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牌照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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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牌照課(英文:Police Licensing Office,縮寫:PLO)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行動處支援部支援科牌照課,主要責任為為各類牌照及許可證的簽發及規管,代表警務處處長執行有關工作,以及協調關於公衆活動的政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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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 警察牌照課:由一名警司出任主管。
人員許可證[6]。由一名高級文書主任領導。
- 社團事務處及放債人牌照組(英文:Societies Office & Money Lenders Licensing Section):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
- 社團事務處
- 放債人牌照組
- 邊境禁區通行證辦事處
- 社團事務處及放債人牌照組(英文:Societies Office & Money Lenders Licensing Section):由一名高級督察領導。
歷史
2010年,警察牌照課處理了47,928宗保安人員許可證的申請、124宗按摩院牌照的申請、203宗當押商牌照的申請以及4,102宗酒牌的申請[9]。
2011年,警察牌照課處理了約64,000宗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122宗按摩院牌照申請、220宗當押商牌照申請以及3,833宗酒牌申請[10]。同年,警察牌照課的中央牌照電腦系統獲公務員事務局頒授監管/執行服務隊伍獎優異獎[11]。
為了提升警務處處理公眾活動申請的透明度,警察牌照課於2012年6月起就公眾活動所施加的條件上載至香港警務處官方網站,方便公眾瀏覽查詢。同年,警察牌照課處理了62,081宗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101宗按摩院牌照申請、218宗當押商牌照申請以及4,184宗酒牌申請。
2013年,警察牌照課處理了64,060宗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119宗按摩院牌照申請,216宗當押商牌照申請以及4,543宗酒牌申請[12]。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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