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式步槍(英語:Chiang Kai-shek Rifle),為毛瑟1924年式步槍的中華民國授權生產版本,使用7.92×57mm尖頭毛瑟步槍彈。1935年由鞏縣兵工廠(兵工署第十一廠)生產,成為國民革命軍的制式步槍。後來逐漸取代各兵工廠生產的漢陽八八式步槍。
中正式步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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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栓動式步槍 |
原產地 | 中華民國 |
服役記錄 | |
服役期間 | 1935年-1980年代 |
使用方 | 國民革命軍 中華民國國軍 |
參與戰爭/衝突 | 第一次國共內戰 第二次中日戰爭 緬甸戰役 第二次國共內戰 韓戰 法越戰爭 越南戰爭 |
生產歷史 | |
研發日期 | 1935年 |
生產商 | 鞏縣兵工廠、金陵兵工廠、漢陽兵工廠、廣東兵工廠 |
生產日期 | 1935年-1950年代 |
製造數量 | 60萬-70萬支左右 |
基本規格 | |
重量 | 4.08公斤(9.0英磅) |
長度 | 1,110 mm(44吋) |
槍管長度 | 610 mm(24吋) |
子彈 | 7.92×57毫米毛瑟彈 |
口徑 | 7.92毫米 |
槍機 | 旋轉後拉式槍機 |
發射模式 | 連發 |
槍口初速 | 810 m/s(2,700 ft/s) |
有效射程 | 500米(1,600呎) |
供彈方式 | 5發橋夾,內置彈倉 |
瞄具 | 機械瞄具 |
歷史
中正式步槍的製造起源要自1933年的國軍制式武器會議所做出的決定。這場會議主要是解決當時國民革命軍中武器五花八門的嚴重問題,在會議中決定採用毛瑟公司的標準型M24步槍,相較當時的傳統長槍管步槍而言,是在毛瑟Gew 98式步槍基礎上,用600mm短槍管的卡賓槍概念代替740mm的全長槍管),子彈則沿用國內長期穩定量產的7.92×57毫米毛瑟彈降低後勤負擔;1934年國民政府財政部為稅警總團軍備需求向德國毛瑟公司訂購一萬支M24裝備,兵工署藉此透過當時財政部部長孔祥熙向毛瑟索取技術資料。在1934年時,財政部取得了M24步槍的全套工作圖、用料表、檢驗樣板、對板圖,這批生產資料隨即交給生產四年式步槍的鞏縣兵工廠進行試製,但因為檢驗樣板為使用過的舊品,因此產製的試作品有部分誤差。[1]
1935年,國民政府兵工署技術司向德國兵工署索討M24步槍的全套技術資料,德國政府同意讓渡這批資料,中國方面派遣曾經在德國學習兵工的毛毅可赴德國將資料帶回。1935年7月,新型步槍開始試產。1935年(民國二十四年)8月,國民政府將新槍定名為「二四式步槍」,最初在槍身機匣上打上「二四式」印記。得名於當時的軍事委員長蔣中正,因此之後又定名為「中正式步騎槍」,槍身機匣打上「中正式」印記。
中正式與原版毛瑟M24步槍不同之處,是它配賦刃長19吋(484.5毫米)、全長575mm的刺刀,當時主流刺刀長度多在17吋以下,中正式配備的刺刀尺寸是因應槍枝尺寸縮短後必須彌補的長度劣勢,在白刃戰與日本三八式步槍有一搏之餘地。1935年雙十節後,該槍正式開始大量生產。1937年兵工署在署長俞大維的領導下還制定《中正式步槍應用材料規範》,將製造圖、需求材料規格、加工技術完整記載,這是在洋務運動以來中國第一款生產不需仰賴外國技師協助即可製造的步槍,因此後人將中正式步槍當成是中國第一種採用統一規格的制式步槍,軍閥混戰期間中國軍隊武器繁雜的局面開始發生改變。到抗日戰爭爆發,鞏縣兵工廠因日軍入侵遷廠而中斷量產為止共生產了11萬餘支,有三間兵工廠遷往四川與廣西後調整製槍機械改製中正式步槍。截止1949年停產時,中正式步槍產量達到70萬支左右。在軍隊急需大量武器裝備的戰爭期間,這個產量遠不及其他主要參戰工業化國家的產能,反映當時中國工業基礎薄弱,外加上戰亂兵工廠一再搬遷的影響。
