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專區(宜春專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已撤銷的專區,在今江西省西北部。1949年置,專署駐南昌市。轄南昌、新建、進賢、豐城、新淦、清江、高安、奉新、靖安、安義10縣。
歷史
1958年12月8日報告南昌專署改名為宜春專署,專署由南昌市遷至宜春縣[1]。
1960年,撤銷新余縣,改設新余市,由省直轄;撤銷萍鄉縣,改設萍鄉市,屬宜春專區;原屬撫州專區的進賢縣劃入宜春專區。轄1市、13縣。
1961年,原屬南昌市的南昌、新建2縣劃入宜春專區。1963年,撤銷新余市,恢復新余縣。1968年,將進賢縣劃歸撫州專區。宜春專區轄1市、15縣。
1963年4月宜春縣的宜春鎮改由宜春專區直轄[2]
1967年1月宜春專區直轄的宜春鎮改由宜春專區宜春縣管轄[3]
行政區劃
1970年撤銷時轄15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