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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區地理區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衛藏或譯烏思藏(藏語:དབུས་གཙང,威利轉寫:dbus gtsang,藏語拼音:Yü-Zang),是藏區傳統和文化上的一個地區,也是西藏文化的中心地域。所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西藏自治區大致包含了衛藏和康區的西部地區。
衛藏位於大藏區的中部和西部,包含了雅魯藏布江流域,向西延伸至岡仁波齊峰,向北到達羌塘,南部則以喜馬拉雅山脈為界。有時候,羌塘和阿里地區也被包括在衛藏之內。
衛藏是「衛」和「藏」兩個地區的合稱。其中的「衛」漢語又稱前藏,大致相當於現今的拉薩市(當雄縣除外)、山南市和林芝市西部(工布江達、米林、朗縣三縣及巴宜區);「藏」漢語又稱後藏,大致相當於現今的日喀則市(北方小部除外)。前藏與後藏是清朝的劃分,藏人並不如此稱呼。
最早,「衛」和「藏」由藏傳佛教的兩個不同教派統治:「衛」由格魯派統治,「藏」由薩迦派統治。1642年固始汗出兵統一了兩地,支持五世達賴喇嘛成立甘丹頗章政權統治衛藏。清朝統治西藏後,雍正帝試圖分出後藏交給班禪喇嘛,來達到分散達賴喇嘛權力的目的,但失敗了,班禪喇嘛僅僅控制了日喀則附近很小的領地。[1]:266-267元明兩朝稱呼西藏的「烏斯藏」即當時習稱的「衛藏」,係因藏語「དབུས」(烏斯意為中央)發音簡化為「衛」。「衛」乃藏語音譯,非漢語「衛所」之義;「衛藏」之所以稱「前藏」與「後藏」,實因達賴、班禪分居二地之故。[2]清朝稱其為衛藏,後改稱西藏。1906年至1913年期間,以及1950年,班禪喇嘛試圖恢復其在後藏的領地,但被噶廈政府拒絕了。[1]:266–267,277–286
元朝設置烏思藏宣慰司。此後在宣政院統轄下,烏思藏與阿里地區合併,設置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元末,帕木竹巴政權取代薩迦政權,統治衛藏的藏族首領絳曲堅贊被元朝封為「大司徒」,他以「宗」為行政單位,取代薩迦時期的「萬戶制」,在衛藏設立13個宗,各宗設有宗本,由絳曲堅贊直接任免。[3]明洪武七年(1374年)被改置烏思藏都指揮使司。
甘丹頗章政權統治衛藏後,延續了帕木竹巴時期建立的宗谿制度,到1793年時噶廈在衛藏共設124個宗與谿卡。[3]
中華民國設置、但未能實際統治的西藏地方,其地域大致與衛藏相當。後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原西藏噶廈政府統治的地域設置西藏自治區,該自治區包括了衛藏大部分地區以及康區的西部。
衛藏是藏文化的大本營和中心地區。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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