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石文化是中國黃河下游地區的新石器時代文化,得名於山東平度東嶽石遺址。岳石文化晚於山東龍山文化而早於商代二里岡上層文化,年代大約在公元前1900~前1600年間,屬於城邦國家發展時期。
岳石文化的分佈範圍比較明確,以泰沂山為中心,北起魯北冀中及遼東半島南端,向南越過淮河,西自山東省最西部、河南省的蘭考、杞縣、淮陽一線,東至黃海之濱。
發現
從岳石文化遺存的發現到對其認識和命名,經歷了一個比較長的時期,實際上,岳石文化是和龍山文化同時發現的。1959年修淄陽水庫時,在大澤山東嶽石村附近岸邊發現東嶽石遺址。考古工作者在此發掘出大量的石器、陶器、骨器和蚌器,經考證為東夷部落創造的一種古老文化。岳石文化是山東省境內繼「龍山文化」(1930年在章丘龍山發現)、「大汶口文化」(1959年在寧陽大汶口發現)兩種最重要的考古「文化」之後的又一次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考古發現。[1]
遺址
岳石文化的研究始於70年代末期,在此以後,隨着人們追尋龍山文化去向問題的展開,有關岳石文化的發掘工作迅速增多,規模也不斷擴大。
岳石文化所發現的遺址數量不如龍山文化多,經過發掘的有30餘處。其中比較重要的有山東省的平度東嶽石、菏澤安邱堌堆和河南省的杞縣鹿台崗等。
目前經過發掘的遺址主要有:
文化特徵
古樸典雅、厚重使用是岳石文化陶器的主要風格,而夾砂陶草率粗糙,泥製陶古樸精緻,兩者反差甚大,又是岳石文化陶器的重要特徵,推測兩者是出自不同作坊的產品。其他諸如盛行子母口、凸棱、唇邊外凸或疊唇、器物轉折圓鈍以及器底周緣外凸的作風,均構成岳石文化區別於其他文化的特徵與風格。
主要根據尹家城、安邱堌堆、照格莊和丁公等遺址的資料,將岳石文化劃分為四期。
大約在距今3950~3500年之間。其上限有可能延伸到距今4000年,個別地區的下限有可能還會稍晚一些。
地方類型
社會經濟
- 農業:岳石文化農業生產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農具的改進創新和農具在全部工具中比例的上升兩方面。
- 冶金業:青銅冶鑄業是岳石文化時期成就最突出的手工業部門,此時已進入早期青銅時代。
- 建築業:岳石文化的建築技術水平,首先體現在城市建設方面;房屋建築技術主要是繼承了龍山文化的傳統。
夏代,海岱地區的經濟比龍山文化時期進一步發展了。從岳石文化的遺存來看,生產工具中主要是用石、骨、角、蚌製作的農具,也出土了少量青銅錐形器。在梁山青堌堆的岳石文化遺存中,發現了石制的斧、刀、鏟、錘等;骨器有鏃、鑿、錐、針;角器有鏃、錐和帶倒刺的魚鏢;蚌器有鏃與鐮。此外,還有一些陶紡輪和網墜。青堌堆遺址還出土了不少淡水厚殼蚌和一些鹿角。從上述生產工具和動物遺骸,可以看出採集與漁獵經濟在氏族的經濟生活中仍佔有一定地位。
岳石文化的製陶技術比起龍山文化時期的鼎盛階段,種類和器形都有較大變化,顯出明顯的衰落。大多數陶器為泥質灰胎黑皮陶和夾砂紅褐陶。泥質陶的胎壁厚,種類少,不過都採取了先進的輪制方法,火候也比較高,普遍飾有凸棱數周而形成獨特的風格。這一時期的陶器主要有尊、子母口罐、三足簋、圈足簋、豆、盂、鼎、盆、杯及大量蘑菇狀鈕的器蓋。一些泥質陶器上還繪有朱色圖案,也有用紅、白、黃多彩兼施的雲紋彩繪陶。夾砂的紅褐陶器表面抹光,有敞口的大型罐和盆,還發現了袋足肥大的陶鬹,這些陶器的頸、腰、襠部常有附加堆紋。上述因素均不見於典型龍山文化,而與中原的夏代文化有一定關係。在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中十分盛行的鬹,至岳石文化時期已很少見到了。
河南龍山文化晚期階段,已進入夏代統治時期。豫東龍山文化的造律台類型,與魯西平原的梁山青堌堆等岳石文化遺址所反映的面貌是一致的,說明夏代二里頭文化迅速東進,其中主要是商部落勢力向東的發展。受到商部落的排擠,岳石文化的一些氏族向淮河一帶遷徙,在渦河、澮河、沱河、唐河的上游與那裏的氏族相融合,成為商代的淮夷;還有一些氏族繼續南下,在南京、鎮江一帶發展成後來的「湖熟文化」。泰山、沂蒙山以東則繼續發展着岳石文化。
