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9年12月的和你Christmas Shop,或稱和你shop,是指香港市民就香港逃犯條例爭議,於2019年12月在香港各區進行的示威運動,主要在新鴻基地產旗下的商場舉行。而警方派出大量蒙面便衣進行監視和埋伏,最終雖然商場沒有任何破壞,但亦引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市民批評警方衝入商場後引起混亂,加上有大量便衣警員突然拘捕民眾,令人感到害怕。[1]
12月15日下午2時許,網民發起「和你Christmas Shop」行動。兩名女子行經商場4樓期間看到有示威者塗鴉,於是上前制止,但被示威者以噴漆噴面,另一名女士不適暈倒。多名防暴警察到場急救,由救護員協助送上救護車,防暴警察其後返回港鐵沙田站外戒備。而8樓美心集團旗下食肆「潮庭」被示威者破壞及噴漆,玻璃和桌椅被打爛[2][3]。
到4時10分,防暴警員在巴士站舉起藍旗,其後超過50名防暴警和便衣警員分別由沙田站和沙田大會堂位置衝入商場進行拘捕行動,制服示威者,引起場面混亂和遊人不安尖叫。[4]警方表示,因為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破壞店舖,及用雜物堵塞商場出入口及樓梯,所以警方進入商場執法[2]。有示威者在高處向警察掟雜物,警員施放胡椒噴霧。[5]。新界南總區副指揮官陶輝亦在場指揮,並陪同多名防暴和軍裝警員到5至7樓巡查,大部分商舖暫停營業。[6][7]而示威者破壞4樓展覽廊一帶的玻璃圍欄,碎片散落在中庭的地上。亦有示威者用告示板阻塞連城廣場的扶手電梯,其後又折返商場。[8]理大校園電台拍攝到3樓近ZARA位置,有偽裝成示威者,持行山枴杖及類似伸縮警棍的蒙面警,合力制服1名黑衣示威者。[9]蒙面示威者一擁而上將蒙面警踢走。now新聞台證實他們是偽裝示威者的警員[10]。下午約4時半,防暴警帶走被捕人士離開商場時,在場的市民起鬨叫囂。警員多次舉槍指向商場上層位置,並警告上層人士不要再投擲物品[11]。
到5時,大批人士包圍3樓的臨時服務台,質問為何商場容許警察進入商場,有商場職員展示證件獲准離開。惟有兩名外判的南亞裔保安因未能展示證件而不獲放行,在場人士要求他們聯絡上司。保安展示個人資料予部分在場人士後便散去[12]。
傍晚6點半,一名懷疑拍攝示威者大頭的中年女子不願意交出手機刪除相片,之後被示威者搶走和毀壞手機。她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認為自己光明正大,沒有做錯任何事,也沒有拍攝個人大頭。她認為拍攝是個人權利及自由,普通人沒有警察的執法權,示威者沒有查身份證及要求別人出示手機內容的權力,認為示威者行為剝奪他們的自由。示威者着她返回大灣區,最終女子離開商場[3][12]。
警方聲稱事件一共有12人拘捕,介乎14至27歲,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被捕人士正被扣查。事件中有一名警務人員受傷。[3]
2019年12月15日,網民發起在香港多區商場進行「和你CHRISTMAS SHOP」活動。下午約3時,市民在德福廣場示威期間,有示威人士針對美心食肆,貼號召罷食告示及噴漆,警員在外面的花園制服最少兩名身穿黑衣的示威者,結果遭大批示威者表示不滿,要求他們離開,警方對市民舉起手機拍攝感到不滿,之後引起爭執。其中一名警員行入人群中,在混亂情況下施放胡椒噴霧驅散人群,有一名約10歲的男童被射中,需由義務急救員協助。[13]多名路過的市民和有線新聞台的攝影機亦被射中。[14]
下午近5時,大批防暴警察再次衝入德福廣場近港鐵站的入口拘捕最少1名女子,並被帶走。而場內多間商舖亦關門。警方表示因有人報案而進入德福廣場,商場保安則表示商場沒有報案,暫時不知是途人或商戶報案。[13]
下午4時許,多名男便衣警員手持警棍,在新都會廣場外與市民對峙。一名外籍男子被捕被帶上警車,期間一度反抗,引起在場市民不滿警方行動。男子被帶上警車後約15分鐘獲得放行。[15]
