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災害事務管理總局地震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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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災害事務管理總局地震研究部(土耳其語:Türkiye Cumhuriyeti Başbakanlık Afet ve Acil Durum Yönetimi Deprem Dairesi Başkanlığı tarafından),是土耳其公共工程和住房部災害事務管理總局直屬的行政機構,是土耳其的全國地震工作管理機構,同時亦負責土耳其全國的地震監測工作。
土耳其災害事務管理總局 地震研究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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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ürkiye Cumhuriyeti Başbakanlık Afet ve Acil Durum Yönetimi Deprem Dairesi Başkanlığı tarafından(土耳其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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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70年 |
管轄範圍 | ![]() |
駐地 | ![]() |
首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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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土耳其災害事務管理總局[1] |
網站 | www |
土耳其地震研究部根據土耳其第4623號法令《有關震前震後措施法》設立。該機構在土耳其各地區展開地震觀測,監測範圍覆蓋土耳其全國,並負責土耳其的地震減災工作。
歷史
土耳其是一個地震多發的國家[1]。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至1940年代期間,土耳其的地震防災及震後援助工作長期由土耳其紅星月會承擔[1]。這一時期,土耳其當局的地震工作重點主要是地震救災和搶險[1]。然而,1939到1944年的一系列地震讓土耳其當局認識到,僅靠地震救災搶險和災後重建並不能緩解地震災害帶來的巨大破壞[1]。因此,土耳其大國民議會於1944年通過了第4623號法令《有關震前震後措施法》[1]。根據該法令,土耳其政府將地震防災減災職能劃入土耳其公共工程部[1]。1945年,在借鑑意大利等國經驗的基礎上,土耳其公共工程部發表了首幅地震災害區劃圖和強制性抗震設計與建築規範,並要求各地方政府對土地利用決策進行地質調查[1][2]。這一法律在頒佈初期得到了嚴格貫徹,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耳其建築的抗震水平[1]。
1950年代中期,由於《有關震前震後措施法》不能適應土耳其的城市化與工業化,因而該法的實施被事實上擱置[1]。由於預算分配的限制,絕大部分防災減災工作暫停開展,僅震後重建和安置工作仍正常運行[1]。不過,1955至1959年的一系列地震使得公眾再次對地震減災工作產生關注[1]。受此影響,土耳其議會連續通過了第7010號法令《1956年公共工程(城市化)法》和第7269號法令《1959年自然災害(修訂)法》,規定政府負責重新安置受災者,並要求政府直接負責執行新居住區和住房的規範化工作,同時設立了「災害基金」[1]。與此同時,土耳其政府還根據《1959年自然災害(修訂)法》在公共工程部之下設立了災害事務管理總局[1]。1970年,總局下設立了地震觀測專門機構——地震研究部[3]。
1983年,土耳其建設和住房部與公共工程部合併,成立了「土耳其公共工程和住房部」,災害事務管理總局及其地震研究部轉隸新成立的公共工程和住房部[1]。
業務

1983年以來,土耳其初步建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地震監測網絡[1],亦參加了許多區域性地震觀測合作計劃,重點開展了北安納托利亞斷裂帶的觀測研究工作[1]。還曾主辦了世界地震工程會議[4]。
土耳其地震台網由42個標準地震台站組成[5]。在德國、英國的技術支持下,能夠監測東部地區4級以上地震、西部地區3級以上地震和馬爾馬拉海沿岸2級以上地震[5]。在日本和德國的合作下,該部開展了地震預報合作計劃,在博盧省建立了前兆台網,能夠有效監測到地震前兆,提供必要的觀測數據[5]。
另外,土耳其地震研究部還與日本氣象廳合作建設了土耳其速報地震觀測台網系統,在緊急情況下,快速評估地震參數,繪製烈度圖,向地方當局和中央台站提供即時地震信息[1]。
機構
作為全國性的地震監測和研究中心,土耳其地震研究部下設地震工程研究室[5]、地震研究室[5]、實驗室[5]三個研究部門,以及行政管理處。另設地震監測台網中心、強震動監測台網中心等兩個中心。土耳其政府為開展地震預報工作,還設立了由12人組成的全國地震預報委員會,負責協調地震預報工作[3]。
在抗震減災方面,土耳其地震研究部還受到土耳其緊急情況協調委員會的領導,後者是一個由不管部長牽頭的一個政府議事協調機構[1][6]。
在國際合作方面,該部與美國地質調查局、英國地質調查局、德國聯邦地球科學和自然資源研究院、日本氣象廳有合作關係,並與中國地震局等科研機構進行了互訪交流[5][7][3][2][4]。
參考資料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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