歷史
越南共和國國會在1955-63年和1967-75年兩個共和國有兩個不同時期。兩個共和國之間是軍方將領們領導的軍管時期,主要是軍人革命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和國家領導委員會。在那段時期國會不活躍。
第一共和國(1955年-1963年)
根據1956年憲法,第一共和國國會有123名代表,一院運作。
軍管時期(1963年-1967年)
從1963年到1967年,越南共和國沒有國會。執政的軍方將領們建立了一些機制來招募文職人員,但沒有在全國範圍內舉行大選。
第二共和國(1967年-1975年)
第一共和國結束後首屆國會是制憲議會(Quốc Hội Lập Hiến),該議會召集起草新的公民政體憲法,從軍方將領們那裏吸收行政權力。在1966年9月11日的選舉中,共有532名候選人競逐117個議席[2][3]。共有4,274,872人投票,佔登記選民的80.8%[4]。大約6個月後,基本法定稿,並於1967年3月18日通過1967年憲法[5]。1967年4月1日頒佈新憲法。[2]
1967年大選選出正規議會,1966年制憲議會解散。然後第二共和國國會在該憲法第三章的框架內運作。與第一共和國不同,這屆國會分為兩院:參議院和眾議院。
參議院有60名議員,稱為「議士」(nghị sĩ),由民選產生,任期6年。每個聯盟都是10人,所以參議院是得票最多的6個聯盟。與依賴地方的眾議員不同,國會聯盟代表整個國家。參議院院址在西貢第二郡[6]。這座建築在2000年被用作胡志明市證券交易所。
越南共和國解體前最後一屆參議院由兩個團體組成。一團屬於1970年當選任期,而另一團則屬於1973年當選任期,也就是說每3年參議院60個議席中的30個必須重選。參議院有11個常設委員會。
截至1974年,參議院有5個陣營:[7]
1974年越南共和國參議院選區按陣營劃分
- 民主陣營,22名議員,親政府
- 統一陣營,17名議員
- 百合陣營,8名議員,反政府
- 蓮花陣營,7名議員,反政府
- 未知陣營(獨立),6名議員
首屆眾議院(1967-71年)有137名代表[8],稱為「民表」(dân biểu),由各地民眾直接選舉產生。到第二屆任期(1971-75年)增加到159名代表[1]。截至1974年,每50,000名選民就有一名國會議員。眾議院任期為4年。議員被分配到18個常設委員會工作。眾議院院址位於藍山廣場[9],1975年後,這座建築成為胡志明市大劇院。
越南共和國滅亡前最後一屆眾議院是在1971年8月選舉產生,下屆選舉原定於1975年舉行。
在1970年代,眾議院有6個陣營:[10]
活動
1972年,當越南人民軍越過一七線進攻廣治時,在紅色的夏天,國會通過了《授權法》(Luật Ủy quyền),授權總統阮文紹擴大其應對軍事形勢的權力。在這種情況下,總統有權通過法令管治國家而毋須國會批准。[11]
1975年4月27日是越南共和國國會最後一次運作,北越和越共軍隊進入首都西貢的大門,參眾兩院都通過一項決議,批准陳文香將總統職位交給他指定的任何人。這次事件是在敵人的壓力下發生,因為共軍不接受與陳文香政府談判。根據法律,這是違憲行為,因為並不符合1967年第二共和國憲法。然而,議員們不得不「違憲救國」[12]。隨後陳文香將權力移交給楊文明,但敵人最終沒有接受,戰爭的政治解決陷入絕望。
歷任國會議長
姓名(中文) | 姓名(越南文) | 任期 | 備註 |
---|---|---|---|
丁文第 | Đinh Văn Đệ | 1967年-1975年 | 末任,1974年起兼任眾議院國防委員會主席,越共間諜[27] |
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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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共和國時期國會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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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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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徽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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