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美國公民身份的意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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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美國公民身份的意義和價值》(英語:Protecting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American Citizenship),或稱第14160號行政命令,是美國第47任總統當勞·特朗普於2025年1月20日(其第二任期開始的第一天)簽署的一份行政命令。這份行政命令通過挑戰之前對於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公民權條款的主流解釋,來終止無條件的出生公民權。在此行政命令下,非法移民和臨時簽證持有者(如遊客、學生、臨時勞工)在美國內所生子女不能自動獲得美國公民權,這個規定類似目前英國、澳洲等國的規定,即兒童父母至少有一方是公民永久居民(在一些國家也常被稱為「PR」或「綠卡持有者」),他們在那個國家出生的子女才能自動獲得公民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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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60號行政命令
「保護美國公民身份的意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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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序號14160
總統當勞·特朗普
簽署日期2025年1月20日
聯邦公報》細節
《聯邦公報》文檔序號2025-02007 編輯維基數據
發佈日期2025年1月29日 編輯維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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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所有於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者,皆為合眾國及其居住州之公民。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節選)

出生公民權出自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最初是為了保障黑人權利而設立。美國內戰後南方多州推出黑人法令,表面看來並未恢復奴隸制,但實際卻在許多方面嚴重限制了黑人權利。[2]為了為黑人增加憲法的保障,美國國會提出憲法第十四修正案。[3]其中「所有於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者,皆為合眾國及其居住州之公民」這一條款的制定,是為了給予「美國公民」一個清晰的定義。

1895年,出生於美國的華人黃金德返美時,被美國移民局引用《排華法案》拒絕入境。黃金德起訴政府,要求承認自己的公民權,是為合眾國訴黃金德案。1898年美國最高法院對此做出裁決,將第十四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明確解釋為「凡在美國出生的兒童即成為美國公民」。

條款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提到在美國出生、並「受其(美國)管轄」(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的人具有美國公民權。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試圖重新解釋「受其(美國)管轄」這一條件。[4]因為特朗普認為有兩類人不算「受其(美國)管轄」,[5]因此他們在美國出生的兒童不能自動獲得美國公民權:[6]

  • 兒童出生時,母親在美國沒有合法居留身份,而父親既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合法永久居民[6]
  • 兒童出生時,母親以臨時身份(如學生簽證、工作簽證、旅遊簽證或以免簽證計劃等入境並臨時居留)居住在美國,而孩子出生時父親既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合法永久居民。[6]

該行政命令僅對命令發佈之日起30天後出生的人有效,即適用於2025年2月19日以後出生的兒童。[6]

相關法律挑戰

該行政命令一經公佈,即引起公眾極大關注,同時被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亞裔法律聯盟英語Asian Law Caucus等起訴。[7]2025年1月21日,18個州檢察長馬薩諸塞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挑戰該命令的合法性。[8]類似的訴訟也在華盛頓西區聯邦地區法院[8]馬里蘭聯邦地區法院被提交。[9][10]

2025年1月23日,華盛頓州聯邦地區法院的約翰·C·考夫諾爾英語John C. Coughenour下令暫時阻止該行政命令,他稱該行政命令「公然違憲」(blatantly unconstitutional)。[11][12]

2025年2月6日,馬里蘭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波德曼(Deborah Boardman)以該行政命令「違背了具有 125 年曆史的最高法院判例,也違背了我國 250 年的出生即為公民的歷史」,裁定違憲以及無限期禁止該行政命令實施。[13][14]

2025年2月10日,新罕布什爾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拉普拉內(Joseph Laplante)發表初步禁令,阻止特朗普廢除出生公民權的行政命令。[15]

2025年2月13日,麻薩諸塞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索羅金(Leo Sorokin)以出生公民權「並不取決於孩子父母的身份,也不必像被告所主張的那樣具有排他性」,裁定特朗普的行政命令違憲,要求暫緩執行總統川普的終止「出生公民權」行政令。[16]

2025年2月19日,三藩市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駁回川普政府請求暫停西雅圖聯邦法官全國禁止實施第14160號行政命令,仍維持下級法院裁決。[17]

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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