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茨·施密特(Franz Schmidt,1555年—1634年)是自1573年至1578年4月期間霍夫的一位劊子手,自1578年5月1日至1617年末是紐倫堡劊子手。他為後世留下了一部詳述他45年的職業生涯中所執行的361次處決的日記。

Quick Facts 弗朗茨·施密特, 出生 ...
弗朗茨·施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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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年5月18日,弗朗茨·施密特處決了漢斯·弗洛舍爾 (Hans Fröschel)。這幅畫位於法庭記錄的頁邊空白處。
出生1555
巴伐利亞公國弗蘭肯霍夫
逝世1634
國籍勃蘭登堡-拜律特
別名Meister Schmidt
配偶Maria Schmidt
兒女7
父母Heinrich Schm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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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及職業生活

弗朗茨·施密特的父親海因里希原本是巴伐利亞東北部城鎮霍夫的一位樵夫。有一次勃蘭登堡-拜律特侯爵阿爾布雷希特·阿爾西比亞德斯想要絞死三個人,他從人群中挑出了海因里希,逼迫他處決那三人,此後,海因里希別無他選,只能繼續從事劊子手這份職業[1]

弗朗茨·施密特大約出生在1555年,在大概18歲時,他在父親的監督下於班貝格開始了劊子手生涯,此時是1573年。五年後,他成為了紐倫堡的劊子手。他迎娶了一位總劊子手的女兒瑪麗亞·貝克(Maria Beck),最終接替岳父成為了總劊子手。他與妻子生了7個孩子,他的工資與城中最富有的法官的薪資差不多,令他得以在紐倫堡買下一座大宅。1617年退休後,他又成為了一名醫藥顧問而且獲利不菲,之後還被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斐迪南二世賜予帝國特權(imperial privilege),他也因此獲得了「光榮」(ehrlich)這一榮譽,從而蓋住了此前因劊子手這一身份而造成的影響。1634年,弗朗茨·施密特去世後埋在紐倫堡的一座墓地。他的墳墓至今尚存。

在劊子手時期,弗朗茨·施密特的副業是醫生。據他的傳記作者、史學家Joel Harrington表示,施密特自己估計曾診斷過約15000名病患[2]

其日記的重要性

他的處決日記存留至今,其中記錄了361次處決和345次較輕懲處(鞭打、割耳、斷指)。每一篇日記都記錄下了處刑的日期、地點以及方式,受刑人的姓名、籍貫、社會地位,他生涯後期所寫的日記比之前的要更加冗長,連導致被告被判刑的具體案情都記了下來。

施密特採用的處決方式有用繩子絞死,用劍殺死,用死亡輪殺死,用火燒死以及用水淹死。只有極度暴力的犯人才會被施以死亡輪之刑。據他記載,自己在整個劊子手職業生涯中一共只執行過兩次火刑(一次是因為同性性行為,另一次是因為製造假幣),《加洛林納刑法典英語Constitutio Criminalis Carolina》規定要將犯下殺嬰罪的女性用水淹死,施密特在紐倫堡擔任劊子手期間,這種刑罰經常會被減輕為用劍處決,這背後的部分原因是施密特與一些神職人員希望採取更輕的處決方式。

施密特的日記是供後世研究社會歷史與法學歷史的獨一無二的史料。原稿已不復存在,但是據一現代版的序言表示,紐倫堡班貝格的圖書館最晚在1913年尚藏有四本抄錄於17世紀至19世紀初之間的手抄本。日記的首個印刷版出現於1801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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