下午,PopCorn商場有一批參與的人士叫口號及唱歌,亦有人派反修例傳單。其後有示威者破壞東海堂在將軍澳廣場的分店。而吉野家店外的海報亦被人破壞。其後有示威者一度以為有防暴警到場,之後跑離商場。[16]
晚上7時,有50多名示威者到尖沙咀海運大廈3樓LCX快閃「和你Shop」,在商場內遊走和叫口號。
晚上9時許,旺角雅蘭中心外有街頭唱歌表演,吸引近百名市民聚集。在朗豪坊對出戒備的防暴警員準備離開時,被走出馬路的示威者喝倒采,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其後警員落車追捕。一名男子在彌敦道被捕,而另一名女子因沒有帶身份證而拘捕。到晚上10時12分,另一批警員在砵蘭街及山東街交界舉起藍旗,指現場有違法行為,呼籲市民離開,有警員舉起胡椒噴霧驅散市民。到晚上11時,防暴警在彌敦道行人路上推進,並向人群方向噴胡椒噴劑,幾乎出現人踩人狀況,期間懷疑有兒童跌倒。而行動不便的長者需要人幫手離開。[17]
到深夜11時,大批防暴警察在旺角驅散示威者,又在西洋菜南街和彌敦道與豉油街發放催淚彈,拘捕多人,包括網媒記者。[18]於凌晨約1時,一名在附近砵蘭街採訪的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男記者,被催淚彈擊中,右面登時紫脹紅腫,眼角周邊更不斷滲血,現場遺下大灘血跡。[19]示威者破壞交通燈及港鐵站入口,又於路口縱火堵路。[18]
在尖沙嘴海港城,逾百人在商場內遊走叫口號及高唱《願榮光歸香港》,示威針對「藍店」和中資店舖,不少食肆食客被嚇走,甚至要捧餐急逃,食肆無法做生意,部份店舖也突然落閘。[20]警察在未有商場職員報警的情況下進入商場,其間疑有便衣警搜市民身,記者上前詢問戴黑口罩者是否警察,對方未有回應,只稱不接受採訪,便衣警一度於商場內施放胡椒噴霧,場內充斥胡椒味。其後記者拍攝疑便衣警搜市民身時一度被阻擋。被搜者表示,有人向他稱自己是警察,要求搜身但未出示委任證。有商場職員要求警察離開,但亦遭到拒絕。其後,警察又和市民口角,又對記者推撞。一男子涉襲警被捕[21]
晚上7時許,大批市民在海港城港威商場聚集和喊口號,現場有大批便衣警員,引起示威者不滿。同一時間,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親自到尖沙咀問候現場戒備的警員。[22]有現場人士的隨身物品被便衣警截查。到8時許,有便衣警員被人包圍及投擲離物引發衝突,大批市民包圍警員,並大喊放人。其後大批防暴警察到場增援,並制服多人,向在場人士射胡椒噴劑,場面混亂。有記者更拍攝到有防暴警員持長槍指向中庭範圍。防暴警到晚上8時30分才開始撤出商場,數人被帶走。[23]
12月24日平安夜晚上,商場大批市民聚集和高叫口號,多名便衣警員在商場不同位置監視。晚上7時,當市民發現4樓往沙田廣場的通道有便衣警員時指罵及包圍,便衣警揮動警棍及舉起胡椒噴霧驅散。晚上7時55分,多名防暴警察一度進入商場。[24]到晚上8時11分防暴警察離場後,約400名市民在中庭聚集,高唱《願榮光歸香港》,大量便衣警員繼續在場內觀察。
到晚上約9時,示威者向新城市廣場第三期方向遊行,晚上約9時27分,多輛警車到希爾頓中心對出,而連接希爾頓中心及新城市廣場第三期的行人天橋上有不少市民聚集,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員。而地面的防暴警察指天橋上有人非法集結,一度舉出藍旗警告他們,但並有未採取進一步行動。數分鐘後,防暴警員無視希爾頓中心商場保安攔阻進入商場,往3樓通往新城市廣場三期的位置,要求市民離開,並在天橋上駐守。
到晚上10時35分,一名女子在新城市廣場被捕。而200名警員於大會堂百步梯和新城市廣場外截查市民。[25]
12月24日,網民號召於元朗YOHO MALL 形點舉行「和你sing(和你唱)」,晚上接近8時,大批防暴警察衝入在商場內搜捕,多人在2樓通道被警員包圍截查,有人被制服。一名姓周19歲青年疑躲避警員追捕,跳出圍欄跌落中庭位置。救護員到達現場後送往屯門醫院治理。墮樓青年的清醒,頭部沒有受傷和內出血,右手嚴重骨折。背部脊椎有3節骨裂,左手無力。警方以涉嫌襲警將他拘捕。[26]而防暴警察在商場內多次以警棍圍毆和制服多名青年人,引發在場市民不滿。[27]家屬批評警方衝入商場後引起混亂,令人感到害怕。[28]
