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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秘書長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稱北約)的首席文職官員。作為一名國際外交官,北約秘書長負責協調聯盟工作、領導北約國際工作人員並主持北大西洋理事會和聯盟大多數主要委員會(北約軍事委員會除外)會議,同時也是北約的發言人。[1]北約秘書長沒有軍事指揮權力,北約的政治、軍事和戰略決策最終取決於各成員國。北約秘書長與北約軍事委員會主席、盟軍最高司令同為北約最重要的官員之一。
北大西洋公約第9條要求北約成員國「建立一個理事會,每個成員國都應有代表參加」。[3]北大西洋理事會據此成立。最初,理事會由北約各成員國外交部長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4]1950年5月,為了進一步加強成員國之間的協調,各國向理事會派遣了常駐倫敦的代表,負責監督組織運作。代表們在北大西洋理事會內擁有完全的決策權,同時北約各成員國外長間偶爾仍會舉行會議作為對代表工作的補充。[5]代表主席被賦予指導該組織及其工作的職責任。 [6]
理事會代表於1950年7月25日舉行首次會議,選舉美國代表查爾斯·斯波福德擔任主席。[7]此後北約經歷了一系列組織變革,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在單一盟軍最高司令領導下建立了統一的軍事指揮機構。[8]加之北約當時面臨的嚴峻挑戰,整個組織機構迅速發展,到1951年北約進行了重組,以精簡和集中其官僚機構。理事會代表被授權在包括國防、金融等方面的所有事務中代表本國政府,而不僅僅是外交事務,這大大增加了他們的權力。[9]
隨着代表權力的增加和組織規模的擴大,北約成立了以威廉·埃夫里爾·哈里曼為主席的臨時理事委員會。該組織在巴黎設立了一個官方秘書處來指揮北約的官僚機構。[10]該委員會還建議強化北約各機構並促進機構間的協調,同時提出需要由北大西洋理事會主席以外的人擔任聯盟的高級領導人。[11]1952年2月,北大西洋理事會據此設立秘書長一職,管理組織所有的文職機構、領導文職人員並為北大西洋理事會服務。[12]
里斯本會議後,北約各國開始物色適合的秘書長人選。最初曾考慮由英國駐美國大使奧利弗·弗蘭克斯出任該職,不過弗蘭克斯拒絕了這一職位。隨後,北大西洋理事會於1952年3月12日推選時任英聯邦關係大臣的黑斯廷斯·伊斯梅擔任北約秘書長。 [13]與後來出任北大西洋理事會主席的歷任秘書長不同,伊斯梅被任命為理事會副主席,而斯波福德則繼續擔任主席一職。伊斯梅之所以被選中主要是因為他在二戰期間是溫斯頓·丘吉爾的參謀長,在盟軍中有很高地位。同時作為軍人和外交官,他被認為是能勝任這一職位的最佳人選之一,得到了北約各成員國的全力支持。[14]
數月後,隨着斯波福德從北約退休,北大西洋理事會的結構發生了小幅變化。每年有一位理事會成員被推選為北大西洋理事會主席(主要為象徵性職位),北約秘書長則正式成為理事會副主席,同時擔任各會議主席。[15]伊斯梅擔任秘書長一職直至1957年5月退休。 [16]
繼伊斯梅之後,國際外交官、比利時前首相保羅-亨利·斯巴克當選第二任北約秘書長。與伊斯梅不同的是,斯巴克沒有軍事經歷,所以他的任命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聯盟的軍事性。[17]1956年12月北約外長會議在確認斯巴克任命的同時,北大西洋理事會還擴大了秘書長在組織中的作用。由於蘇伊士危機導致聯盟內部關係緊張等原因,理事會發表決議允許秘書長「隨時向捲入爭端的成員國政府非正式地提供人員協助,並在徵得成員國同意後啟動或促進調查、調解或仲裁程序。」[18]
北約各國於1952年4月4日選出第一任秘書長。自此之後,共有12位外交官曾正式擔任秘書長一職。這些外交官來自8個國家,其中3位秘書長來自英國、3位來自荷蘭、2位來自比利時、1位來自意大利、1位來自德國、1位來自西班牙、1位來自丹麥、1位來自挪威。此外秘書長任期之間還曾有過三次短暫空缺,皆由副秘書長代理秘書長職責。
任次 | 圖像 | 秘書長 | 就職 | 離職 | 任職時間 | 此前職位 | 國籍 |
---|---|---|---|---|---|---|---|
