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凡那,全名琴加拉·維蒂爾·德萬·奈爾(英語:Chengara Veetil Devan Nair,1923年8月5日—2005年12月6日),第三任新加坡總統。新加坡建國之父之一。
年輕
出生於馬六甲的蒂凡那,在10歲那年,全家搬到新加坡。1940年在新加坡的維多利亞中學畢業。雖然沒有進入大學,但蒂凡那的英文造詣之高是公認的。這可從他在國會的演詞及他所發表的文告和文章中窺見。
生平
約在1948年緊急狀態實施前後,蒂凡那參加了反英同盟(Anti British League),這個組織被認為是親共的。 1954年蒂凡那加入了在新加坡剛成立的人民行動黨,1956年,新加坡陷入動亂(學聯和工運群起反對政府),林有福(時任首席部長)下令逮捕219人,包括林清祥、方水雙及蒂凡那等人。
1959年蒂凡那出獄後,1964年4月在馬來西亞舉行的國會大選時,蒂凡那代表人民行動黨參選雪蘭莪州吉隆坡孟沙區國會議席。其他八名候選人全部落選,只有蒂凡那中選。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聯邦後,人民行動黨註冊被吊銷。蒂凡那與馬來西亞的人民行動黨黨員吳福源、無黨籍的森美蘭州芙蓉國會議員曾敏興醫生、來自柔佛州的政治秘書林吉祥等重新組織新政黨。蒂凡那本來想用回人民行動黨黨名來註冊,不料因為社團註冊局認為人民行動黨為外國政黨並使人混亂而不獲批准,他只好把黨名更改為民主行動黨,之後民主行動黨由蒂凡那在1966年3月18日獲得註冊。他在馬來西亞孤軍作戰,他成了新註冊的「民主行動黨」的首任秘書長[1]。1967年7月25日,蒂凡那令人意料之外地宣佈辭卸黨秘書長職,繼續擔任國會議員,但已表明不會再參加來屆的馬來西亞國會選舉。1969年,蒂凡那回到新加坡,從1970年開始,他領導職總(NTUC),直到1981年新加坡國會推選他為新加坡總統為止。
辭職
1985年,李光耀發現蒂凡那酗酒後舉止異常,在專家診斷後,勸他辭職。根據1985年10月7日香港《明報》引述路透社於6日發佈的新聞稿轉述,「因為承認自己是酒鬼而辭職的前任新加坡總統蒂凡那,說帶了得到自由的感受雜開新加坡,準備到(美國)華盛頓去定居。」[2]。離職後的蒂凡那後來(1987年)在《遠東經濟評論》撰文否認他是一個酗酒者,導致李光耀提出訴訟。蒂凡那於1995年移居加拿大安大略省。1999年,蒂凡那在加拿大接受一家報紙訪問時,又再指醫生對他診斷錯誤,也對李光耀有所指責,於是又是一場官司。他們倆人的恩怨也因蒂凡那於2005年在加拿大逝世[3]而劃上句號。
家庭
蒂凡那有3個兒女,5個孫子。他的長子Janadas Devan是《海峽時報》一位資深的編輯。他的次子Janamitra Devan是McKinsey & Co(麥肯錫)高級研究員,他的第三個兒子Janaprakash Devan是在加拿大一個民營企業家。他唯一的女兒Vijaya Kumari Devan仍然居住在安大略哈密爾頓。
個人評價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2014年時表示:「蒂凡那先生是我們工會領袖的先驅。他建立起非共產的勞工運動。他也擔任職工總會的秘書長,服務多年 ,貢獻很多。」[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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