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破裂關係結束,或分手失戀等,是指以死亡喪偶)以外的任何方式終止關係。該行為當由關係中的成員單方面發起時,通常被稱為「拋棄」[1][2][3][4],俗語稱「被甩」。

該用語一般用於未結婚的情侶,而已婚伴侶通常稱為分居離婚。當一對已訂婚的伴侶分手時,通常被稱為「婚約終止」等。

該現象相關議題當今受社會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和傳播學學者深入研究。

模型

已經有若干解釋關係破裂過程的心理學模型,許多人認為「關係破裂分階段」。[5]

導致分手的階段

L. Lee[6]提出,最終導致分手有五個階段:

  1. 不滿意 – 一方或雙方對關係不滿意
  2. 暴露 – 雙方都相互認識到關係中的問題
  3. 協商 – 雙方都試圖通過協商解決問題
  4. 解決與轉型 – 雙方都協商的解決方案去做
  5. 結束 – 提出的解決方案無法糾正問題,未能採取更好的解決辦法

分手的循環

Steve Duck和Felix Feng概述了關係破裂的7個階段循環:[7]

  1. 自我懷疑
  2. 對雙方關係不滿
  3. 社會退縮
  4. 對不滿的原因探討
  5. 公開承認
  6. 整理記憶
  7. 重塑自己的社會價值觀

預示着婚前分手的因素

Hill、Rubin和Peplau[8]找到了5個婚前分手的因素,Felix Feng 另補充兩條:

  1. 關係中不平等的參與感
  2. 年齡差異
  3. 不同的教育訴求
  4. 智力差異
  5. 身體吸引力的差異
  6. 觀念差異
  7. 認知偏差

情侶分手理論

1976年,社會學家黛安·沃恩提出的情侶分手理論(Uncoupling theory)提到了有意識分手英語Conscious uncoupling的概念,指出在關係破裂的動態過程中有一個「轉折點」,這個轉折點可能只有在事後才能發覺。在轉折點之後是一段過渡期,伴侶的其中一位會在潛意識里知道他們的關係即將終結,但仍會堅持一段時間,有時會達到幾年[9]

沃恩認為分手過程中提出者和接受者是不對稱的,前者已經開始悼念關係的失去,並且對沒有另一方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有了心理準備[10]。後者必須開始追上這個過程,做出將身份從愛情中抽離的轉變,需要不再對提出者的二人關係抱有幻想,並且為分手找到合理的理由[11]

因此沃恩認為「從關係中抽離出來需要對自我在幾個層面上重新定義:在私人想法上、伴侶之間以及關係存在於的更大社會背景中」[12]。她認為「當伴侶定義了他們自己,並且被其他人定義為分開的而且各自獨立(作為伴侶不再是身份認同的主要來源)時,鏈結解除就算是完成了」[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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