淮夷的形成與發展,與岳石文化一些氏族南下有關,也與原在豫東地區的有虞氏向東南遷移有一定關係。這種大規模的遷移,一方面是因為中原和山東兩地新石器時代末期諸部落集團的矛盾衝突,另一方面受到黃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的巨大洪水災患的直接影響。安徽省淮北地區的宿縣、淮北、蚌埠一帶,發現了從新石器時代到商周時期的50多處古遺址,從這些遺址的面貌可以看出,當中原夏王朝的勢力抵達宿縣以西地區時,宿縣以東尚屬東夷部落的岳石文化勢力範圍。夏王朝確立政治統治地位不久,在豫東一帶活動的有虞氏即舉族向東南遷移,並定居在江淮間的洪澤湖、高郵湖一帶,他們與陸續到達這一地區的岳石文化諸氏族匯聚,並與當地土著居民結合,成為淮夷。
與皖北交界的河南省鹿邑縣欒台遺址,是一處歷經仰韶文化、龍山文化、夏代、商代、西周直至戰國初期的聚落。從這個堆積厚達8米的重要遺址中,可以看出中原文化和山東古文化互相影響、勢力消長的情況。遺址的堆積從最深處往上,底下第一層堆積屬於大汶口文化晚期,出土了魯西平原常見的陶鼎、鬹、盉、壺、罐、高柄杯等;往上第二期遺存,早期階段的陶器尚有大汶口文化的基本面貌,演變發展關係清楚,但晚期階段則增加了中原文化的因素,整體面貌與豫東龍山文化的造律台——王油坊類型較為一致;第三期又為岳石文化所影響,成為夏王朝時期東夷的屬地;第四期的出土遺物則完全變成了商代的風格。這個遺址,正是中原與東夷交往與征戰的縮影。
中原夏王朝與岳石文化的這種交往,在淮河流域有廣泛的影響,淮河南岸的城東湖、瓦埠湖一帶,也分佈着類似欒台遺址文化面貌的一些遺址,其中霍丘縣城南的紅墩寺夏代文化堆積中,既有中原二里頭文化的陶器,又有岳石文化的明顯因素,表明不同文化的交流與融合。
岳石文化對江淮中部的影響南界便是在江淮分水嶺南側一帶,即六安—合肥 —全椒一線[2]。
淮河流域的夏代文化遺存,其複雜的內涵深刻地表現出夏代正處於新的社會結構正在建立與完善,新的生產力正在形成與發展的歷史時期。不同文化的交流與融合,十分有利於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技術的交流與推廣,極大地促進了各地經濟的發展。這種交流與融合,自人類社會開始時起就已存在,隨着社會的進步與歷史的發展,越來越顯示出其積極的作用。
社會性質
從大的方面看,社會形態仍然是龍山文化時期社會形態的延續,即屬於城邦國家的發展時期,以家族所有制為主體的生產關係日益鞏固,建立在家族基礎之上的分散王權得到普遍加強和發展,軍事力量不斷擴大,以青銅器為代表的新生產力的出現,暗示着新的生產關係正在醞釀之中。
與同時期相鄰諸文化的關係
- 與雙砣子二期文化的關係:包括了三種文化因素,即當地土著文化、對當地龍山文化因素的繼承和來自膠東的岳石文化因素。
- 與夏家店下層文化的關係:是一支分佈於遼西、內蒙古東南部和京津冀北地區的早期青銅文化,其時代約當夏代和早商,約略和岳石文化的時代相當。
- 與二里頭文化的關係:以岳石文化對二里頭文化的影響為主,典型的岳石文化因素不僅深入到二里頭文化分佈區的腹地,並且在墓葬內出現,當有深層上的原因。相反,二里頭文化對岳石文化的影響,在地域僅限於豫東一帶,似未進入魯中南等岳石文化腹地,在影響趨向上處於次要地位。
- 關於鄭州南關外下層遺存:1955年,在鄭州舊城南關發掘了一處包含有戰國和商代文化的遺址。其中商代地層又分為上、中、下三層,上、中層分別與二里岡上、下層相當,下層則是一種時代較早的新類型。
- 與湖熟文化的關係:岳石文化和湖熟文化有諸多相似之處,兩者之間的傳播與影響也顯而易見。湖熟文化中的岳石文化因素比較明顯,在岳石文化中,也有少量湖熟文化的因素。以岳石文化對湖熟文化的影響為主。
參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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