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奇譚》(英語:The Jungle Book,1894年,又稱《叢林之書》、《叢林故事》等,其中毛克利的故事又稱《小泰山》)是由魯德亞德·吉卜林著作的故事集。本故事集第1次刊登在1893年至1894年的雜誌上。原始的出版品包含了插圖,一些由魯德亞德的父親——約翰·洛克伍德·吉卜林創作的繪畫。魯德亞德自出生到6歲以前,都生活在印度。此後又相繼在英國生活10年,在印度生活6年半。19世紀80年代中期,魯德亞德開始以記者身份週遊印度。次年,魯德亞德開始了返回英國的長期旅行,他途經緬甸中國日本美國,再橫穿大西洋,到達目的地倫敦。婚後的四年裏,魯德亞德·吉卜林選擇居住在美國佛蒙特州,他在那兒寫下了《叢林奇譚》的故事[1]

Quick Facts 叢林奇譚, 原名 ...
叢林奇譚
Thumb
《叢林奇譚》於1894年,基於約翰·洛克伍德·吉卜林繪圖的原始麥克米倫版本壓印浮凸封面
原名The Jungle Book
作者魯德亞德·吉卜林
類型兒童文學
系列叢林奇譚
語言英語
故事背景地點Lost city 編輯維基數據
發行資訊
插圖約翰·洛克伍德·吉卜林(魯德亞德的父親)
出版機構麥克米倫出版公司
出版時間1894年
出版地點英國
媒介印刷品(精裝與平裝)
系列作品
前作"In the Rukh"
續作叢林奇譚二部曲
規範控制
ISBN
Close

概要

這本書裏面的故事(並且也包含了1895年隨後出版的《叢林奇譚二部曲》,包含了5個關於毛克利的未來故事)為虛構的,並使用擬人化方式的動物給予道德上的訓誡。舉例來說,〈叢林規律〉一節,制定了規則以保障個體、家庭和社群的安全。吉卜林加入了他所有知道的或著「關於印度叢林所聽到的或夢到的」廣泛事物[2]。其他讀者解析這種做法可能是對當時的政治和社會做出意喻[3]。當中最為熟知的,是圍繞在被印度叢林的狼群扶養之被遺忘的「人類小孩」,毛克利的3個冒險故事。其他故事中最為熟知的可能就是〈Rikki-Tikki-Tavi〉,英雄貓鼬的故事,和〈Toomai of the Elephants〉,關於年輕的大象教練的故事。科蒂克(Kotick),一隻白色海豹,為了牠的族群,尋找一個可以從獵殺中活下來的天堂,在一開始就被認為是猶太復國主義的比喻[4]。在吉卜林的用心寫作之下,每個故事都會承接上一個故事,並為下一個故事鋪路。

《叢林奇譚》由於它的道德成分很高,這本書變成了幼童軍童軍運動的兒童階段)的啟發性讀物,而其中「吼聲」的各種步驟更仿傚狼群們的開會局面。這種全書的使用許可授權是由童軍運動創始者羅拔特·貝登堡向吉卜林請求後取得;而貝登堡原來只是請求吉卜林可否使用《金氏》裏面的〈金氏遊戲〉部分運用在他的計劃,發展成可以提振士氣,並適合城市內工人階級小孩的計劃。阿克拉,《叢林奇譚》中的狼族首領,其名稱傳統上被拿來稱呼幼童軍團的團長。

這些故事沒有很正確的描述狼哺育上的生物學特徵:在真正的狼群當中,只有最高級的父狼(這裏指阿克拉)和母狼才有資格哺育。

衍生作品

電影
動畫電影
動畫電影短片
電視劇
動畫劇集
動畫電視短片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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