晚上7時許,有人在朗豪坊已經暫停營業的星巴克咖啡店內倒垃圾和用鎚子破壞店內櫥窗玻璃和貨架,其後噴上粗口字句。大批防暴警察衝入商場拘捕數名黑衣人,引起市民不滿指罵警員,警員向商場遊人噴胡椒噴劑,多人不適。而防暴警察離開時曾向在場人士舉槍。而商場保安指無報警。[29]
警民衝突延續至凌晨,大約2時半,一名男子在砵蘭街與長沙街交界的餐廳,約兩至三樓高的天台墮下,倒臥在大廈旁公園的花槽內。 有目擊者指是因為當時天台警員,地面亦有防暴警喝罵及以強光電筒照射青年,疑青年受驚墮下。 [30]
12月25日(聖誕節),有網民發起「聖誕三部曲行動」,包括在多區舉行「聖誕變裝遊行」及「和你shop」等,下午起銅鑼灣時代廣場和旺角朗豪坊有示威者聚集並高叫口號。多區商場外有防暴警察戒備,警方晚上在朗豪坊外施放多次催淚彈,驅散示威人士,並在尖沙咀、九龍灣截查拘捕多人。晚上10點多,警方在旺角截查過百人。[31]警方於新都會廣場拘捕7人[32],於德福廣場拘捕最少10人[33]。
12月25日下午,有人發起在新城市廣場進行「和你 Shop」活動,而大量便衣警在場內多處截查數名年輕人。到下午5時左右,多名沒有出示委任證,喬裝成普通市民突然在一期4樓制服一人,引起大批市民不滿包圍警員,更多便衣警員到場增援,並在現場施放胡椒噴霧,之後最少再制服多兩人。防暴警員隨即進入商場,當市民向警員投擲一罐咖啡後,防暴警員隨即在商場內舉槍。[34]
到晚上約6時,近百名示威者在商場中庭出發往商場三期遊行,期間多間店舖落閘。當示威者到三期2樓翡翠拉麵小籠包取出大量等位紙和調味料倒在地上和桌面後,數十名防暴警員突然衝入商場,拘捕10名正遊行中的男子,期間使用胡椒噴霧及警棍制服多人,場面混亂。署理新界南總區指揮官陶輝被亦胡椒噴霧噴中。商場在晚上7時許宣佈提早關門。[35]
一名16歲青年及一名27歲男子涉嫌在商場三期襲警被捕,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於12月27日下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36]有辯方律師投訴指出,警署內有便衣警勸被告「千祈唔好無嘢講,會害死你」,並以威嚇、誘使方式要求被告簽名。案件押後至2月21日再訊,其間不得離港,並須守宵禁令,亦禁足新城市廣場。[37]
海港城有大批警員在場內戒備,不時截查商場內遊人的隨身物品。晚上7時半,一名男子懷疑在海運大廈推撞警員而被鎖上手銬帶走。[38]
下午4時許,朗豪坊內有戴口罩人士在中庭聚集和叫口號,場內有保安進行監察,而美心集團旗下部分餐廳員工收拾用品和設備,防止被人破壞。防暴警在下午起在西洋菜南街、山東街交界一帶加強戒備,有少女防暴警察截查。到4時47分,一名男子在朗豪坊外的一段砵蘭街被多名警員制服,警員曾發射胡椒噴霧,相關的舉動引起市民不滿而指罵警員。到一小時後,多名防暴警和速龍成員突然從封鎖線內衝出,拘捕指罵警員的人士。混亂期間有警員指有途經的市民與他碰撞,指自己被衝擊,向人群施放胡椒噴劑,最少兩名白髮男子被正面噴中。到晚上6時半,防暴警員撤離期間,突然在旺角朗豪坊附近發射多枚催淚彈,期間制服多人,旁邊一間小食店亦被波及,店員在毫無準備下感到嚴重不適,需要由義務救護員協助,而食物需要全部棄置。[39]
防暴警之後在砵蘭街和亞皆老街方向制服多人,並向在場人士施放多次胡椒噴霧,至少兩人須送院治理。到晚上10時,警員採用包圍戰術,砵蘭街兩頭被封閉,並截查數十人。到晚上10時38分,速龍小隊到場,在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十字路口發射胡椒球槍。到近11時,在旺角彌敦道近快富街防暴警的舉起黑旗,而另一批防暴警在豉油街截查一批人士。到11時14分,有示威者在山東街以膠鏈封鎖彌敦道南行,巴士無法行駛。
有人發起在葵芳新都會廣場舉行「和你唱」。晚上約8時15分,葵青警區人員發現有人在元氣壽司外叫囂後,警員認為是企圖阻礙店鋪正常商業活動,因此驅散並拘捕多人,1女6男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而被捕。[40]事發逾半年,其中5男1女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至2020年9月21日再訊,期間各被告獲准以2000港元保釋,但不得離港及須往警署報到。[41]最後全部被控罪成,三名21歲以下被告分別入勞教中心和更生中心,另外三名21歲以上被告則判囚4個月。
