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選舉委員會(英語: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FEC)是一個旨在監管美國聯邦選舉時競選資金使用的獨立機構。[1]1974年修改聯邦選舉法後該委員會成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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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國家的類似名稱機構不同,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並不負責舉辦或管理選舉,依美國憲法,選舉由各州負責舉辦。
委員
聯邦選舉委員會由六位成員組成,均由總統提名,並須參議院同意。每位成員任期六年,每兩年改任其中的兩名。但是,成員的任期屆滿後將繼續任職,直到參議院同意繼任者為止﹐但可以隨時辭職。根據法律,委員會裏不能有超過三位成員來自同一個政黨,確保決策是沒有黨派色彩。每個委員會的決議需要至少四名成員同意,其中主席無表決權。主席由六名成員每年輪流擔任,但在每位成員的每個六年任期中只能擔任一次主席。但是,如果成員的任職期超過六年,並且未任命任何繼任者,則可以多次擔任主席。
現任成員
姓名 | 職務 | 政黨 | 提名總統 | 就職時間 | 任期[3] |
---|---|---|---|---|---|
Allen Dickerson | 主席 | 共和黨 | 當勞·特朗普 | 2020年12月17日 | 2025年4月30日 |
Dara Lindenbaum | 副主席 | 民主黨 | 喬·拜登 | 2022年8月2日 | 2027年4月30日 |
Ellen L. Weintraub | 委員 | 民主黨 | 喬治·沃克·布什 | 2002年12月9日 | 2007年4月30日
任期已完結—繼續任職直到任命繼任者為止,繼任者將任職到2025年4月30日 |
Shana M. Broussard | 委員 | 民主黨 | 當勞·特朗普 | 2020年12月15日 | 2023年4月30日 |
James E. Trainor III | 委員 | 共和黨 | 當勞·特朗普 | 2020年5月19日 | 2023年4月30日 |
Sean J. Cooksey | 委員 | 共和黨 | 當勞·特朗普 | 2020年12月14日 | 2021年4月30日
任期已完結—繼續任職直到任命繼任者為止,繼任者將任職到2027年4月30日 |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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