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美國眾議院通過彈劾議案,正式以煽動叛亂(incitement of insurrection; sedition)的罪行彈劾美國第45任總統當勞·特朗普。此次彈劾是因為特朗普嘗試推翻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結果、曾向佐治亞州州務卿施壓造票以及一周前(1月6日)涉入煽動造成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的行為[1],這也是總統史上最快彈劾成案的例子。特朗普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彈劾兩次的總統(也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彈劾兩次的官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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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彈劾之前,眾議院議長蘭茜·佩洛西說,如果副總統邁克·彭斯及特朗普的內閣都沒有採用第25條憲法修正案剝奪特朗普的總統權力,眾議院就會正式彈劾特朗普[3],如果來得及的話會將權力交予彭斯以完成政權交替作業[4]。1月12日,彭斯寫信正式拒絕[5]。
1月11日,美國眾議院超過兩百名支持者(co-sponsors)[6]把彈劾議案提上日程,指控特朗普「煽動對美國政府的叛亂」與煽動在國會大廈的違法行為[7]。1月13日,美國眾議院以232-197的比例通過彈劾議案。這次對特朗普的彈劾是美國歷史上第四次對美國總統的彈劾。這次的彈劾議案受到了十名共和黨眾議員的支持,是美國歷史上收到兩黨支持最多的彈劾[8],這也是第一次多數黨黨團內所有的代表都支持彈劾。
2月9日,雖然特朗普已在1月20日卸任下台,但若他被定罪之後可再透過簡單多數決提案使其無法復任公職,所以在議會內二次彈劾案的程序仍將繼續推動,此日起正式審判在參議院臨時議長派屈克·萊希主持參議院之下開始。2月13日,參議院經過五天的審判程序後,57名參議員投票認為特朗普有罪、43名認為無罪。因「有罪」票數未達到在場參議員的三分之二(也就是67票),臨時議長宣佈特朗普無罪。
背景
2021年1月,特朗普總統就因為他嘗試推翻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結果的種種行為被批評。1月2日,特朗普打電話給佐治亞州州務卿布拉德·拉芬斯珀格,向州務卿施壓要求州務卿幫他「尋找11780張選票」(find 11,780 votes)來推翻佐治亞州的總統選舉結果,因為拜登在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中,以11779票之差贏得佐治亞州,佐治亞州是全美所有州中拜登與特朗普的得票比例差距最細微(0.2356%)[9]。
1月6日中午,特朗普在白宮前舉行「拯救美國」集會,再三要求即將主持國會點票的副總統彭斯推翻選舉結果,最後引發了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被認為是構成了「對美國的叛亂」的罪行[10]。
2021年剝奪特朗普總統職務的方案
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之後,國會議員、特朗普的內閣、政治評論家、與法律學者考慮了四種剝奪特朗普總統職務的方案:辭職、採用第14條修正案、採用第25條修正案與彈劾。
美國總統可以辭職。在這種情況下,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與美國憲法第25條修正案的規定,副總統將自動成為總統。
如果特朗普辭職,則副總統邁克·彭斯就會成為第46任美國總統,同時會打破紀錄成為就任時間最短的總統(只有不到7天,直到權利被交接到第47任總統祖·拜登)。這項紀錄之前是由美國第9任總統,上任31天即去世的威廉·亨利·夏里遜所保持。這也將會是美國歷史上第二次的總統辭職,第一次是1974年尼克遜因為水門事件與被認為是不可避免的彈劾而辭職。
