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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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20世紀初,有大約400來自巴基斯坦和印度的穆斯林僱員為香港監獄署工作。監獄署的總部辦公室最初在亞畢諾道。他們大多去些利街清真寺進行禮拜。但總部辦公室搬到更遠的赤柱監獄後,為了迎合穆斯林員工的福利和宗教需求,需要在監獄區附近新建一所清真寺。1937年1月1日,赤柱清真寺在監獄內開放。[3]
2009年12月18日,古物古蹟辦事處諮詢委員會將該清真寺評為香港一級歷史建築。[4]
此清真寺的伊瑪目是哈菲茲·阿夫扎爾·汗(Hafiz Afzal Khan)[5],擔任教長已經20多年,還會在清真寺教授古蘭經並主持祈禱。
建築
該沙色的清真寺有一個大祈禱大廳、走廊和庭院。寺前有一個停車區。因在監獄範圍內,該清真寺一般不對公眾開放。
另見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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