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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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決議聯合國全體成員國投票決定,大部分只要獲得參與投票(即排除那些未投票或投棄權票的成員國)的過半數以上成員國的支持即獲得通過。但是凡涉及「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建議、安全理事會非常任理事國之選舉、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理事國之選舉、託管理事會理事國之選舉、對於新會員國加入聯合國之准許、會員國權利及特權之停止、會員國之除名、關於施行託管制度之問題,以及預算問題」等「重要問題之決議」,則需要獲得參與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國的支持才可通過。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並無任何法律約束力,僅有道德上的意義。[1]

重要的聯合國決議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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