晚上7時,數十人在德福廣場內遊走抗議,有人沿途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並高叫口號。到晚上9時,大批防暴警從九龍灣站衝入德福廣場,舉起藍旗警告,其中兩人被制服,引起市民不滿,期間曾施放胡椒噴霧。警員要求在場一名攝影師出示記者證,並抄下資料,引起雙方一度口角,而在場聚集的市民不斷要求警方離開商場。
其後在德福花園平台有持不同意見的人發生推撞。期間防暴警察制服一名男子,用盾牌擊向被捕男子的腰部。[42]一名36歲男救生員被警員搜出摺刀、激光筆和有尖刺的指環等物品,他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而自辯時稱,當日帶指環和金屬鏈是為在外甥面前表演魔術。不過觀塘裁判法院裁判官莫子聰認為魔術在於手法而非道具,認為被告解釋不合理,而激光筆的效果解釋為「幻彩詠香江」極之牽強,不合情理。最終裁定被告罪成,判監11個月。[43]
晚上9時許,數十名戴口罩人士在Apm商場各層聚集,高叫反修例口號。約15分鐘後,約80名防暴警察衝入商場多層,施放胡椒噴霧作出驅散。大量市民指罵警員,而警員以「中年曱甴」、「縮頭烏龜」回應。防暴警察在行動中截查多人和多次指罵記者為「黑記」,帶走6人,年齡介乎15至26歲。其中在一名22歲男子身上檢獲懷疑大麻。[44][45]
於大埔超級城,有示威者闖入商場食肆翻倒物品,防暴警到場驅散其間,有在商場執法的蒙面便衣警,疑被防暴警誤當示威者,最少兩名便衣警分別疑被防暴警箍頸及以警棍打中,防暴警察之後認出對方是「自己人」才釋放二人。[46][47]有警員曾在商場內施放胡椒噴霧及藍色水劑,有長者半邊臉染上藍色,需即時以清水處理。[47]
而當日有戴口罩人士在餐廳外聚集呼叫,亦有人走入店內坐下,並將鹽及糖灑在桌上。其後有一名37歲市民在一間餐廳內逗留不足兩分鐘和旁觀示威者搗亂,而被控遊蕩罪成監禁9個月。其後被告作出上訴到高等法院,減刑為6個月。[48]
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採訪時被截查和要求出示身分證,其後有便衣警員故意在直播鏡頭前展示其身分證長達約40秒,期間更將其身份證擺近鏡頭方向前。[49]陳指出該便衣警身上沒有委任證,亦沒有行動呼號卡;他又稱從沒打算拍攝該警員,但該警員試圖挑釁,於是他把鏡頭轉向警員方向,但沒有拍攝警員「大頭」。[50][51]
及後同日晚上,陳朗昇繼續受到警察挑釁,警方在場指揮官指「搞事」、「認得你」,又指《立場新聞》「依間報館有問題」、是「黑記」等。記者要求指揮官為其指控提出理據期間,被多名防暴警員拿出胡椒噴劑及警棍指嚇。[52]
記協就事件予以強烈譴責,要求警方及私隱專員介入調查嚴肅跟進。[50]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指控可信性高,表面證供成立,警察有關做法或違保障私隱,有足夠理由主動調查。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認為,今次有關警員明顯做錯、技術上違規。[51][53][49]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亦批評涉事警員做法不恰當,呼籲警員保持克制。[54]到一年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去年12月26日警員在大埔超級城將「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的身份證展示於鏡頭前約40秒,違反《私隱條例》的保障資料原則。警方表示接納報告,已訓斥涉事警員。陳朗昇回應指非常歡迎私隱專員的報告,但同時指警方刻意違例,知法犯法。[55]
