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電力1951年5月1日 - 松永安左衛門(日语:松永安左エ門)(電氣事業再編成審議會委員長)說服GHQ核准統合案,將「四國配電株式會社」與「日本發送電株式會社」管轄之区域統合設立「四國電力株式會社」。 1958年9月8日 - 四國電力首座新建燃煤發電廠--松山發電廠(日语:松山発電所)1号機開始運營。
中國電力 (日本)法》,1951年5月1日由日本發送電與中國配電重組成的中國電力成立,接收日發和中國配電在中國地區的電力設備。 1951年5月1日 - 松永安左衛門(日语:松永安左エ門)(電氣事業再編成審議會委員長)說服GHQ核准統合案,將「中國配電株式會社」與「日本發送電株式會社」管轄之区域統合設立「中國電力株式會社」。
北陸電力年因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影响被迫以定期检查名义停止运行,不僅對公司的發電業績沒有貢獻,反而成为公司的巨大負擔。 1951年5月1日 - 松永安左衛門(日语:松永安左エ門)(電氣事業再編成審議會委員長)說服GHQ核准統合案,將「北陸配電株式會社」與「日本發送電株式會社」管轄之区域統合設立「北陸電力株式會社」。
明朝都司卫所列表衛、巴里衛、塔納衛、木郎衛、額克衛、勒伏衛、式木衛、樹哈衛、肥哈答衛、蓋千衛、英禿衛、乞忽衛、阿林衛、哈兒速衛、巴答衛、脫木衛、忽把衛、速哈兒衛、馬失衛、塔賽衛、札里衛、者哈衛、恨克衛、哈失衛、交枝衛、葛衛、艾答衛、亦蠻衛、哈察衛、革出衛、卜答衛、蜀河衛、禿里赤山衛、賽因衛、忙哈衛
北海道電力1年5月1日由日本发送电札幌支店與北海道配電重組成的北海道電力成立,接收日发和北海道配電在北海道的電力設備。 1951年5月1日 - 松永安左衛門(日语:松永安左エ門)(電氣事業再編成審議會委員長)說服GHQ核准統合案,將「北海道配電株式會社」與「日本發送電株式會社」管轄北海道地區統合設立「北海道電力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