1月7日,因為政府的內部壓力、有關剝奪權利的威脅、與多個官員辭職的事件,特朗普在電視上保證會有一個「有序的權力交接」(orderly transition of power)[11]。1月8日,特朗普在白宮說,他不會考慮辭職[12]。1月9日,紐約時報報道,特朗普告訴白宮官員,說他後悔做出了「有序的權力交接」的保證,並且還說他不可能辭職[13]。
美國憲法的第14條修正案是美國內戰之後「重建時期」的修正案之一。其第三款表明:
無論何人,凡先前曾以國會議員、或合眾國官員、或任何州議會議員、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員的身份宣誓維護合眾國憲法,以後又對合眾國作亂或反叛,或給予合眾國敵人幫助或鼓勵,都不得擔任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和副總統選舉人,或擔任合眾國或任何州屬下的任何文武官員。但國會得以兩院各三分之二的票數取消此種限制。[14]
代表紐約州第14國會選區的國會代表、民主黨人亞歷山德里婭·奧卡西奧-科爾特斯支持使用這個修正案對付特朗普[15]。
如果特朗普因為這條修正案被彈劾職位,則副總統邁克·彭斯仍然會成為第46任美國總統,同時依然會打破紀錄成為就任時間最短的總統。這個方案如果被實行,則就會使美國現代歷史上第二次動用第14條修正案第三款:第一次是在1919年用來禁止因違反了美國1917年間諜法而被定罪的域陀·L·伯格爾成為眾議院議員[16]。這也會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第14條修正案被應用到一個在職的美國總統身上。儘管如此,這個方案被人們認為是最不可能的選擇之一[17]。
美國憲法的第25條修正案是在1967年通過的,其對美國總統和副總統職位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時的繼任程序作出了修正和規定,並增加了由副總統和內閣成員判斷總統是否能夠繼續履行職責的新條款。其中,修正案第四款(Section 4)規定,
凡當副總統和行政各部長官或國會以法律設立的其他機構成員的多數,向參議院臨時議長和眾議院議長提交書面聲明,聲稱總統不能夠履行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時,副總統應立即作為代理總統承擔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
- 此後,當總統向參議院臨時議長和眾議院議長提交書面聲明,聲稱喪失能力的情況不存在時,他應恢復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除非副總統和行政各部長官的多數或國會以法律設立的其他機構成員的多數在四天之內向參議院臨時議長和眾議院議長提交書面聲明,聲稱總統不能夠履行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在此種情況下,國會應決定這一問題,如在休會期間,應為此目的在四十八小時以內集會。如國會在收到後一書面聲明後的二十一天以內,或如適逢休會期間,則在國會按照要求集會以後的二十一天以內,以兩院的三分之二的票數決定總統不能夠履行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副總統應繼續作為代理總統履行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否則總統應恢復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14]
簡要來說,第四款規定,副總統和內閣多數成員可以共同宣告總統無法履行職責,之後總統的職責和權利會立刻轉移到副總統手上。
如果2021年,第25條修正案第四款被採用,則副總統彭斯會成為「代理總統」,履行所有總統的權利和職責。特朗普將繼續持有總統的頭銜,只不過被剝奪了總統的權利和職責。第25條修正案第四款從未被使用過[18][19]。若要採用本修正案,則需要彭斯和內閣的至少8名成員的同意。根據第四款的時間要求,彭斯可以擔任代理總統直到拜登就職。
在1月6日當晚(也就是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當晚),CBS新聞報道,總統的內閣正在討論是否採用第25條修正案[20]。由美國眾議院議員大衛·西西里尼帶領的眾議院司法委員會(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的十名民主黨成員寫信給彭斯,「激動地要求」(emphatically urge)彭斯動用第25條修正案來宣告特朗普「無法履行總統的權利和職責」[21][22]。
