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磊,中國跆拳道裁判員、運動官員,2010年亞運會跆拳道比賽技術代表,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拳擊跆拳道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
簡歷
1996年,獲得世界跆拳道聯合會國際裁判資格[1],曾擔任2000年悉尼奧運、2004年雅典奧運及2008年北京奧運的跆拳道比賽裁判[2]。
2004年11月30日,時任中國跆拳道協會秘書長的趙磊當選亞洲跆拳道聯盟執行委員。亞跆聯執委會是亞跆聯的最高管理領導組織,當時該執委會是由包括趙磊在內的亞洲各國和地區的13位跆拳道專家組成。趙磊當時同時還擔任亞洲跆拳道聯盟技術委員會的副主席及世界跆拳道聯盟的裁判委員[3]。2009年4月6日,時任中國跆拳道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的趙磊被世界跆拳道聯合會任命為世跆聯的裁判委員會副主席[1]。
廣州亞運會爭議事件
趙磊被台灣認為是2010年廣州亞運電子襪判罰爭議之中的關鍵性人物之一。他擔任跆拳道賽務的職位。爭議發生後,被台灣一些媒體報道為該量級金牌得主吳靜鈺的恩師,進而被一些台灣的媒體及網民認為他是此事件的幕後黑手[4][5]。
對於台灣方面產生的陰謀論,中國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在記者會時予以澄清,趙磊並不是跆拳道教練,他和吳靜鈺之間也不存在所謂的師徒關係[6]。因為不少在2009年之前中國大陸的報導指出,時任國家體育總局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跆拳道部部長的趙磊趙磊在國內評比和選拔國際賽時,多次對吳靜鈺跆拳道的天賦表示讚賞,兩人關係十分要好[7][8],這也讓一些台灣人始終未改變其協助吳靜鈺奪冠而陷害楊淑君的陰謀論。
收賄案
2011年十月下旬,媒體報道趙磊中國警方帶走協助調查,一些媒體猜測是因涉嫌經濟問題。[9][10]
2015年1月4日,因為河南體育局長在法院作證,指稱曾將30萬元人民幣分2次給趙磊,讓河南省在全運會上奪得金牌。法院一審判決,趙磊接受請託收受錢款,符合受賄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判處趙磊有期徒刑10年,沒收賄款30萬元[11]。
曾任職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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