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薊縣萊德商廈火災,官方稱之為薊縣「6·30」火災事故,是指2012年6月30日15時41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薊縣縣城萊德商廈的一起火災。這一起中國火災把整棟商廈燒毀。

快速預覽 日期, 時間 ...
天津薊縣萊德商廈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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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6-30
時間15時41分
地點 中國天津市薊縣中昌北大道
座標40.045296°N 117.419544°E / 40.045296; 117.419544
別名薊縣「6·30」火災事故
起因空調室外機超負荷工作起火(初步判斷)
死亡10人(官方數字)
受傷16人(官方數字)
財產損失整棟商廈燒毀,具體數字不詳
關閉

建築設計

萊德商廈位於薊縣縣城中昌北大街與新華大街交叉路口東北側[1]主要經營範圍包括服裝、化妝品、床上用品等[來源請求]

火災經過

2012年6月30日15時41分起火。《財新周刊》報道,火災後商場經理因怕顧客不付錢就離開,曾下令將西南門和西門兩道出入口卷簾門拉下而關閉出口[2]。央視《東方時空》播出的萊德商廈監控錄像,顯示火災一瞬(15時41分)兩道大門可以自由出入,15時41分之後兩道大門是否被關閉則不得而知。[3]目擊者向《新京報》指稱很多3樓以上的被困者跳樓逃生[4]。當晚火被撲滅[4],整棟商廈均被燒毀。

起火原因

2013年4月11日市政府公佈官方調查,認定事故直接原因:商廈一層東南角中轉庫房內空調電源線未穿金屬管保護,其導線電弧持續作用,導致線路異常溫升及絕緣性能下降,發生相間電弧性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間接原因是,各方的消防安全職責未被履行[5]

死亡人數

這一起中國火災的死傷數受很大爭議。官方指遇難者共10名,其中9名工作人員1名顧客,[6]受到廣泛質疑[7][8]。受質疑的原因是因為官方的說法解釋不了很多疑問,例如萊德商廈是薊縣最大的商場,周日有很多人,火災現場火勢很大,大火持續了7個小時才被撲滅,而且據新聞里現場目擊者的說法,很多人是跳樓逃生,在這種情況下,只有10人遇難的數字引發質疑,而且官方通報的遇難人數中9位是商場工作人員,只有1位是顧客。[7]

一個廣為流傳的說法是378死,但這個說法也不足為信。[7][9]薊縣殯儀館黨委書記劉燕海指,火災於2012年6月30日15時41分發生,殯儀館在7月1日至7月14日總共火化了197人。[3]

災後

反省

一次中共中央黨校中青班結業時,一位即將晉升副部級的學員針對網絡管理發表意見,認為「天津薊縣大火,那麼個小事情在網絡上搞成好大的事情一樣,攪和人心。我們需要加強管理。」黨校教師蔡霞批評「人命關天的事情你們認為是小事,社會當然認為它是大事,我們對老百姓的生命有沒有基本的感情?」「我給那學員打分很低。我感覺你對人民的感情極淡漠,這不是思想觀點不同,是良心何在?」[10]

媒體報導受阻

記者指在現場拍照時遭警方阻攔、威脅「再拍就沒收相機」。後來欲與不知親人下落的家屬接觸時,又被有關人員跟蹤。[11]事發之後,天津本土的媒體全部失聲,僅以170字官方通稿報道此事,引發外界批評[7]。《雲南信息報》作為異地媒體發表社論《薊縣大火需要徹底的信息公開》,指出公眾應當享有對此次火災事故的知情權,薊縣政府應當徹底的公開全部信息[12]

悼念

7月6日下午,很多薊縣當地民眾聚集在當地的鼓樓廣場「悼念」萊德商廈火災死難者[13]

追責

2013年4月11日,天津市政府對薊縣該事故調查處理意見作出批覆,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一審判處萊德商廈實際控制人姚海利有期徒刑六年,商廈法定代表人姚學良有期徒刑四年,商廈副總經理高卓海、劉學良、王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商廈電工宗福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分別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和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原薊縣消防大隊大隊長楊繼倉、原薊縣消防大隊防火科參謀呂桂河刑事拘留。[5]對萊德商廈罰款90萬元人民幣,對商廈實際控制人姚海利處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5]

相關火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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