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合併(日語:韓国併合)是指1910年8月22日日本(大日本帝國)基於《日韓合併條約》,將朝鮮(大韓帝國)併入版圖的歷史事件;此舉象徵朝鮮歷史上做為獨立國家地位的中斷、以及朝鮮日治時期的開始。此事件在東亞史中依照各方用語及觀點不同,而有韓國併合、朝鮮併合、日韓併合/韓日併合、日韓合邦/韓日合邦等稱呼。韓國人本身則不使用此名稱,稱之為「庚戌國恥」[1],並將此後的朝鮮日治時期稱為「日帝強佔期」[2][1]。
事件經緯
1895年4月17日,日本在甲午戰爭中取得勝利後與中國清朝簽署馬關條約。在《馬關條約》的第一條中清朝承認朝鮮國獨立自主之國家地位、廢止有損朝鮮國之獨立自主地位的朝貢典禮,由此清朝放棄對朝鮮國的宗主國地位與相應的干涉權力。
1895年4月23日,因《馬關條約》中第二、三條中規定中國清朝割讓遼東半島主權予日本。俄羅斯帝國、德意志帝國和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為了自身在華利益,以「日本佔有遼東半島妨礙遠東和平」為理由,發動對日外交勸告並最終以威脅武力方式迫使日本於同年11月放棄對遼東半島主權的佔有並由此向清朝索要三千萬兩白銀代為賠償,史稱三國干涉還遼。受三國干涉還遼的影響,日本國內深感恥辱、對俄反感加劇,朝鮮國內的親俄勢力得勢。
1895年10月8日,親俄派的朝鮮國王后明成皇后,在漢城景福宮被闖入的日本駐朝鮮特命全權公使三浦梧樓刺殺,史稱乙未事變。事變非但未能削弱朝鮮國內親俄勢力,反而促使朝鮮國內親俄反日勢力的壯大。1896年俄羅斯帝國以保護公使館為由,派兵進入首都漢城此時朝鮮高宗進入俄國使館避難,俄羅斯剷除了大部份親日勢力。
1897年10月14日,朝鮮為了明確與凸顯朝鮮國獨立自主之國家地位,將其國號改為大韓帝國。
1904年2月,日俄戰爭爆發,日軍第12師團在大韓帝國的仁川登陸,並攻入漢城,肅清大韓帝國政府中所有的親俄大臣,另立親日政權。
1904年8月22日,日本與大韓帝國簽署第一次日韓協約。協約中規定大韓帝國應僱傭日本推薦的財務顧問與外交顧問,並徵詢顧問意見後行事。
1905年11月,日本與大韓帝國簽署第二次日韓協約。協約中規定由日本政府掌握大韓帝國的外交權、在大韓帝國設置統監府等。乙巳條約的簽訂標誌着大韓帝國正式成為日本的保護國。伊藤博文成為首任「韓國統監」。
1907年7月24日,日本與大韓帝國簽署第三次日韓協約。協約中規定大韓帝國的高級官吏任免權落入日本在韓國的統監手上(第四條),韓國政府官吏可由日本人出任(第五條)。至此韓國的內政完全落入日本的管轄之下。該協約的未公開部分還規定解散大韓帝國軍,及喪失司法權與警察權。
1907年8月1日,大韓帝國在其首都舉行解散朝鮮軍隊的解散儀式。朝鮮軍隊的解散致使其中一部分愛國軍人向抗日已久的義兵隊伍合流,加強義兵部隊的戰鬥力,鬥爭向朝鮮全國擴大。史稱義兵運動,日稱「義兵闘爭」。
1909年7月,日本明治政府內閣決定通過「在適當時期將朝鮮併入到日本版圖的方針」。
1909年9月,義兵運動達到最高峰,但日軍隨後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南韓大討伐作戰」致使義兵部隊遭受重創。
尾聲
日韓合併條約的結果導致大韓帝國(朝鮮王國)的滅亡,朝鮮半島成為日本領土的一部份,朝鮮總督府成為日本在朝鮮的最高統治機關。直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昭和天皇發表接受《波茨坦公告》後,才失去對朝鮮半島的實質統治權。1945年9月2日,日本簽署《降伏文書》,始結束對朝鮮半島的統治。1951年9月8日,日本與美國等49國簽署《三藩市和約》,日本政府承認朝鮮的獨立,並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參見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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