1月7日,運輸部長趙小蘭與教育部長貝琪·德沃斯(都是總統內閣成員)相繼辭職[23][24]。根據報道,德沃斯討論了關於動用修正案,並且在發現彭斯不支持動用修正案之後,決定辭職[25]。民主黨參議員伊利沙伯·禾倫發推文指責德沃斯辭職的行為[25]。隨後,眾議院多數黨黨鞭占·克萊伯恩亦指責德沃斯和趙小蘭「逃避責任」(running away from their responsibility)[26]。1月10日,CNN報道彭斯尚未排除使用第25條修正案,並且如果特朗普變得「更加不穩定」(more unstable),希望能夠保留這個選項[27]。
1月12日,眾議院規則委員會(House Rules Committee)通過了一項無約束力決議,要求彭斯動第25條修正案[6]。在同日彭斯寫給佩洛西的信中,彭斯重申了他反對動用修正案。信中,彭斯認為,第25條修正案的目的是處理總統失能的情況,而在權力交接的中途動用此修正案來「懲罰與篡位」(punish and usurp)特朗普會削弱美國聯邦政府和行政部門的穩定性,並且會設立一個「非常可怕的」(terrible)先例[5]。儘管如此,同日眾議院以223-205的比例(5名代表未投票,都是共和黨人)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彭斯去採用第25條修正案。眾議院議員亞當·金辛格是唯一一個支持這項決議的共和黨代表[28]。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二款第5節規定如下: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三款第6節規定如下:
參議院獨自擁有審判一切彈劾案的權力。為此目的而開庭時,全體參議員須宣誓或作代誓宣言。合眾國總統受審時,首席大法官主持審判。無論何人,非經出席參議員三分之二的同意,不得被定罪。[29]
彈劾始於眾議院,彈劾議案亦由眾議院編撰。眾議院投票是否通過彈劾議案。這投票需要簡單多數即可通過,而提出彈劾議案的民主黨是當時眾議院的多數派。眾議院通過後,被告人也就所謂的被「彈劾」了。隨後,由參議院對被告進行審判。如出席的參議員中有三分之二的多數認定被告有罪,則判定其有罪。如果被告正在任職,則被判有罪後即自動被解職。在判定有罪之後,參議院可以投票決定是否還禁止被告今後再次擔任聯邦職位(包括選舉及任命的職位),這個投票只需過半數同意即可被通過。被參議院判罪的被告仍有可能遭到刑事審判。大部分法律學者認為參議院彈劾案審判在被告離職後仍可進行,目的是剝奪其今後重新任職的權利或某些在任職時獲得的待遇(例如退休金),不過這一觀點有爭議。如果出席的參議員中認定被告有罪的票數不足三分之二,則認定被告無罪,不作處罰。
若彈劾於定罪發生於特朗普任期結束之前,彭斯就即可成為第46任總統。與辭職的情況一樣,彭斯將成為就任時間最短的總統。但是,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米奇·麥康諾已經拒絕提早召集參議院來審判特朗普,這代表參議院會在特朗普任期結束(1月20日)之後才舉行彈劾案的審判程序[30]。
眾議院彈劾
1月7日,眾議員伊爾汗·奧馬爾(D-MN-5)編撰了一份彈劾議案,並在1月8日在她的推特上公佈了部分議案[31],表明「特朗普留在總統職位上每留一分鐘,我們的國家、民主、和國家安全就會遭受更大的危險」[原文 1][32][33]。這份彈劾議案的第一款指控源於2021年1月2日特朗普與佐治亞州州務卿布拉德·拉芬斯珀格的通話,嘗試推翻佐治亞州的總統選舉結果[33]。第二款指控源於特朗普在2021年1月6日的行為,認為他的唯一目的是「引起暴力,並阻礙國會根據憲法確認2020年選舉的結果」[原文 2][33]。
1月8日,CNN得知眾議院議員大衛·西西里尼(D-RI-1)、劉雲平(D-CA-33)、與占美·拉斯金(D-MD-8)也編撰了另一份彈劾議案,其收到超過110位議員的支持[34][35][36]。這份彈劾議案的第一份指控標題為「煽動騷亂」(incitement of Insurrection),其指控特朗普1月6日的行為「鼓勵了——也可以預見地導致了——在國會大廈的非法行為」[原文 3][37]。根據這個指控,特朗普導致了「一群暴徒非法地入侵了國會大廈」[原文 4]並且「做了暴力的、致命的、毀滅性的、和騷亂性質的事情」[原文 5][38]。截止至1月10日,美國眾議院裏有210個議員支持這份彈劾議案[39]。
