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可懷(1541年—1604年),字德仲,號寧宇,四川重慶府巴縣(今重慶市大渡口區)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Quick Facts 趙可懷, 籍貫 ...
趙可懷
大明湖廣巡撫兵部尚書
籍貫四川重慶府巴縣(今重慶市大渡口區
字號字德仲,號寧宇
出生嘉靖二十年(1541年)辛丑六月二十二日
四川巴縣(今重慶市大渡口區
逝世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閏九月初五日
湖廣江夏縣(今湖北省武昌區
配偶配鄒氏,累封淑人
親屬(子)士藎、士直、士亮、士愚、士簡
(孫)承乾、承需、承謙、承豫、承觀、承升、承鼎、承巽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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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四川鄉試第六名,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會試三百七十四名,三甲一百九十六名進士。吏部觀政,本年十月授山東汶上縣知縣,隆慶三年(1569年)閏六月升刑部主事,四年五月改為廣西道御史,五年六月升陝西僉事,六年二月調廣東兵備,萬曆元年(1573年)八月升參議,二年九月升副使,五年六月升按察使,俱照舊管事。八年閏四月復除本省,十年(1582年)五月升廣西右布政使,七月升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1]。十三年三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七月兵科給事中王問卿以趙可懷不堪邊任,疏論之,乃改推王一鶚,可懷聽調。十七年四月起補陝西巡撫,十八年九月以洮河失事論罪,令冠帶閑住。二十二年九月起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僉都御史、巡撫應天,二十六年七月升工部左侍郎,二十九年四月以湖廣稅監陳奉激起民變,改為兵部左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提督軍務,代支可大巡撫湖廣。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任湖廣巡撫期間,因楚宗劫槓案,三十二年二月加升兵部尚書職銜,同年閏九月辛丑遭楚藩宗室朱蘊鉁、朱蘊鍧等人毆打致死[2][3]。後朝廷追贈其太子太保,賜祭葬[4][5]

家族

曾祖趙勲。祖趙仰,庠生贈兵部侍郎。父趙之璧,庠生累封僉都御史贈兵部侍郎。母李氏,累封恭人、贈淑人[6]。兄可宗,弟可進(訓導);可仕;可賔;可學;可選;可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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