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用賢(1535年—1596年),汝師定宇直隸蘇州府常熟縣民籍(今江蘇常州府江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隆慶辛未進士。萬曆間官翰林院檢討,以諫言張居正奪情」聞名。

Quick Facts 趙用賢, 籍貫 ...
趙用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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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趙用賢石刻像
大明嘉議大夫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籍貫直隸常熟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汝師,號定宇
諡號文毅
出生嘉靖十四年(1535年)四月十九日
直隸常熟縣
逝世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丙申三月十五日
直隸常熟縣
配偶娶張氏,繼娶湯氏、陳氏
親屬(父)趙承謙
(子)趙琦美趙隆美
(孫)趙士春趙士錦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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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戊午應天府鄉試第八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二十五名,三甲二十八名進士,選庶吉士萬曆初年(1573年)授檢討。因反對張居正居喪奪情,抗曰:「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於數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盡於一日。……國家設台諫以司法紀、任糾繩,乃今嘵嘵為輔臣請留,背公議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創異論。臣愚竊懼士氣之日靡,國是之日淆也。」他與吳中行等五人一起受杖刑,時稱「五賢」。用賢體胖,「肉潰落如掌,其妻臘而藏之」。

張居正死後,趙用賢被起用,十一年正月恢復原職,六月升右春坊右贊善兼簡討,十一月充經筵講官,十三年九月升司經局洗馬兼翰林院修撰,充大明會典纂修官,十四年正月補充經筵講官,晉右庶子,十五年二月升南京國子監祭酒,十七年八月升南京禮部右侍郎,十八年十二月改任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二十年六月升左侍郎、仍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教習庶吉士,二十一年七月改官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尋給假回籍。二十四年卒,賜祭葬[1]天啓初,贈太子少保禮部尚書文毅。《明史》有傳[2]

家族

曾祖趙實。祖父趙玭,累贈南京吏部郎中。父趙承謙,官廣東布政使司左參議。嫡母蕭氏,封宜人;生母張氏。慈侍下。兄趙懋、趙憲、趙愈。弟用賓、用貴、用貞。用賢愛好藏書,其子趙琦美,歷官刑部郎中,皆著名藏書家,有書房「脈望館」。孫趙士春崇禎十年(1637年)探花,官翰林院編修;孫趙士錦,同榜二甲進士,官工部主事

註釋

延伸閱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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