2021年1月11日,在眾議院裏,議員大衛·西西里尼(D-RI-1)、劉雲平(D-CA-33)、與占美·拉斯金(D-MD-8)正式提出了彈劾議案,指控特朗普的行為「煽動騷亂」。彈劾議案中表明,特朗普的行為「威脅了民主系統的完整性、干涉了和平權力交接的過程、並危及了政府[立法部門]的平等地位」[原文 6]使稱,如果特朗普完成他的任期,則是「對國家安全、民主、與憲法的威脅」[原文 7][6][40]。同日,這份222名眾議院民主黨議員中由218名宣佈支持(co-sponsors)彈劾議案,確保了彈劾議案得以通過[41]。
1月12日,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提名了下列議員為「彈劾經理人」(impeachment managers)[42]:
1月13日,眾議院以232-197的比例投票通過彈劾議案[44]。所有的眾議院民主黨議員都支持彈劾。同時,下列共和黨眾議院議員支持彈劾議案[45]:
參議院審判
1月13日,參議院時任多數黨領袖米奇·麥康奈爾拒絕(在1月19日之前)提早召集參議院來審判特朗普[46]。因此,參議院在特朗普離任之後才會審判特朗普,故彈劾案的審判程序不會在他的任期內開始。即便如此,若參議院以三分之二的多數判定特朗普有罪,則可以再以簡單多數來禁止特朗普再次擔任公職。
1月25日,特朗普彈劾案送交參議院審理。一般來說,彈劾現任美國總統時,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應當主持參議院的審判。但是,因為被告不是現任美國總統,審判由美國參議院臨時議長派屈克·萊希主持[47]。
1月26日,共和黨參議員蘭德·保羅認為第二次特朗普彈劾案違反美國憲法,於是提出立即停止彈劾特朗普的動議,結果該動議以55票反對45票贊成未能通過[48]。2月9日,參議院檢察官和特朗普的辯護團隊辯論4個小時,討論參議院審判程序是否符合憲法。同日,參議院以56票支持44票反對,認為審判符合憲法[49]。2月10日中午開始,眾議院彈劾經理和特朗普律師團隊在兩天內各自有16個小時進行陳述[50][51]。
2月13日,57名參議員投票認為特朗普有罪、43名認為特朗普無罪。因為有罪票數沒有達到要求的67票,參議院宣佈特朗普無罪[52]。這次投票,所有的50名民主黨參議員一致認為特朗普有罪。同時,下列7名共和黨參議員也認為特朗普有罪[53]:
這是美國歷史上參議院裏收到支持程度最高的一次彈劾案,也是第二次被告人的同黨派內的參議員支持彈劾(第一次是第一次特朗普彈劾案中,猶他州的米特·羅姆尼投票認為特朗普有罪)。
輿論與反應
1月8日,超過200名國會議員已經支持彈劾特朗普或者動用第25條修正案[54],其他不少媒體與政治組織也表示支持。特朗普被彈劾後,參議院要審判彈劾案。截止至1月8日,參議院對彈劾的支持程度還未能確定,主要原因是特朗普剩餘的任期較短[2]。1月11日,24名前共和黨國會議員表示對彈劾的支持[55]。FiveThirtyEight 民意調查網站表示:大約有85%的民主黨人、49%的獨立選民和16%的共和黨人支持彈劾。該網站還發現,特朗普的支持率在抨擊後大約下降了8%。[56][57]
- 民主黨議員
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當天,包括塞斯·摩爾頓、亞歷山德里婭·奧卡西奧-科爾特斯、與嘉芙蓮·克拉克等等眾多眾議院民主黨議員支持立刻彈劾特朗普,或者通過第25條修正案來彈劾特朗普[58][59][60]。眾議院議長(民主黨人)佩洛西也表達支持,認為要動用第25條修正案彈劾特朗普,要不然她就會準備彈劾程序[61]。佩洛西稱特朗普是「非常危險的人,不應該繼續履行總統職責」[原文 8][62]。
當天,民主黨議員劉雲平與查理·克瑞斯特公開要求副總統彭斯動用第25條修正案彈劾特朗普[63][64]。
- 共和黨議員
1月7日,議員亞當·金辛格在推特上發文支持使用第25條修正案,成為第一名支持彈劾特朗普的共和黨籍眾議院議員[65][66]。
1月12日,美國眾議院的排名第三的共和黨領導人(third-ranking GOP leader),也是共和黨黨團的領導人利茲·切尼說,她會支持彈劾[67]。在此之後,眾議院共和黨領導人表示他們不會要求共和黨議員反對彈劾[68]。
- 民主黨議員
1月7日,參議院少數黨領導人查克·舒默與許多其他的民主黨參議員要求特朗普被立刻彈劾[70][54]。
1月11日,參議員喬·曼欽(D-WV)認為,眾議院在這周投票彈劾議案是「不明智的」(ill-advised),因為參議院不可能在特朗普任期結束之前審判特朗普。他認為國會應該在拜登就職之後再進行彈劾特朗普的程序[71]。
