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曉陽(1945年11月—),男,湖北大冶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全國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西班牙語專業的喬曉陽與日語專業的李飛同為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裏少數外語專業出身的正副主任委員[1]。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喬信明之子。
喬曉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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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 | |
任期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2013年3月16日—2018年3月13日 | |
前任 | 胡康生 |
繼任 | 李飛(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 |
任期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任期 2003年3月14日—2018年3月17日 | |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 |
任期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任期 2003年3月19日—2013年3月19日 | |
前任 | 項淳一 |
繼任 | 李飛 |
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 |
任期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任期 1999年12月20日—2013年3月19日 | |
前任 | 新設職位 |
繼任 | 李飛 |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 |
任期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任期 2003年3月—2008年6月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45年11月(79歲) 中國湖北省大冶市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父母 | 父:喬信明 母:于玲 |
親屬 | 大姐:喬阿光 弟弟:喬泰陽 大妹:喬春雷 小妹:喬文雷 |
學歷 | 大學 |
母校 | 北京語言大學 |
職業 | 官僚 |
專業 | 外語專業 |
宗教信仰 | 社會主義 共產主義 |
生平
1945年,喬曉陽出生在湖北省大冶縣。1964年高中畢業後,到哈瓦那大學學習西班牙語,後來文化大革命期間被召回,最後畢業於北京語言學院西班牙語系[2]。197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經擔任亞非拉科副科長、江蘇省外事辦公室宣傳處副處長、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秘書、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995年12月,加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任委員。1997年6月,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1998年3月,出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同年5月,加入全國人大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2003年,升任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言論
2012年,喬曉陽對《香港2012年政改方案》,發表「個人意見」,解釋「普選」定義。[4]
2013年3月24日,喬曉陽在深圳市和香港建制派官員會談時,提出「三個堅定不移」:「2017年香港普選特首必定落實,絕無拖延;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如對抗中央就不能勝任;基本法關於普選的安排以及人大委員會的決定已很清晰,香港社會對普選的看法複雜化」[5][6][7],「將來行政長官普選時,一定要選出愛國愛港的人。愛國愛港是一種正面的表述,如果從反面講,最主要的內涵就是管理香港的人不能是與中央對抗的人,再說得直接一點,就是不能是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改變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人。井水不犯河水。」[8][9],引發香港政壇的對他言論的爭論。[10][11][12]
家庭
喬曉陽的父親喬信明,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1963年逝世;母親叫「于玲」;大姐喬阿光,弟弟喬泰陽,大妹喬春雷,小妹喬文雷。[1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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