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馬迪·傑巴里 (英語:Hamadi Jebali;阿拉伯語:حمادي الجبالي, Ḥamādī al-Ǧibālī‎;1949年1月12日),突尼斯前總理、工程師、政治家和記者,1981年-2013年任復興運動黨的秘書長。

Quick Facts 哈馬迪·傑巴里حمادي الجبالي, 突尼斯總理 ...
哈馬迪·傑巴里
حمادي الجبال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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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總理
任期
2011年12月24日—2013年2月22日
前任貝吉·凱德·埃塞卜西
繼任阿里·拉哈耶德
個人資料
出生 (1949-01-12) 1949年1月12日75歲)
 突尼斯蘇塞
政黨復興運動黨
母校突尼斯大學
巴黎大學
宗教信仰伊斯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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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他出生於蘇塞,突尼斯大學獲得機械工程專業學位,後來在巴黎大學取得太陽能光伏工程博士[1]。由於他掌握了太陽能風能方面的專業技能,因此他在蘇塞創建了一家該領域的企業[2]

政治活動

1981年,他開始參與突尼斯的伊斯蘭主義運動。後來擔任復興運動黨創辦的周報——Al-Fajr 的主編。

司法指控與入獄

1990年6月,Al-Fajr周報上發表了一篇該組織創始人拉希德·加努希寫的文章,標題為「國家屬於人民還是人民屬於國家」,傑巴里為此承擔責任受到審判,被以「鼓動違反法律」和「煽動暴亂」的罪名罰款1,500第納爾。1990年11月,該報發表了一篇由律師Mohammed Nouri寫的文章,標題為「何時軍事法庭能被廢止」,這次傑巴里因「誹謗司法制度」罪名而被軍事法庭判入獄一年。

1992年5月,突尼斯政府宣稱已查明復興運動「試圖謀殺總統本阿里和建立伊斯蘭國家的陰謀」。1992年8月,傑巴里與其他170名復興運動的成員被控以「試圖顛覆」的罪名。他不承認該項指控並進行抗議,還以他自己身上的傷痕印記來證明他曾受到了酷刑折磨。這個審判被大赦國際人權觀察等組織認定是不公平的。最終,1992年8月28日,傑巴里以「非法組織的成員」和「試圖改變國家」的罪名被判入獄16年。

在監獄裏他的待遇是嚴酷的,獄中15年有超過10年他被單獨囚禁,他曾以絕食來抗議他受到虐待。2006年2月,因突尼斯獨立50周年而被釋放。

總理

2011年茉莉花革命後,本·阿里總統被迫下台及流亡沙特阿拉伯,其後他領導的政黨復興運動黨取得合法的地位,他成為秘書長和發言人[1][3]。2011年5月,他受伊斯蘭和民主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Islam and Democracy)的邀請到華盛頓特區出席活動[4],並在那裏會見了美國參議員約翰·麥凱恩喬·李伯曼[5]

復興運動黨於10月23日贏得突尼斯制憲議會選舉後,該黨提名他為總理候選人[3][6]。他被視為該黨改革派的領袖[3]。10月的首次公平公開的議會選舉後,他領導的政黨復興運動黨在議會取得217席中的89席。12月24日就任突尼斯總理,2013年2月22日辭職[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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