- 共和黨議員
1月8日,共和黨參議員本·薩斯提到,因為特朗普違反了他的總統宣誓,薩斯願意考慮彈劾[72]。同日,參議員莉薩·摩爾科斯基公開要求特朗普辭職,說道:「我想要彈劾他(特朗普),他(特朗普)已經造成了足夠的傷害了」[原文 9][73]。摩爾科斯基還提到她可能會退出共和黨,說道:「如果共和黨變成了所謂的『特朗普之黨』,則我真誠地質疑共和黨是否真的適合我」[原文 10][74]。
1月9日,共和黨參議員帕特·圖米稱他認為特朗普犯了可彈劾的罪行,但是沒有透露在審判中他會怎麼投票[75]。1月10日,圖米認為「對我們國家最好的一條路是,總統辭職並且儘早離開」[原文 11][76]。
1月12日,紐約時報報導,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米奇·麥康諾對眾議院的彈劾計劃表示「滿意」(pleased),同時認為彈劾的做法會讓把特朗普從共和黨驅逐出去的行為更加容易[77]。
下列州長和副州長認為應當彈劾特朗普:
- 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加文·紐瑟姆(民主黨)[78]
- 伊利諾州州長J·B·普利茨克(民主黨)[79]
- 馬利蘭州州長拉里·霍甘(共和黨)[80]
- 馬利蘭州副州長洛伊德·盧瑟福(共和黨)[81]
- 麻省州長查利·貝克(共和黨)[82]
- 紐約州州長安德魯·庫默(民主黨)[83]
- 新澤西州州長菲爾·墨菲(民主黨)[84]
- 北卡羅萊納州州長羅伊·庫珀(民主黨)[85]
- 佛蒙特州州長菲爾·史葛(共和黨)[86]
- 維珍尼亞州州長拉爾夫·諾瑟姆(民主黨)[87]
- 華盛頓州州長傑伊·英斯利(民主黨)[88]
- 前加利福尼亞州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共和黨)[89]
- 前新澤西州州長克里斯·克里斯蒂(共和黨)[90]
- 前麻省州長威廉·韋爾德(共和黨)[91]
美國國務院內大約175名外交官認為特朗普的行為削弱了美國外交政策和民主機制[原文 12],要求美國國務卿邁克·蓬佩奧與其他內閣成員討論,是否使用第25條修正案來彈劾特朗普[92]。
在2019年離開了特朗普內閣的前美國國土安全部長約翰·法蘭西斯·凱利說,如果他還在特朗普內閣內部,則他會支持用第25條修正案來彈劾特朗普[93]。
1月11日,超過300名歷史學家和憲政學者在網絡上發佈了一封公開信,要求彈劾特朗普[94][95]。同樣地,曾出版《永不滿足》揭露叔父特朗普不光彩的家族歷史的侄女瑪麗·特朗普稱,她認為特朗普應當被禁止再次擔任公職。
多個雜誌、報社(包括《大西洋》、《時代雜誌》、《今日美國》、與《紐約時報》等等)的記者認為要二次彈劾特朗普,並確保特朗普無法再次擔任公職[96][97][98][99][100][101][102]。
下列保守派的出版社與評論家支持彈劾特朗普(列表並不完整):
- 2008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前亞利桑那州聯邦參議員約翰·麥凱恩的女兒美瑾·麥凱恩[103]
- 《美國保守派》雜誌的Rod Dreher[104]和Daniel Larison[105]
- 《Commentary》雜誌的John Podhoretz[106]
- 《華盛頓觀察家報》周刊的Tiana Lowe[107]和Eddie Scarry[108]
- 《國家評論》雜誌的Matthew Continetti[109]
- 《華爾街日報》[110]
- 《The Dispatch》[111]。
下列自由派、進步派的評論家支持彈劾特朗普(列表並不完整):
下列組織、機構支持彈劾特朗普(列表並不完整):
- 林肯計劃(由反特朗普的共和黨人和前共和黨人組成的機構)要求眾議院和參議員「立即彈劾特朗普指導、煽動攻擊國會的行為」[原文 13][114]。
- 全國製造商協會請求副總統彭斯「慎重考慮」(seriously consider)使用第25條修正案[115]。
- 美國政府旗下的「自由之家」要求特朗普立刻被彈劾[116]。
-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呼籲二次彈劾特朗普[117]。
- 「為科學遊行」組織在互聯網上傳播了一份請願,呼籲使用第25條修正案[118]。
