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斯科特,第一代蒙茅斯公爵及第一代巴克盧公爵(英語:James Scott, 1st Duke of Monmouth and of Buccleuch,1649年4月9日—1685年7月15日),原名詹姆斯·克羅夫茨(James Crofts)或詹姆斯·菲茨羅伊(James Fitzroy),是英國的一位貴族。他是英國國王查理二世最年長的私生子,為情婦露西·瓦爾特所生。
他曾參加過第二次英荷戰爭。此後,率領英國軍隊參加第三次英荷戰爭。後來帶領一個英國、荷蘭聯合旅參加法荷戰爭。1685年,他發動蒙茅斯叛亂,試圖推翻叔父詹姆斯二世叛亂失敗後,他於1685年7月15日被斬首。
生平
威爾斯親王查理於1648年在第二次英格蘭內戰期間移居海牙,他的妹妹瑪麗和他的姐夫奧蘭治親王居住在那裏[1]。 1648年夏,威爾斯親王迷上來到海牙的露西·沃爾特,後者是他的第一個情婦。詹姆斯是他們的兒子,1649年4月9日出生在荷蘭的鹿特丹,早年在斯希丹度過[2]。
由於查理沒有合法的在世子女,他的弟弟約克公爵詹姆斯成為王位的第二順位繼承人[2]。詹姆斯·斯科特長大後,那些忠於約克公爵的人散佈謠言說年輕的詹姆斯與萊斯特伯爵的小兒子羅伯特·西德尼上校很像[2],而1648年夏遇到查爾斯之前,露西可能是羅伯特·西德尼的情婦[3][2]。不過,2012年蒙茅斯的後裔第十代巴克盧公爵的遺傳指紋分析顯示,他與遠方的斯圖亞特表親擁有相同的Y染色體,證明查理二世確實是詹姆斯·斯科特的父親。[4]
詹姆斯有一個親妹妹或同父異母的妹妹瑪麗·克羅夫茨,她的父親可能是塔夫勳爵(Theobald Taaffe, 1st Earl of Carlingford)。瑪麗後來嫁給了愛爾蘭人威廉·薩斯菲爾德,從而成為詹姆斯黨將軍帕特里克·薩斯菲爾德的嫂子。[5]
作為一個私生子,詹姆斯沒有資格繼承英國或蘇格蘭的王位,除非他能證明他父母已經秘密結婚。他因此開始堅持他的父母已經結婚並且說自己擁有他們結婚的證據,但他從未出示過這一證據[6]。查理二世曾以書面形式向樞密院作證,除了他的王后布拉干薩的凱瑟琳,他從未與任何人結婚[7]。
1658年3月,年輕的詹姆斯被國王的一名手下綁架,送往巴黎,並由第一代克羅夫茨男爵威廉·克羅夫茨照顧。他曾在法米利短暫地上過一段時間學。[2]
1663年2月14日,年僅13歲的詹姆斯被帶到英格蘭,後不久被封為蒙茅斯公爵,並獲得唐卡斯特伯爵和泰恩代爾的斯科特男爵的頭銜。1663年3月28日,他獲得嘉德勳章。[8]
1663年4月20日,就在他14歲生日的幾天後,蒙茅斯公爵與第四代布克盧赫伯爵夫人安妮·斯科特結婚。他在結婚時取了他妻子的姓氏[6]。在他結婚的第二天,這對夫婦被封為巴克盧公爵和公爵夫人、達爾基思伯爵和伯爵夫人,並獲得蘇格蘭貴族頭銜惠徹斯特和埃斯克代爾的斯科特勳爵和勳爵夫人(Lord and Lady Scott of Whitchester and Eskdale)[9]。蒙茅斯公爵因為信仰新教而很受歡迎,而王位的推定繼承人約克公爵詹姆斯公開皈依羅馬天主教。
1665年,16歲的蒙茅斯在他的叔叔約克公爵手下的英國皇家海軍中參加了第二次英荷戰爭。1666年6月,他回到英國擔任騎兵上尉[2]。1668年9月16日,他被任命為皇家騎兵衛隊上校[2]。1672年第三次英荷戰爭爆發時,一個由6,000名英國和蘇格蘭軍隊組成的旅被派往法國軍隊服役,蒙茅斯擔任指揮官[2]。1673年4月,他成為約克郡東區郡長和赫爾河畔金斯頓總督[2]。在1673年6月馬斯特里赫特圍城戰中,蒙茅斯英勇作戰,贏得了不錯的名聲。一度有消息稱他將接替第一代紹姆貝格公爵弗雷德里希·紹姆貝格擔任英格蘭西蘭遠征隊的指揮官,但這並沒有發生[10]。
1674年,蒙茅斯成為劍橋大學的校監和御馬官。此外,查理二世指示所有軍事命令都應首先由蒙茅斯檢查,從而使他能夠有效地指揮軍隊;他的職責包括調動部隊和鎮壓騷亂。1677年3月,他還成為了斯塔福德郡的郡長[2]。
1678年,蒙茅斯任英荷軍隊指揮官,與法國作戰,並在當年8月法荷戰爭期間的聖但尼戰役中脫穎而出,進一步提高了他的聲譽[11]。次年他返回英國後,他在1679年6月22日以寡敵眾,指揮軍隊鎮壓了人數更多的蘇格蘭誓約派叛亂[2]。
