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大(1949年2月10日—[1]),是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是新黨籍立法委員。
謝啟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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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2-4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1996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 |
選區 | 臺中市選舉區 |
任期 1993年2月1日—1996年1月31日 | |
選區 | 新竹市選舉區 |
新黨第9屆全國委員會召集人 | |
任期 2001年3月17日—2001年12月8日 | |
前任 | 郝龍斌 |
繼任 | 營志宏(代理) 郁慕明(正任)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女 |
出生 | 中華民國江西省上饒縣 | 1949年2月10日
國籍 | 中華民國 |
政黨 | 新黨(1993年至今) |
其他政黨 | 中華統一促進黨(2019年至今) |
父母 | 謝鴻軒(父,1917年-2012年7月7日) |
親屬 | 謝啟剛(弟)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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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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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背景
生平
1967年畢業於台北市立女子師範學院(今 台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
1970年,轉任臺北市吳興國小教師。
1975年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第二部(夜間部)畢業,並於1980年考入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在1984年取得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學位。
1981年,擔任宜蘭地方法院法官。1982年,調新竹地方法院法官。1989年,因不滿吳蘇案判決,曾請辭抗議,但之後接受慰留,繼續留在新竹地方法院。
1991年,轉任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
1992年,在高新武支持下,以無黨籍參選,擊敗國民黨籍候選人,選上中華民國新竹市選區的立法委員。1993年加入新黨。
1995年,選上中華民國台中市選區的立法委員。任內,曾為《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6條之1修法之提案委員之一,而該條文可說解決了《民法親屬編》於1985年間夫妻財產制修正後實務上運作之部分問題,並維護兩性平權。
1998年,以新黨籍選上中華民國台中市選區的立法委員,主持SET電視台節目《凡人啟世錄》。
2001年,當選新黨主席。
謝啟大是少數持續抱持反核四立場的泛藍政治人物,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停建核四時、許多泛藍政治人物支持核四、但她卻願意替停建核四辯論。
她在1990年代對核四的批評,在2011年後廣為人知,並成為反核四的重大理由:核四的設計者(奇異)、整合者(台電)、顧問公司(石威公司)、下包商能力都不足,核四的安全性低於其他核電廠。
- 2008年,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首席仲裁員」
- 2010年,中華慈善總會國學工程中心志工、顧問。
- 2013年,臺北市政府參議,後轉任秘書處專委。
- 2014年中華民國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選舉,謝以無黨籍身分在台北市第六選區(大安、文山選區)自行參選第12屆台北市議員(未獲新黨提名)[2]。11月29日,謝啟大僅獲得9665票,競選失利。
2017年,謝啟大準備參選新黨主席,但其新黨黨證先前遺失,新黨全委會與廉勤會決議以謝啟大補繳近期黨費之日視為入黨之日,發給黨證,認定謝啟大入黨日期為2017年6月8日,導致謝啟大因黨齡不足,無法參選新黨主席。而謝啟大則稱自己參與新黨運作24年從未缺席[3],並兩次起訴新黨主席郁慕明,皆敗訴[4]。
爭議
