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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波(1957年3月),男,漢族,湖南南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媒體人士、政治人物。北京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本科畢業,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經濟學博士[1][2]

快速預覽 彭波, 中國共產黨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十局局長 ...
彭波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十局局長
任期
2012年2月—2012年8月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九局局長
任期
2010年4月—2012年2月
繼任劉正榮
個人資料
出生1957年3月(67歲)
 中國湖南省常德專區南縣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80年10月-2021年8月17日被開除)
母校北京大學
湖南大學
關閉

生平

高中畢業後任教於南縣一中,後參加恢復高考首屆考取北京大學中文系,並在畢業時接受國家安全部系統招聘,進入北京語言學院等院校進修。此後任職於《中國青年報》國際部,1989年隨丁望創辦《中華工商時報》,與胡舒立楊大明等人皆為同事[3][4]。1994年,轉任《中國青年》雜誌社副總編輯,後擔任社長[5]。2003年,調任共青團中央網絡影視中心總編輯、中國青年出版總社副社長。2006年,調入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歷任五局(互聯網新聞宣傳管理局)副局長、九局(網絡新聞協調局)局長、十局(網絡新聞應急局)局長[1][3][6]。2012年,獲任命為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專職副主任[3]。2015年,改任中共中央政法委網絡輿情應對與依法處置協調小組組長、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2018年,任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新聞學系教授[1]

2021年3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佈彭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7]。8月17日,遭到開除黨籍處分[8]。10月,被提起公訴[9]。12月23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彭波受賄一案。無錫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彭波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促成訴訟和解、拓展網絡業務、違規辦理土地轉讓手續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464萬餘元。彭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指控書顯示,彭波直到落馬前夕仍然在收受賄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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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事

彭波在北京大學攻讀經濟學博士時的指導教授為蕭灼基[11]。另外他也是中共中央政法委微信公眾號「長安劍」創始人[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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