雖然遭到一會反對,查理二世堅持維護約克公爵的繼承權,並於1679年9月將蒙茅斯流放荷蘭共和國。1683年發生企圖暗殺查理二世和約克公爵的黑麥莊園陰謀之後,蒙茅斯被認定為共謀者[12]。1685年2月查理二世國王去世,蒙茅斯發動蒙茅斯叛亂,於1685年6月上旬在多塞特郡的萊姆里傑斯登陸,試圖從已經是詹姆斯二世和七世的叔叔手中奪取王位 [13]。他表示要捍衛、維護新教和英格蘭的法律、權利和特權免受侵犯,並發表公開宣言,詹姆斯二世和七世下令逮捕宣言的出版商和發行商。[14]
蒙茅斯在包括阿克明斯特、查爾德[15]、 伊爾明斯特和湯頓在內的各個地方宣稱自己是合法的國王[2]。兩軍於1685年7月6日在塞奇穆爾戰役中相遇,這是兩支軍隊在英國土地上進行的最後一次明確的會戰。但蒙茅斯臨時組建的部隊無法與正規軍抗衡,被徹底擊敗[16]。
會戰結束後,他遭懸賞5,000英鎊[17]。1685年7月8日,蒙茅斯在漢普郡的靈伍德附近被捕。《泰特愛丁堡雜誌》(Tait's Edinburgh Magazine)詳細描述了他被捕的經過[18]。
公爵曾與一個牧羊人交換過衣服,牧羊人很快被捕並遭審問[19]。他曾藏在一條長滿蕨類和荊棘的溝渠中,但最終還是被抓住了。被捕時,蒙茅斯處於極度飢餓和疲勞中,除了口袋裏的幾顆生豌豆,沒有任何食物[20]。
蒙茅斯被俘後被判叛國罪[21]。國王曾允許他覲見——儘管無意赦免,這打破了國王只有有意寬大處理時才會接受犯人覲見的傳統。蒙茅斯甚至提出自己可以皈依天主教,但無濟於事。有很多人向國王求情,但國王全都置之不理,就連他的嫂子嘉芙蓮太后也不理會。[22]
蒙茅斯於1685年7月15日在塔丘被傑克·凱奇斬首。死前不久,伊利主教和巴斯和威爾斯主教曾拜訪他,但沒給他做聖餐禮,因為蒙茅斯拒絕承認他發動的是叛亂,也不承認他和溫特沃斯夫人的關係是有罪的[23]。據說,蒙茅斯被砍頭前曾特意吩咐凱奇一擊斃命,但凱奇砍了好幾次都沒砍掉他的頭,蒙茅斯甚至抱怨着站了起來,令觀眾大為驚恐。一說他的頭最後是用小刀割下來的。至於具體砍頭次數也有很多說法,一說為8次,倫敦塔的官方資料說是5次[24],查爾斯·斯賓塞在他的著作《布倫海姆》(Blenheim)中則說是7次[25]。
蒙茅斯被安葬在倫敦塔的鎖鏈中的聖彼得皇家禮拜堂[26]。他的公爵領地被沒收,但他的頭銜唐卡斯特伯爵和廷代爾斯科特男爵於1743年3月23日被喬治二世國王還賜給他的孫子第二代巴克盧公爵弗朗西斯·斯科特[27]。
相傳在處決後發現公爵沒有正式的肖像畫,所以他的屍體被挖出來,頭又被縫上畫了一幅肖像[28]。然而,目前在倫敦的國家肖像館中,至少有兩幅蒙茅斯的正式肖像可以追溯到他去世之前 [29],另一幅曾被認為是蒙茅斯的肖像可能是這個傳說的源頭[30]。
後代
他的妻子是第一任布克盧赫公爵夫人安妮·斯科特,育有六個孩子:[9]
- 唐卡斯特伯爵查爾斯·斯科特(1672年8月24日-1673/1674年2月9日)
- 達爾基斯伯爵詹姆斯·斯科特(1674年5月23日-1705年3月14日)。他於1693/1694年1月2日與第一代羅切斯特伯爵勞倫斯·海德的女兒亨麗埃塔·海德結婚。他們是第二代巴克勒公爵弗朗西斯·斯科特的父母。
- 安妮·斯科特夫人(1675年2月17日-1685年8月13日)
- 亨利·斯科特,第一代德洛蘭伯爵(1676–1730年12月25日)
- 弗朗西斯·斯科特(死於嬰兒期;1679年12月8日下葬)
- 夏洛特·斯科特夫人(死於嬰兒期;1683年9月5日下葬)
他有一個情婦埃莉諾·尼達姆(Eleanor Needham),後者是蘭貝斯的羅伯特·尼達姆爵士的女兒,兩人育有三個孩子:[9]
- 詹姆斯·克羅夫茨(死於1732年3月),陸軍少將。
- 亨麗埃塔·克羅夫茨(約1682–1730年2月27日),1697年左右與第二代博爾頓公爵查爾斯·保萊特結婚。
- 伊莎貝爾·克羅夫茨(英年早逝)
在他生命的盡頭,他還與溫特沃斯男爵夫人亨麗埃塔(Henrietta Wentworth, 6th Baroness Wentworth)發生了婚外情。[9]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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