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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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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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類型 | 地方政府建築 |
建築風格 | 現代主義建築、國際式樣 |
所屬國家/地區 | 中華民國 |
行政區 | 桃園市桃園區 |
座標 | 24°59′37″N 121°18′04″E |
起造 | 前棟:1978年9月8日[1] 後棟:1991年10月25日[2] |
竣工日 | 前棟:1980年8月30日[1] 後棟:1994年 |
高度 | |
高度 | 前棟:29.4公尺[1]。後棟62.9公尺[2] |
技術細節 | |
結構系統 | 前棟: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 後棟:鋼骨、鋼筋混凝土 |
建築面積 | 後棟:41,023平方公尺[2] |
層數 | 前棟:地上8層,地下1層[1] 後棟:地上17層,地下3層[2] |
設計與建造 | |
建築師 | 前棟:三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陳茂雄[3][1] 後棟:陳信樟建築師事務所[2] |
主承包商 | 前棟:正霸營造[1] 後棟:長鴻營造[2] |
地圖 | |
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位於臺灣桃園市桃園區。辦公大樓分為前後兩棟,呈「工」字形,左右對稱,以中央走廊相連接[4]:75,南側前棟高8層,北側後棟17層,外觀宏偉簡潔,屋頂設有空中花園[4]:75[5]:398。
1950年桃園縣從新竹縣析置後,桃園縣政府仍沿用原新竹縣政府時期使用的原桃園郡役所廳舍辦公[6]:51。於1960年代有遷建大樓之議,但桃園縣議會對新縣府的地點始終爭議不絕,歷經許新枝、吳伯雄、許信良等縣長仍未定案[7]:7。
新縣府大樓的工程終於1978年7月葉國光代理縣長時開工興建,主體建築物由三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外觀略成倒階梯狀[5]:398,工程耗時2年,縣政府各單位分批遷入。1980年遷建完成,時稱桃園縣政府辦公大樓[6];10月31日舉行落成啟用典禮,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以及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省級首長民意代表等1,000餘人蒞臨參觀[8]:60。
1991年劉邦友縣長在任時,增建後段辦公大樓,地上17層,1994年竣工[6]:89[4]:68-69,為1990年代時台灣建築高度最高的地方政府辦公廳舍。
桃園縣政府時代,桃園縣縣政大樓位於位於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與周圍的政府建築群組成桃園縣政府行政園區[4]:68-69。2014年12月25日,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縣府也隨之改為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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