- 超過19個律師機構(包括Crowell & Moring、DLA Piper、Foley Hoag、與Hanson Bridgett)呼籲使用第25條修正案[119][120]。
1月8日,共和黨參議員林賽·格雷厄姆發推,認為彈劾「弊大於利」[原文 14]、且指責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和即將成為參議員多數黨領袖的查克·舒默僅僅關心自己的政治生涯[121][122]。1月17日,格雷厄姆在信中呼籲舒默舉行投票,直接駁回眾議院通過的彈劾議案[123]。
1月12日,共和黨參議員添·史葛發推道:「[眾議院的]彈劾投票只會導致更多的仇恨與國家的分裂。我反對彈劾特朗普總統」[原文 15][124]。
眾議院的一些比如拜仁·菲茨柏特歷和Young Kim的共和黨議員反對彈劾,但是支持一項譴責(censure)特朗普的議案[125][126]。
1月12日,特朗普將彈劾案描述為一個「獵巫」(witch hunt)行為,並認為彈劾案在他的支持者中會「引起極大的憤怒」(causing tremendous anger)[127]。
俄亥俄州州長麥克·德文反對彈劾,說道:「如果[彈劾]發生,則更多人會被激怒……人們將更加不信任這整個系統。我們只有兩個星期直到1月20日新總統上任。只有兩個星期就結束了」[原文 16][128]。
哈佛法學院的退休教授、在第一次特朗普彈劾案中為特朗普辯護的、並在2020年總統選舉里支持拜登的律師亞倫·德肖維茨反對第二次彈劾。他認為特朗普「沒有犯一個可以被彈劾的罪行」[原文 17]。德肖維茨還說到他會「很榮幸再次保護憲法,使其不會受到一個黨派為了政治目的對其的攻擊」[原文 18][129]。在《國會山報》的一篇社論中,佐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的教授Jonathan Turley認為,一個新的彈劾案會「損傷憲法」[原文 19]。儘管他譴責特朗普的言論,Turley教授仍然說到,特朗普的言論「會被美國最高法院認定為是受到保護的言論」[原文 20]。Turley教授還提到,特朗普「從未真正呼籲進行暴力或騷亂」[原文 21],並指出了國會民主黨議員2020年發表的其他言論同樣鼓勵了變成暴力的抗議活動[130]。
前美國國家安全顧問約翰·博爾頓認為特朗普應當辭職[131];但是,博爾頓同時反對彈劾與使用第25條修正案,認為兩個方案都是一個「非常差的主意」(very bad idea)。他認為,第25條修正案是憲法裏面「寫得最爛」(worst drafted)的一條;如果修正案被使用,且被特朗普挑戰,則就會導致兩個「互相爭執的總統席位」(two competing presidencies)[132]。
截止至1月17日,政治分析、民調綜合網站FiveThirtyEight利用各個不同的民調結果,得出以下結論[133]:
下面的表格包含了一部分的民調結果:
調查機構 | 樣本大小 | 樣本類型 | 錯誤範圍 | 支持彈劾 | 反對彈劾 | 支持幅度 | 日期 |
---|---|---|---|---|---|---|---|
YouGov[135] | 1448 | 已登記選民 | ±3.3% | 50% | 42% | +8% | 1月6日 |
Axios/易普索[136] | 536 | 成年人 | ±4.6% | 51% | 49% | +2% | 1月6日-1月7日 |
PBS/Marist[137] | 875 | 成年人 | ±4.8% | 48% | 49% | -1% | 1月7日 |
ABC/易普索[138] | 570 | 成年人 | ±3.7% | 56% | 43% | +13% | 1月8日-1月9日 |
NBC/華爾街日報[139] | 1000 | 已登記選民 | ±3.1% | 50% | 48% | +2% | 1月10日-1月13日 |
易普索[140] | 1019 | 成年人 | ±3.4% | 56% | 35% | +21% | 1月11日-1月13日 |
拉斯穆森報導[141] | 1000 | 可能投票的選民 | ±3.0% | 50% | 45% | +5% | 1月12日-1月14日 |
薩福克大學/今日美國[142] | 1000 | 已登記選民 | ±3.1%[143] | 52% | 45% | +6% | 1月12日-1月15日 |
註解
文案或發言原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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