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謝啟大在國民黨支持者前指控時任國民黨主席、總統李登輝之妻子曾文惠女士私運美金赴美國,遭美國海關退運。曾文惠提起誹謗官司,法院判決謝啟大有罪,刑事部份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民事部份,更一審判決需登報道歉,仍然上訴中。謝啟大在被起訴前,竟離開台灣至中國大陸居留,躲避服刑。2003年11月30日,回到台灣,拒絕繳納罰金,入獄服完刑期,並針對此事出書。
2014年,在卸任檢察總長前夕,黃世銘為謝啟大在私運美金的民事訴訟,提起非常上訴,認為此事可受公評,但被最高法院判決駁回,最高法院認為此事已經過詳細調查,無違法疏失之處。
2014年5月,臺灣媒體報導移居中國大陸十年的謝啟大,於2013年回到臺灣,並在7月時進入臺北市政府擔任秘書處的專委。由於謝啟大將滿65歲,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規定:「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於是臺北市政府聘用謝啟大的事實引發爭議。[5]同月5日,謝啟大的胞弟出面接受記者訪問,表示謝家父親在生前為每個子女一人購置一件房產,謝啟大自己在北京、上海、桃園縣等地都有房產,呼籲姊姊「別賺不該賺的錢」。謝啟大本人則回應:「不要扯到爸爸,我不是退休,我是再出發。」並表示自己問心無愧。
2014年5月7日,臺灣媒體又報導謝啟大曾請假去法院替人打官司,而依照《中華民國律師法》第31條規定:「律師不得兼任公務員。」;此外,還曾在請假期間上中國鳳凰衛視《一虎一席談》節目當來賓,並因此領取報酬。但根據中華民國《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6]
7日,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徐佳青向監察院檢舉北市府濫權、圖利個人,要求監察院查明違失,依法糾彈。[8]而臺北市議會也在同日召開專案報告,討論謝啟大晉用案,以及其負責督導婦幼保護業務內之八歲女童餓死案,此日謝啟大請假,不對外界回應。[9]
2014年5月8日,謝啟大宣佈,已在7日口頭請辭北市府專委職務,放棄領取退休金。市長郝龍斌在8日上午已同意。[10][11]
- 郝龍斌(時任臺北市長):任用謝啟大是「適才適所」。[12]
- 陳彥伯(新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任用謝啟大屬於市長的用人權,若無違法無從置喙。[13]
- 陳政忠(無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郝任用謝破壞公平與正義原則,他公開籲謝,基於個人道德社會公義,放棄申領北市府應核發的退休金,否則請郝自發,不要人情大放送。[14]
- 應曉薇(中國國民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郝市府有特別重用自己人之嫌,市議會不應護短,專案報告結論應送監察院調查。[14]
- 陳永德(中國國民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任用謝是郝龍斌的個人決定,對郝是好是壞不敢斷言。[5]
- 張茂楠(民主進步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謝曾任法官,知法玩法,走法律漏洞,屆齡退休可無限期領到老,公平正義盪然無存。[14]
- 林世宗(民主進步黨黨籍,時任臺北市議員):市府以法條保護謝,謝為此領退職金,是法官最壞的示範。[14]
2016年11月24日,她說(影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研究各國同性伴侶的狀況,並沒有把實行同性婚姻的骨牌效應也納入,很多人說「這是少數」,但「如果我看到一隻蟑螂,不表示只有一隻蟑螂,牠後面有幾百隻蟑螂」,代表當這個事件出來的時候,後面有非常多隱性的狀況沒有分析。
謝啟大曾因指控時任國民黨主席、總統李登輝之妻子曾文惠女士私運美金赴美國,遭美國海關退運。曾文惠提起誹謗官司,法院判決謝啟大有罪,遭誹謗告訴判刑,但離境三度傳喚不到,遭台北地檢署通緝,後移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並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首席仲裁員」。
謝啟大曾在2000年時,指控李登輝的太太曾文惠女士私運美金赴美國遭美國海關退運,因而被提告誹謗官司,一度離開台灣躲避風頭後,終回台灣服完刑期。這批被謝啟大指稱的以麻繩捆綁的美金現鈔,經美國銀行在台灣的分行追認,使謝啟大難逃坐牢的命運。
2012年2月,謝啟大替曾被提報流氓的前立委羅福助(因涉炒股案遭限制出境)作證,稱「羅不會逃亡」;結果羅福助之後疑似逃亡中國大陸,讓謝相當難堪。
2016年2月,謝啟大參加壹電視政論節目《正晶限時批》談到二二八事件時引用從國史館借出的史料著作指出,《斃俘自新暴徒統計表》中顯示,基隆擊斃台人19人、台北11人、新竹3人、中部7人、南部0人、東部3人,228軍隊清鄉死亡人數一共擊斃43名台灣人,俘虜585人,送交自新3022人。謝啟大向在場其他來賓表示,這份資料可以被認為是捏造,但謝補充說,當時軍隊必須向上呈報清鄉成果與相關數字,且當時國民黨政府是統治者,「沒有必要造假」[15]。
相關著作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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