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溉之(1898年3月19日—1968年7月2日),字璇樞,曾用名武維揚,男,湖南平江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將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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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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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性別
別名字璇樞,曾用名武維揚
出生1898年3月19日
湖南平江
逝世1968年7月2日(70歲)
北京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配偶徐依群
聶元梓
專業軍人
宗教信仰社會主義
共產主義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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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吳溉之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共青團平江縣委組織部部長。1925年,加入黃埔軍校第四期,並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師四團連黨代表,參加北伐。1927年,任上海總工會政治處宣傳幹事,四一二政變後被捕,後釋放。在國民革命軍第二十軍警衛連任排長,參加南昌起義。1928年,返回平江,並先後任平江游擊隊第2大隊大隊長、湘鄂贛紅軍游擊支隊第三縱隊縱隊長,紅五軍第三縱隊司令員,紅三軍團紅五軍政治部主任兼第一師政治委員,組織擴建湘鄂贛蘇區。1931年,擔任紅三軍團政治部組織部部長、供給部政治委員、軍事裁判所所長。之後參加長征,到達陝北後,任中央局秘書長,總政治部組織部部長等職位。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八路軍野戰政治部組織部部長兼軍法處處長,總政治部直屬工作部部長、鋤奸部部長等職。之後奔赴東北,任東北民主聯軍後勤部政治委員、東北軍政大學副政治委員兼東北航空學校政治委員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共八大代表,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常委。

生平

早年生涯

1924年4月,吳溉之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7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任共青團平江縣委組織部長[1]。1925年,入黃埔軍校第四期學習,參加北伐戰爭,在國民革命軍第二軍第二師第四團任連黨代表、團政治助理員[2]。1927年4月,在上海總工會政治處任宣傳幹事。四一二政變時被逮捕,保釋出獄後到武漢任工人糾察隊隊副,後加入賀龍第二十軍警衛營當排長,參加南昌起義[3]

1927年11月,受中共中央派遣到程潛第六軍從事兵運工作,任連長。1928年春被驅逐,到上海進行秘密活動。同年秋回平江,任平江游擊總隊黨代表,後編入紅五軍,歷任第三縱隊縱隊長、紅五軍政治部主任兼第一師政委,組織擴建湘鄂贛蘇區[4]。1931年,擔任紅三軍團政治部組織部部長、供給部政治委員、軍事裁判所所長,參加歷次反圍剿戰爭[5]。之後參加長征,到達陝北後,任中共中央黨務委員會秘書、補充師政治部主任。1936年起,歷任軍委總政治部組織部部長、中共陝北省委軍事部副部長、宣傳部長等職[6]

抗日戰爭與二次國共內戰

1938年1月,吳溉之任八路軍政治部組織部部長兼軍法處處長。後改任中央軍委總政治部直屬工作部部長、鋤奸部長等職[7]。1945年4月,吳溉之出席了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並參加了代表資格審查小組的工作。

1945年11月,任東北民主聯軍後勤部政委[8]。不久,兼任中共通化省委書記、通化軍區政治委員[9][10]。1946年2月,指揮部隊鎮壓通化暴亂[11]。1946年6月起,任東北航校政委、東北軍政大學副政委等職,負責培養中共軍政幹部。1949年4月,吳溉之又改任華中軍政大學副政委[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書記。1956年9月,吳溉之任中共中央監委候補常委、常委[13]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68年7月2日在北京病逝。

身後

1979年8月,中共中央宣佈為其平反。

家庭

  • 第一任夫人:劉釗(劉秀蘭)
  • 第二任夫人:徐依群[14]
  • 第三任夫人:聶元梓[1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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