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俄羅斯全面入侵烏克蘭期間,烏克蘭某些公民和官員與俄羅斯政府或軍方之間存在一些軍事和政治合作。這些活動在當地通稱為「通敵」,中文圈一般稱「通俄」(中文圈亦稱「烏奸」)。個體則被稱爲「親俄合作者」,在烏克蘭法律中可以被定義為叛國。
法律規定
俄羅斯於2022年2月24日全面入侵烏克蘭後,烏克蘭最高拉達通過了兩項關於反通俄的法律,隨後由烏克蘭總統弗拉基米爾·澤連斯基簽署: [1][2]
- 第5143號法案對烏克蘭刑法第111-1條的「叛國罪」進行了補充。根據修正案,對在俄羅斯佔領的領土上組織選舉或試圖獲得權力的行爲需要負上刑責。
- 第5144號法律草案修正了烏克蘭刑事法和刑事訴訟法。法律條文增加了與「通俄」相關的內容,對公開否認俄羅斯對烏克蘭的武裝侵略、支持俄羅斯的行動、宣傳和轉移物質資源的行為進行懲罰。
自2014年俄烏戰爭爆發以來,烏克蘭政府就一直在討論有關反通俄的法律,但烏克蘭當局擔心太多在被佔領土上的平民可能會受到影響。為了起訴通敵者,當局制定了關於叛國罪、資助恐怖主義、阻撓烏克蘭武裝部隊的合法活動等的標準。新法律使得可以對與佔領者合作的個體或機構進行法律制裁,例如,對國家安全的損害(如叛國罪)。 [3]
- 公開否認俄羅斯武裝侵略烏克蘭、佔領其領土、否認烏克蘭國家主權(包括其被佔領土)。
- 支持侵略國的行動,並呼籲其他人與其武裝部隊或佔領當局合作。
- 自願在佔領當局或另外部門擔任職務,參加被佔領土的非法選舉或公民投票(最高可被判10年監禁)
- 在教育機構宣傳侵略國利益,推動或實施侵略國形式的教育(最高可被判3年監禁)
- 將物質資源轉移給俄羅斯軍隊或其他部門(最高可被判5年監禁)
- 組織和進行政治活動以支持佔領或參與其中(最高可被判20年監禁)
- 自願擔任佔領當局組建的執法或司法機構的職務,參加非法武裝或準軍事組織或協助他們參加針對烏克蘭的作戰行動(最高可被判15年監禁)
- 在非法政府機構擔任官員,造成人員死亡或其他嚴重後果(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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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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