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保護條款(英語:Equal Protection Clause),是美國法律術語,它保障了所有人民在法律之前均可得到同等的對待。這個條款來自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保障每名美國公民不被各州的州政府剝奪依法律享有的公民權利,以確保永久廢除奴隸制。此條款在1954年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後,被應用於各種牽涉公民權利的官司,包括具爭議性的1973年容許墮胎全國合法化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1][2][3]

Thumb
美國最高法院大樓入口所展示的「Equal justice under law」(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平等保護條款的一個寫照

內容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規定:

其譯文如下:

影響

該條款被美國最高法院廣泛用於推翻各州歧視性法律和政策,著名案件例如:

  • 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1954年):部分州規定不同膚色的兒童進入不同學校,最高法院裁定這種規定侵犯了黑人兒童受法律平等保護的權利,推翻了由普萊西訴弗格森案所建立之隔離但平等的原則。
  • Loving夫婦訴弗吉尼亞案(Loving v. Virginia)(1967年):最高法院裁定弗吉尼亞州禁止白人與非白人結婚的法律違反平等保護條款,正式容許跨種族婚姻。
  • 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最高法院裁定美國的女性可以在懷孕期間的三個階段享有墮胎權。
  • 1982年密西西比女子大學訴Hogan案(Mississippi University for Women v. Hogan)、1996年合眾國訴弗吉尼亞案(United States v. Virginia):最高法院裁定設立只招收男性或女性的公立學校違反平等保護條款。
  • 1992年美國計劃生育聯合會 v. 瓊斯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最高法院肯定並重申了墮胎權,惟容許各州進行不同的法律限制,包括等待期限,這為各州的反墮胎法開綠燈。
  • 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案(2003年):裁決同性性行為在全國非刑事化。
  • 美國訴溫莎案(2013年):裁決限制婚姻在一男一女,禁止各州承認同性婚姻的捍衛婚姻法案違憲。
  • 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2015年):裁決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違憲,容許同性婚姻在全美國合法化。

註釋

參見

外部連接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