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郡,中國南北朝、唐朝時設置的郡。 南朝梁普通六年(525年)置南陵郡,屬南豫州。治所在赭圻城(今安徽省繁昌縣西北三十里)。以南陵戍為名。後治南陵縣(今安徽池州市貴池區西南)。轄境約當今安徽池州市、青陽縣及銅陵市義安區部分地。中大同元年(546年)屬揚州。南朝陳於南陵郡置北江州。下轄南陵縣、臨城縣、石城縣、定陵縣、故治縣。隋文帝開皇九年(589年)隋滅陳,廢南陵郡,屬縣直屬宣州。 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改春州置南陵郡,治所在陽春縣(今廣東陽春市)。轄境相當今廣東省陽春市。下轄陽春縣、羅水縣(今廣東陽春市三甲鎮舊縣村古城)、流南縣(今廣東陽春市圭崗鎮)。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改南陵郡置春州。 參考文獻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隋代卷》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