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鄉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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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乡委员会

清鄉委員會汪精衛政權清鄉運動而成立的專門機構,1941年至1943年間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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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汪精衛政權)政府機構
清鄉委員會
清鄉委員會(日語)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41年
機構駐地 中華民國南京市
機構首長委員長:汪精衛(1941-1943)
副委員長:陳公博周佛海(1941-1943)
上級機構南京國民政府
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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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政權對清鄉運動的宣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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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抗日戰爭期間,於1941年起,日軍與汪精衛政權開始在江、浙、皖等地進行清鄉運動。為此目的,1941年3月開始籌備設立清鄉委員會。同年5月22日,清鄉委員會正式成立,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兼任委員長,會址設在南京的馬台街。同時公佈的《清鄉委員會組織大綱》規定,清鄉委員會為清鄉最高指揮機關,對清鄉地區軍事事宜,有權制定法規、分佈命令。

清鄉委員會下設第一(管理事務、文書、人事)、第二(管理行政)、第三(管理保安隊與清鄉警察)、第四處(管理社會福利),並設有民眾訓練、特種教育、經濟設計、地方行政研究、招撫整編等委員會及其他機構,後由於地方機構的權力被清鄉委員會奪走,造成政權內部各種矛盾。

1943年5月最高國防會議決定將清鄉委員會撤銷,清鄉事務改由行政院與地方政府管理。[1][2][3]

成員

清鄉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包括:[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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