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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久一(1889年3月16日—1947年3月27日),本姓小金井,為大日本帝國陸軍的軍人,官至中將,曾任日本軍第23軍司令官,兼任香港佔領地總督。在太平洋戰爭期間負責指揮日本軍第21師團進攻法屬印度支那(史稱佛印作戰),從六位[1]。
1945年日本投降後,被指控為乙級戰犯。1946年3月以「法外處決盟軍戰俘」罪名,遭美軍上海軍事法庭[2]判繯首死刑,後被轉交給中國重新審判[3],判處死刑,1947年被槍決。
田中久一是兵庫縣人,本姓小金井,後來過繼成為田中八作的養子。1910年5月,畢業於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22期,同年12月加入陸軍成為士官,官階少尉,任步兵第37聯隊幹部。之後就讀陸軍戶山學校,並就任學校教官。任教育總監部幹部。1918年11月,從日本陸軍大學校(30期)畢業。1933年至1935年任官中佐,擔任陸軍步兵學校教官。1934年進級大佐。1937年12月升任陸軍少將。
1938年2月被任為任台灣軍參謀長;同年9月,任新建之第21軍參謀長,戶山學校校長。10月參與指揮第21軍在廣東大亞灣登陸,然後攻佔廣州。1939年8月,日本駐華南軍隊改編為南支那方面軍,田中升任中將參謀。1940年年中為配合進攻香港,南支那方面軍撤消,改成第23軍。第23軍於1941年攻佔香港。1943年3月,田中任第23軍司令,主管華南軍事,駐地為廣州。1944年參與指揮進攻廣西、湖南的湘桂作戰。同年12月,日軍改組香港佔領地政府,磯谷廉介調任台灣,香港總督一職由1945年2月起改由駐廣州之田中兼任,至1945年8月日軍投降為止。
1945年8月,裕仁天皇宣佈日本無條件投降。田中久一先後在廣州向張發奎的第2方面軍,和在汕頭向余漢謀的第7戰區簽署降書。
投降時田中被當做戰俘,被認定為乙級戰犯,1945年12月[3]送到美軍的上海軍事法庭[2]被當成戰犯審理。1946年3月田中被追究在擔任香港佔領地總督期間涉嫌法外處決盟軍戰俘的責任[4],被判處死刑,並要執行絞刑,但是後來因其作為23軍司令官,被追究該軍部隊在中國境內戰爭犯罪之刑責,故被轉交給中國南京軍事法庭審判,同年5月18日廣州行營軍事法庭開始審理[3],同年10月9日判處死刑。
1947年3月27日於廣州市流花橋刑場由中華民國憲兵石光中執行槍決死亡,當時石光中朝着背向田中開了2槍,再將倒地的田中翻身朝着正中心補了一槍。[5] 田中久一被槍決後,遺體被廣州當地三元里村的4個埋屍工拖到行刑附近的一處低凹窪地(天熱時水牛浸水納涼的小水塘)處,隨手鏟土覆蓋掩埋。
1972年田中久一的遺骸運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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