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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馬克思(德語:Wilhelm Marx,1863年1月15日—1946年8月5日) 德國律師,天主教政治家和中央黨成員。兩次任德國威瑪共和國總理,1925年也曾短暫擔任普魯士州總理。
威廉·馬克思出生於科隆,在波恩大學學習法理學,是K.St.V. Arminia成員。獲得法律學位之後,在科隆和瓦爾德布勒爾任評估員,後又在錫門任土地登記員。1894年馬克思在埃爾伯費爾德擔任法官。十年後,他回到科隆和杜塞爾多夫,在天主教派的中央黨擔任主席(1908年)。
馬克思在1891年與約翰娜·費爾科延(Johanna Verkoyen)結婚,他們有四個孩子。
1899年到1918年馬克思是普魯士州議會議員,1910年成為國會議員。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他當選為魏瑪國民大會議員,1923年到1925年和1926年到1928年,馬克思兩次擔任德國總理,他的第一個任期持續了13個月,他的第二個任期超過兩年。在馬克思的任期內,他設法穩定德國經濟的通貨膨脹,引入了一個新的貨幣體系,他廢除了由陪審團審判與埃明格爾的改革。在1924年底結束了全國的緊急狀態。馬克思政府還接受了道威斯計劃,在第二個任期內,德國加入了國際聯盟,與蘇聯秘密配合來規避《凡爾賽條約》。還在1925年作為中央黨總統候選人參加大選,並進入第二輪,但被保羅·馮·興登堡擊敗。
1925年馬克思曾短暫擔任普魯士州總理,1926年在漢斯·路德政府任司法部長。1932當選德國國會議員,在納粹時期和二戰後,他一直住在波恩,直到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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