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此條目的主題不是上海特別市政府 (日佔時期)。 關於上海最高行政當局史,請見「上海市政府」。上海特別市政府是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上海市的最高行政機關,於民國16年7月7日成立,其依據為民國16年5月頒佈的《上海特別市暫行條例》和民國17年7月頒佈的《上海特別市組織法》,民國19年5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頒佈《上海市組織法》,改上海特別市為上海市。上海特別市政府是上海市、區兩級建制成立的開端。[1] 快速預覽 上海特別市政府, 基本資料 ...上海特別市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本資料授權法源上海特別市暫行條例 → 上海特別市組織法主要官員市長黃郛 → 吳震修(代) → 張定璠 → 張群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27年7月解散日期1930年5月聯絡資料1927年至1933年的上海特別市政府及上海市政府辦公大樓地址楓林橋交通路(今平江路48號)關閉 主要官員 市長 黃郛(民國16年5月-民國16年8月) 張定璠(民國16年8月-民國18年3月) 張群(民國18年3月-民國19年5月) 參考文獻 [1]上海市政府.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25). 參見 中華民國主題 上海主題大上海計劃 上海特別市政府舊址 先前機關:上海特別市臨時市政府 上海最高行政機關民國16年7月至民國19年 後繼機關:上海市政府 這是一篇與上海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