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在中國大陸的身份證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統稱港澳台居民居住證[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根據《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頒發給常住在中國大陸[註 2]達六個月以上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的證件[2],2018年9月1日起開始發放[3]。
該證件是港澳台居民在中國大陸的有效身份證件,但並非通行證件,不能用於出入境,出入中國大陸須使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歷史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2018年以前,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在中國大陸的身份證件只有回鄉證或是台胞證,然而這些證件在大陸進行網上購票、自助取票、旅館入住、金融業務等行為時受到不少阻礙,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推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讓港澳台居民能夠享受到與中國大陸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4]。
2018年8月16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新聞發佈會,公安部副部長侍俊、國務院台辦副主任龍明彪、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共同出席。侍俊表示,國務院辦公廳將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5]。2018年8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公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1]。
自2018年8月26日開始,各省級行政區公安廳(局)陸續發佈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受理點數量以及位置。2018年8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佈居住證樣式[6],至8月31日晚,公安部公佈各地共設立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受理點6,572個[7]。
2018年9月1日,首日開放申請居住証,各地申請人數分別為:廣東省2,030人、浙江省752人、福建省1,517人、湖北省300多人(其中武漢212人)[8]。廣西南寧鳳嶺派出所在中午12點製發第一張台灣居民居住証,獲得者為南寧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周代祥[9]。截至9月3日下午五時,申辦居住證共20,190件,其中台灣9,983張,香港8,362張,澳門1,845張;申請者集中在東南沿海,廣東最多有6,596張,其次為福建5,344張,上海1,663張、浙江1,601張、江蘇1,329張[10]。
截至2018年9月10日,有2.2萬台灣人申請居住証。2018年,北京市共辦理居住證5895張。2019年5月6日,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初步掌握有10萬名左右台灣人申請居住證。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截至2019年9月底,已有20萬香港人申請了居住證。
式樣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樣式不同於中國大陸各地方頒發的居住證,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相仿,但缺少「民族」[11]。
為了方便港澳台居民與中國大陸對接,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採用了和現行中國大陸居民身份證一樣的技術,以確保整個中國大陸地區的各種身份識別系統裝置都能識讀此證件[12]。

港澳居民居住證背面(左下) 台灣居民居住證背面(右下)
根據《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七條,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式樣,由公安部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制定[1]。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內容如下:
- 背面
- 正面
此外,於背面右側印有持證人的彩色免冠相片。[6]
居住證將採用公民身份號碼,其編碼規則與中國大陸身份證相同,均為18位數,前6位代表公民的戶籍地(或出生地),香港、澳門居民的地址碼分別使用810000、820000[14],台灣居民的地址碼使用830000[1]。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首次為港澳台居民編制公民身份號碼。[15]
功能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因採用身份證相同製作技術,在諸多方面跟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具備相同功能,但不能作為入出境中國大陸的證件。入出境必須使用相應的旅行證件 : 港澳居民須申領回鄉證,台灣居民則須申領台胞證[16],若港澳居民所持回鄉證在內地遺失、損毀或者失效,在辦理出入境通行證後,不能憑出入境通行證辦理此證[17]。
第十一條 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住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第十二條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第十三條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內地(大陸)享受下列便利:
(一)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二)住宿旅館;
(三)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
(四)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
(五)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六)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七)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八)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雖然銀行、職業資格考試、醫保等業務,已被上述法規列舉要求承認,但仍常出現不支援使用港澳台居住證、無法自助人臉識別的情況。其餘賣場會員卡、共用單車等公私各界原有建制的實名認證或人臉識別系統,更有大量不承認港澳台證件號碼的情況[18][19][20]。
對持證者而言,居住證和台胞證(回鄉證)都是有效證件號碼,兩個證件分屬公安部下治安管理局和出入境管理局發放,數據資訊不互通,日常使用時常出現衝突,使人無所適從[21]。自2025年3月20日起,出入境管理局對外提供「通行證與居住證關聯」核驗服務,持證人可向縣級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開具紙質關聯證明。行業主管部門及有關企業對接「出入境證件身份認證平台」後,也可從系統中自動核驗雙證的關聯情況[22]。
申領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安部公佈的各地共設立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受理點共有6,572個[7]。
各省市受理點資訊列表 | ||||
---|---|---|---|---|
省級行政區 | 受理點數量 | 發佈單位 | 發佈日期 | 說明 |