有市民到尖沙咀海港城港威商場聚集叫口號,防暴警員兩度進入商場並截查市民。一名「因為八掛望下」而被警方截查的市民表示,警方一度質疑他身上藏有他人物品,一度欲拆開機密信件。他與警方理論時,亦遭警方指要以阻差辦公罪名將其拘捕。其後他向在場傳媒展示信件,稱「寫住機密兩個字,唔識英文都識中文啦。」他曾向警方表示私隱不能外流,但警方反指「私隱唔係大曬」。他又批評「警力過剩呀?7.21又唔見人!」[56]
下午4時許,新世紀廣場中庭有數十名黑衣人聚集,其後高呼「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在商場各樓層遊走,多間食店拉閘。其間示威者在Pacific Coffee外高叫「食中資、無良知」,高叫「排隊買咖啡飲」、「有無位呀」,令店內大部分食客離開。當示威者在下午5時19分聚集到1樓的Urban Cafe坐下和有人向中庭丟墨水後,數十名防暴警衝入商場多個樓層,並截查多人。一名青年被帶走。防暴警在傍晚6時10分離開商場。[57]
晚上8時多,示威者轉到朗豪坊,他們先在商場內高呼口號,後有黑衣人推倒星巴克店內的物品,並毀壞部份收銀機,不久有便衣警員出動帶走一人,並有多名防暴警察增援。[58]
有市民嚮應號召在屯門市中心聚集高叫口號,並於區內多個商場遊走,有示威者督促商場內的中國人要收拾好貨品紙箱包裝,又有人呼籲前往美心旗下的店舖排隊或進入店內,店鋪隨即落閘暫停營業。下午近6時許,手持警棍的便衣警員在V city商場MTR層的緊急出口外制服數人,引起在場人士不滿。[59]1分鐘後大批防暴警察趕至,將至少兩名從電梯往下離開的示威者制服,引起圍觀市民不滿及指罵。警方至少施放兩輪胡椒噴霧驅散市民,有警員遭誤中。最後有5人被制服,並封鎖商場部分範圍。[60]
友愛南區候任區議員林健翔得知有數人被拘捕後趕到V city現場,林表明身份,向警員表示希望了解當區居民被捕時有否足夠法律權利,但數十警員圍堵及警告,警察又以警棍和胡椒噴霧威嚇,要求他出示身份証及搜身,並有警員對他呼喝:「區議員又點呀?」[61]市民也指罵商場職員為何讓防暴警察進入商場。[62]
有示威者在上水發起「北區和你shop」活動,於下午3時在上水廣場集合,以表達北區水貨活動肆虐的問題[63]。活動有過百名市民參加,大批蒙面便衣警員在商場內監視。[64]半小時後,遊行隊伍走近連鎖店萬寧時,向疑似水貨客及內地旅客大叫「用國貨,返大陸」[65],店內警鐘其後響起[66]。
集會人士之後轉往旁邊的新都廣場及上水站,並在站內大堂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口號[67]。示威者之後在連接上水廣場及車站的行人天橋用粗口指罵拖行李箱經過的內地旅客及港人,斥為「支那人」 、「大陸X」,又喝斥「死返大陸喇」、「咪X走水貨」。 [68],並踢路人行李箱,更有人嘗試搶走行李箱[66]部分聚集人士隨後亦走到新都廣場遊走,多間店舖亦落閘。
到下午4時許,當集會人士折返上水廣場4樓的萬寧時,店舖已落閘。集會人士在萬寧對開放置多枚螺絲在地上,大批便衣警員衝上前,便衣警隨即衝上前制服約十人,防暴警察同時間進入商場截查市民,亦在商場外制服一名男子。警員在商場內戒備期間曾噴胡椒噴霧,有市民及記者被噴中不適。[66][65]
商場內衝突過後,有示威者繼續在商場外行人天橋聚集,並搶去購物客手持的購物袋,將裏面的物品丟落地再用腳踢。之後有人以膠袋將地上的物品逐件拾起。執拾期間,示威者稱呼該名人士為「水貨狗」[66]。
傍晚6時,一批防暴警察再度進入上水廣場驅散人群,並噴胡椒噴霧。一名男子被指拍攝兇徒,之後被大批兇徒圍住,有人搶走其手機,並對他拳打腳踢。男子最終頭部受傷。在場一名紅衣男子被多名防暴警察制服帶走,掙扎期間曾拉住一名防暴警身上的長槍,遭警員用警棍打手後才放手[67]。
警方表示有人在商場內店鋪擾亂秩序,阻礙正常商業活動。最後有20人被捕,年齡介乎13至34歲,涉嫌非法集結。其中4名16至27歲被捕男子被控阻礙人員進行拘捕行動及襲擊警務人員[69]。
