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賣(overselling、overbooking)又稱超售超額預訂,是針對有期限的商品或服務,廠商銷售的數量刻意超過實際可以供給的數量。在旅遊業航空公司住宿業常會有超賣的情形,出現的原因是因為公司認為有些買家不會完全用完之前預訂的量,或是有些買家可能會取消。超賣的作法保證所供給的資源可以100%用在銷售上,使得投資報酬率最大化,避免資源閒置而無法帶來營收。但是若沒有買家取消,就會讓一些客戶無法如預期的使用其商品或是服務,需延後一段時間才能使用。例如若機票超賣,又沒有乘客取消航班,航空公司就會請一些乘客免費升級艙等,或以較優惠的方式改搭其他班次班機。[1]

交通運輸業

航空

機票超售是指超過航班最大允許座位數的銷售行為。為了避免旅客購票後取消行程、不乘機(no show)或誤機帶來的座位虛耗,按照國際航空界的通行做法,航空公司往往選擇在客票緊俏或容易座位虛耗的航班上超售。[2]

發生某一艙位超售無法安排所有乘客乘機,較高艙位有空餘座位時,航空公司一般會以免費升艙的方式安排。如較低艙位有空餘,則會徵集自願降艙旅客,給予經濟、里程補償的方式。發生機票超售、全艙未能安排所有乘客登機時,航空公司一般會徵集自願放棄座位的乘客,有時會以安排下一趟航班升艙、贈送里程或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鼓勵乘客自願放棄座位。若無足夠乘客自願放棄座位,航空公司一般會按票價高低、常旅客會員級別高低順序安排座位,在艙位票價或會員級別等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一般為先到先得,特殊旅客和後續有聯程航段的旅客也會被優先安排。

另一種是員工票(服務票)或有特別折扣的機票,乘客只有在所有其他乘客都辦理登機手續並且服務代理人檢查了飛機上的機位可用性後才能登機。[3][4] 因此,預訂並不能保證有機位:只有辦理登機手續和相應簽發登機牌才能確保最終的機位分配。[5]


朱利安·賽蒙經濟學家首先公開建議航空公司鼓勵旅客在超售的情況下讓出航班上的機位,[6] 而不是將一些乘客隨意留在地面上(這種做法稱為巴恩平格)。[7] 儘管美國客運航空業最初拒絕了這一提議,但他的提議隨後獲得了巨大成功,正如米爾頓*弗里德曼在賽蒙的着作《The Ultimate Resource II》序言中所述。

鐵路、汽車

一般情況下,火車票或汽車票不會發生座位超售情況。

火車票一般會以出售「無座票」、「自由席車票」的方式超出實際座位數量售票。

一些國家基於乘客安全考量,規定行駛於高速公路或特定路線的長程巴士不能販售無座票,每位上車乘客都要有自己的座位。

旅遊業

酒店

由於酒店銷售渠道多樣,除酒店自營的銷售渠道外,還有各種代理商和網絡平台等渠道。各渠道預訂條件各不相同,在無需預付或免費取消條件下,旅客臨時取消或預訂後不入住會影響入住率。在旺季的情況下,有些酒店會放出比最大容量更多的可預訂房數。

發生酒店房間超售無法入住的情況,視銷售渠道的不同,酒店和代理會以協助安排其他酒店、賠付原訂單首晚房費的方式處理。[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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