廣東省 | 386 | 廣東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26日[23] | 首個省市發佈[24] |
福建省 | 1217 | 福建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27日下午[25] | 所有公安戶籍辦理窗口均設立受理點[26] |
湖北省 | 168 | 湖北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28日[27] | |
貴州省 | 99 | 貴州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29日[28] | |
江蘇省 | 135 | 江蘇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29日[29] | |
安徽省 | 162 | 安徽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29日[30] | |
上海市 | 34 | 上海市公安局 | 2018年8月29日[31] | 2018年10月12日公佈新增設的9個受理點[32] |
山西省 | 150 | 山西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29日[33] | |
吉林省 | 77 | 吉林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34] | |
陝西省 | 127 | 陝西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35] | |
江西省 | 138 | 江西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36] | |
河北省 | 191 | 河北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37] | |
遼寧省 | 257 | 遼寧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38] | |
重慶市 | 110 | 重慶市公安局 | 2018年8月30日[39] | |
四川省 | 189 | 四川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40] | |
山東省 | 196 | 山東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41] | |
海南省 | 26 | 海南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42] |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1421 |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43] | |
黑龍江省 | 111 | 黑龍江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44] | |
河南省 | 225 | 河南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0日[45] | |
北京市 | 304 | 北京市公安局 | 2018年8月30日[46] | |
天津市 | 24 | 天津市公安局 | 2018年8月30日[47] | |
浙江省 | 322 | 浙江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1日[48] | |
湖南省 | 131 | 湖南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1日[49] | |
內蒙古自治區 | 108 |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 | 2018年8月31日[50] | |
雲南省 | 71 | 雲南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1日[51] | |
青海省 | 10 | 青海省公安廳 | 2018年8月31日[52] | |
西藏自治區 | 1 |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 | 2018年9月1日[53] |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出入境管理總隊辦證大廳設立受理點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23 |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 | 2018年9月4日[54] | |
甘肅省 | 91 | 甘肅省公安廳 | 2018年9月7日[55]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國務院辦公廳規定,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者,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費用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執行。[56]
香港及澳門的反應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代表香港對中央表示感謝,並認為居住證會受到很多港人歡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代表澳門對此表達感謝,並將全力配合中央政府的政策。
新華社在報導中稱港澳台居住證使港澳台居民享受更多便利,「含金量高、切實有需求」,申領首日出現「搶辦」熱潮[57]。《香港經濟日報》報導稱港澳台居住證給在內地生活和發展的香港人帶來了更多生活便利[58]。
台灣各方的反應
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認為,居住證與居民身份證格式設計、圖徽、揭露訊息等幾乎一致,「陸方內國化與矮化我主權地位的政治圖謀已昭然若揭」。陸委會並指出,在中國大陸居住滿183日者即為「中國稅收居民」,須就全球收入向陸方繳納個人所得稅,持有居住證可能會增加稅務負擔[59]。 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認為,居住證只是一張讓生活上便利性的卡片,不代表對政治主體的認同。[60] 蔡英文政府於9月20日由行政院發言人表示,將研擬限縮持證者在台灣公民權的管制措施,做法需要收集意見[61]。陸委會9月26日表示,對取得居住證的台灣民衆,政府將寬容對待[62]。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擬提案對台灣居民持證者註銷台灣地區戶籍[63]。行政院亦審議修正草案,擬要求申領居住證者需向台灣政府申報,未申報者將處罰,並禁止從事機敏工作者申領,惟因政治考量未在行政院院會通過。[64]
台灣聯合新聞網評論稱,港澳台居住證生效後「恐侵台灣主權」[65]。自由時報認為居住證「危及台灣民主」,台灣人受同化「恐遭統一」[66]。中央通訊社認為居住證是中國大陸政府「融合」政策的一環,對於不需要中國大陸戶籍的台灣人來說「利益相對薄弱但風險可能很大」[67]。
中時電子報稱居住證帶來對中國的「滿滿歸屬感」[68]。東森新聞雲大陸中心報導指出該政策一推出,各地湧現搶辦熱潮,在中國大陸就學的學生更肯定這項政策[69][70]。聯合新聞網報導指出港澳台居住證已有超過2萬2千名台灣同胞申領。台商受訪時肯定居住證的措施,並強調台胞居住證主要是解決台灣居民在工作、生活中的需要,但憂慮蔡英文政府政策,畢竟申領人還是台灣居民,擔心蔡英文政府限制國人的自由,影響向心力[71]。
賴清德政府官員在2025年2月表示,將推動兩岸條例修法,將居住證申領納入規管,正研議具體方案[64]。其後,賴清德政府發函全台各機關學校,令公務員、教師具結「未擁有居住證」,引起爭議。陸委會在3月13日發稿說,居住證是「扭曲國人對國家認同、混淆兩岸人民身份」的灰色作戰,基於政策要求不允許現職軍公教人員配合中共統戰作為,軍公教有配合國家政策之義務;且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可能符合「居住6個月」等申領條件,如其持有居住證,任職機構「即有責任釐清在人事差勤或赴陸管理制度上是否出現重大漏洞」。當事人如拒絕配合本次專案清查具結,政府不會作為懲處依據。下一步將擴展至公營企業、事業法人等[72]。
註釋
參考文獻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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