晚上7時,約20名示威者在德福廣場內遊走抗議,有人沿途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並高叫口號。到晚上近8時,示威者指罵多名便衣警察後,便衣警手持胡椒噴劑,追捕至少3人,其後引起示威者不滿,有人用拳打便衣警,引起雙方衝突,防暴警隨即到場舉起藍旗。[70]4名學生(其中3名僅14至16歲)因涉襲警被捕,期間須向警方報到、遵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廣場。[71]其後合共10名青年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包括7名未成年少年。
案件中當中4人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而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建議改判入更生中心或短期監禁,案件在2022年9月29日在高等法院上訴庭審理。3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認為原審判刑原則犯錯、明顯過輕,但指考慮所有情況後,認為不適合變動4人刑期,最終駁回律政司申請,將於6個月內頒下判詞交代理據。另外,法官亦批評被告的求情信是流於表面,是「針對性」、「策略性」悔意。[106]到同年12月2日,上訴庭頒判詞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悔意「完全流於表面」,原審考慮不當,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是原則性犯錯、刑罰明顯不足,而3名女被告還押期間仍違反院舍舍規和紀律,代表她們守規矩的意識薄弱。而她們仍然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認為悔意「完全流於表面」。然而,法官考慮被告已完成社會服務令、積極裝備自己,「改變 4 名答辯人的刑罰並不合適,也不符合公眾利益」。[107]
但23歲被告同其後就25日和28日2件案件和其他已定罪的被告一起上訴,2022年7月15日遭到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高院原訟庭法官黃崇厚在判詞指,本案爭議為相關案情,是否構成非法集結;若是,上訴人有否參與在內。另外,案件有否侵犯市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黃崇厚同意上訴方指,原審對言論自由定義觀點「過份嚴苛或狹窄」,將言論自由收窄至只涵蓋表達意見的自由。法官引案例說明,言論或表達自由,本質上涵蓋「一些非主流、不受大眾歡迎、冒犯性甚至離經叛道的意見及表達方式」。「非法集結」的罪行元素,包括作出「受禁行為」,即某行為帶威嚇、侮辱或挑撥性,導致他人害怕、破壞社會安寧。問題關鍵是案中行為有否越界,構成「受禁行為」。對於上訴方稱,呈堂片段中,大部分在場者不見有害怕神情或反應,法官認為即使在場者沒明顯表露異常,心中有否害怕是另一回事,又指涉案口號「黑警 OT,警嫂 3P」、「香港人報仇」的確有動武意味,或令人合理地聯想動武,而口號針對的對象,「不同政見的人難免會合理地擔心」。考慮當日示威背景、周遭情況、雙方陳詞,認同原審的判斷,有關口號具侮辱性,亦有挑撥作用,故構成「受禁行為」,認同部分言論「已經超越了文明社會…所容許的底線」。法官亦同意原審指,現場元氣壽司事發時落閘,是害怕示威者。審視證據後,認同本案事件構成非法集結, 4 名上訴人均有參與,其中被告起領頭角色,不停於呼喊口號時先喊,再由他人附和,最終駁回上訴,維持4人定罪。
至於28日「和你 shop」案,高院原訟庭法官李運騰指,被告被捕時,被搜出背囊內有「咪頭」,同意原審裁定劉就是片中帶頭的黑衣人。法官又指,案中示威者叫喊口號,「顯示他們對警務人員懷有強烈的敵意和憎惡」,而口號亦多次提及「報仇」,「明顯有煽惑暴力的意思及效果」。法官認為,部分言論「已經超越了文明社會…所容許的底線」,終駁回兩人定罪上訴。[108][109]
其中1名28歲被告就25日案件的定罪在高院被駁回上訴後,2022年9月16日於高院申請向終審法院再上訴,法官指稍後會頒下裁決書交代理由。[110][111]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