到抗戰結束前中正式步槍成為國民革命軍陸軍的重要裝備,在抗日戰爭具有一定貢獻。國共內戰時國軍雖然武裝中有大量從投降日軍中繳獲的日製步槍及美國援華的步槍/衝鋒槍,但該些軍械因彈藥未能國產,因此使用上有諸多侷限,中正式步槍仍是國軍重要的步兵裝備。國軍撤台時,其部隊多半為重建多次的殘軍,操作軍械五花八門,中正式步槍因此失去國軍主力軍械地位。隨後因恢復美援,美製M1加蘭德步槍及M1卡賓槍統一步兵武器規格,缺乏彈藥產線的中正式步槍退出第一線部隊,用於軍訓出操。
國共內戰後解放軍除了在戰場上繳獲以外還完整接收西南地區的軍工設備,因此有不少數量的中正式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服役。韓戰時,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前,以第五十軍為例仍配備有中正式步槍6,111支,在解放軍部隊退役後大批轉入民兵部隊中服役至1980年代,撥交民兵的中正式因彈藥全面蘇聯化之故,因此被改膛使用7.62×39mm子彈。
生產廠
中正式步槍初期僅有第十一廠(鞏縣兵工廠1938年改稱)量產,但十一廠在抗戰初期因第二次遷廠期間遭空襲,步槍生產機具遭到重創,因此從湖南遷入四川後被迫停產中正式步槍,導致後來十一廠在步槍量產業務上消失,由其它兵工廠繼續承接中正式步槍量產任務。但因為兵工廠拆遷中進行機具交換,導致後世研究中正式步槍生產廠的混淆。
1937年6月的抗戰前夕,第二個量產中正式的兵工廠是兩廣事件後被收入南京政府管理的四一廠,它們將原有產製元年式步槍的製槍機具改製中正式,隨後四一廠內遷廣西,至1944年為止都持續中正式步槍量產。
接着第一兵工廠與第二一兵工廠在拆遷至西南地區後也逐步修改製槍機組改製中正式,但是它們的生產機具在內遷四川的過程中已進行調整,因此產能與戰前產製步槍能量相較有所差別。
第一兵工廠的機具在1938年6月武漢會戰前奉命拆遷至湖南辰溪,拆遷過程中,在1938年9月兵工署下令其製槍廠運往四川與先行遷入四川重慶二一兵工廠合併,自1939年起二一廠開始量產漢陽八八式步槍,直到1943年10月才完成機具改造量產中正式。而一廠後續也因戰爭內遷四川,但機具因棗宜會戰導致湖北與四川之間的航運中斷而分散,此時兵工署將十一廠的運入四川殘餘機具撥交給一廠,與一廠已遷入四川的生產機具拼整後在1942年7月開始量產中正式步槍。由於一廠和二一廠的機具調整,因此會有戰前不造步槍的二一廠卻成為抗戰期間的主力步槍生產廠,戰前以漢陽造為名的一廠產能區居二線的狀況。
為了使中正式步槍的製作標準化,國民政府在重慶二一廠下特成立二一廠技校(今重慶理工大學),對外化名「世繼公學」,專門培訓中正式步槍的研發製造管理人員。
抗戰後,國民政府將位於西南地區的兵工廠進行生產整理,將原先分散於三處的製槍廠通通併入二一廠。其他曾生產中正式步槍的廠家還有浙江鐵工廠以及在台灣的六十廠(今205廠),此外各戰區的修械所或是游擊隊經營的小型兵工廠也仿製過中正式外形的步槍,但是其性能、作工與正規兵工產量產的中正式步槍相去甚遠。
彈藥問題
德國軍方的射擊試驗表明,在短槍管的毛瑟標準型步槍上使用原有的採用154格令(9.98克)尖頭彈的7.9mm S彈由於發射藥(3.2克)過多會導致過大的槍口焰和衝擊波,而採用198格令尖頭彈的7.92mm sS彈(發射藥2.85克)的槍口焰和衝擊波只是比舊的長槍管標準步槍略大,適合在短槍管的標準型步槍上使用。因此7.92mm sS槍彈後來成為德軍的標準步槍彈用於毛瑟Kar98k步槍。由此可見,同樣使用7.92×57mm尖頭形毛瑟槍彈的中正式步槍也存在引進與之配套彈藥的問題,配套彈藥的問題使它在戰場上的表現受到影響。
使用國
相關條目
備註
參考來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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