1 | 黑斯廷斯·伊斯梅 (Hastings Ismay) (1887–1965) | 1952年3月24日 | 1957年5月26日 | 5年53天 | 英聯邦關係大臣 | 英國 | |
2 | 保羅-亨利·斯巴克 (Paul-Henri Spaak) (1899–1972) | 1957年5月16日 | 1961年4月21日 | 3年340天 | 比利時首相 | 比利時 | |
3 | 迪爾克·斯蒂克 (Dirk Stikker) (1897–1979) [a] | 1961年4月21日 | 1964年8月1日 | 3年102天 | 荷蘭外交大臣 | 荷蘭 | |
4 | 曼利奧·布羅西奧 (Manlio Brosio) (1897–1980) | 1964年8月1日 | 1971年10月1日 | 7年61天 | 意大利駐英國大使 | 意大利 | |
5 | 約瑟夫·倫斯 (Joseph Luns) (1911–2002) | 1971年10月1日 | 1984年6月25日 | 12年268天 | 荷蘭外交大臣 | 荷蘭 | |
6 | 彼得·卡靈頓 (Peter Carington) (1919–2018) | 1984年6月25日 | 1988年7月1日 | 4年6天 | 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大臣 | 英國 | |
7 | 曼弗雷德·韋爾納 (Manfred Wörner) (1934–1994) [b] | 1988年7月1日 | 1994年8月13日† | 6年43天 | 德國國防部長 | 德國 | |
– | 塞爾焦·巴蘭齊諾 (Sergio Balanzino) (1934–2018) [署任] | 1994年8月13日 | 1994年10月17日 | 65天 | 北約副秘書長 | 意大利 | |
8 | 維利·克拉斯 (Willy Claes) (1938年出生) [c] | 1994年10月17日 | 1995年10月25日 | 1年3天 | 比利時外交大臣 | 比利時 | |
– | (Sergio Balanzino) (1934–2018) [署任] | 塞爾焦·巴蘭齊諾1995年10月20日 | 1995年12月5日 | 46天 | 北約副秘書長 | 意大利 | |
9 | 哈維爾·索拉納 (Javier Solana) (1942年出生) | 1995年12月5日 | 1999年10月14日 | 3年313天 | 西班牙外交大臣 | 西班牙 | |
10 | 喬治·羅伯遜 (George Robertson) (1946年出生) [d] | 1999年10月14日 | 2003年12月17日 | 4年64天 | 英國國防大臣 | 英國 | |
– | 亞歷山德羅·米努托-里佐 (Alessandro Minuto-Rizzo) (1940年出生) [署任] | 2003年12月17日 | 2004年1月1日 | 15天 | 北約副秘書長 | 意大利 | |
11 | 夏侯雅伯 (Jaap de Hoop Scheffer) (1948年出生) [e] | 2004年1月1日 | 2009年8月1日 | 5年212天 | 荷蘭外交大臣 | 荷蘭 | |
12 | 安諾斯·福格·拉斯穆森 (Anders Fogh Rasmussen) (1953年出生) | 2009年8月1日 | 2014年10月1日 | 5年61天 | 丹麥首相 | 丹麥 | |
13 | 延斯·斯托爾滕貝格 (Jens Stoltenberg) (1959年出生) | 2014年10月1日 | 2024年10月1日 | 10年0天 | 挪威首相 | 挪威 | |
14 | 馬克·呂特 (Mark Rutte) (1967年出生) | 2024年10月1日 | 現任 | 74天 | 荷蘭首相 | 荷蘭 |
北約秘書長並沒有正式的遴選程序。傳統上各成員國會就下一任秘書長人選達成一致共識。這一程序通常通過非正式的外交渠道進行,不過有時仍可能出現分歧。例如,2009年由於土耳其的反對,安諾斯·福格·拉斯穆森擔任秘書長時曾引發爭議。[27]
按慣例北約的最高軍事長官(即歐洲盟軍最高司令)由美國人擔任,北約秘書長則由歐洲人擔任。不過北約憲章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加拿大人或美國人不能出任秘書長。[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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