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股鹽場,是臺灣製鹽總廠在臺灣所設的六大鹽場中最大者,該鹽場總佔地2,800餘公頃[1],位在臺南市七股區與將軍區轄區內。七股鹽場的鹽田包含台區鹽田、南鹽鹽田、七股新鹽灘第一工區(扇形鹽田)、七股新鹽灘第二工區(青鯤鯓鹽田)。鹽場共分為四個生產區,第一生產區位於頂山,第二生產區位於中寮,第三生產區位於台區和西區,第四生產區位於青鯤鯓。
此外,該鹽場也是臺灣鹽業史上最後一個鹽場,民國91年(2002年)5月最後一次收鹽後,該鹽場與臺灣338年的曬鹽史一同結束[2]。2003年台鹽民營化,將所有鹽田土地減資交回國有財產局。鹽田土地閒置後,成為許多鳥類的棲息地。近年來,整個七股鹽場,以及南側的七股溪出海口範圍,共同被劃入七股鹽田濕地,但鹽場並不位於台江國家公園的範圍內。
沿革
七股區及附近地區在過去即是臺灣適合曬鹽之處,清朝的洲北場、洲南場與瀨東場都曾在此落腳過,但先後都因洪水而再遷徙到他處,鹽田因此廢棄[2]。到了日治時期,才又重新將這一帶開發成鹽田。
台區鹽田
昭和10年(1935年),為因應日本工業需求,臺灣製鹽株式會社最早在此以「圍堤造地」將七股潟湖海埔地(今七股區鹽埕里西側與北側)開闢成鹽田,後來稱作「台區鹽田」,其佔地有337甲,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提倡建設新式鹽田後第一個開闢的鹽田,同時也是臺灣鹽業往大面積經營的示範鹽田。而為了經營鹽田,該會社便從臺南北門與嘉義縣布袋募集鹽工,後來這些鹽工在此定居而形成今天臺南市七股區鹽埕里。
南鹽鹽田
昭和13年(1938年),南日本鹽業株式會社興建南鹽鹽田(七股區中寮、頂山、西寮、鯤鯓至馬沙溝一帶),四年後(1942年)完工,佔地1,137甲。而在開發當時,為了取得土地遂強行徵收了當地居民的魚塭[3]。[1]
二次大戰結束後,日治時期的兩處鹽田均由臺灣製鹽總廠(台鹽實業前身)接收,成為七股鹽場,而同時為防堵私鹽以確保鹽稅收入,在此設有鹽警第一大隊部(其原址後來成為訓練臺灣本地鹽警的「臺灣省警察學校臺南分班」,今佳里國中後港校區旁)及碉堡等設施。
七股新鹽灘第一工區(扇形鹽田)、七股新鹽灘第一工區(青鯤鯓鹽田)
後來因國內用鹽需求日增,遂在民國60年(1971年)1月開始在台區鹽田以北,今將軍區中心漁港以南依地形蓋了七股新鹽灘第一、二工區,亦分別稱為「扇形鹽田」和「青鯤鯓鹽田」[4],於六年後(1977年)完工,而此扇形鹽田為戰後開闢唯一的扇狀鹽田。
結束曬鹽
因臺灣鹽業逐漸失去競爭力,遂於民國69年(1980年)後開始將「鹽灘」機械化,因而得遣散因此多出的鹽工。由於此時鹽村年輕人較想至外面的工廠就業,因此一部分的鹽工便接受了臺鹽的安排,但亦有堅持要留下來者,後來臺鹽因無法說服他們,便將頂山前(南鹽鹽田內)畫出一部分地繼續人工曬鹽。
而即使曬鹽機械化,臺灣鹽業依然無法競爭,於是臺鹽決定關閉臺灣所有的鹽場。民國90年(2001年)10月,臺鹽最後的180名鹽工結束了工作,隔年5月機械化鹽灘最後一次採收完成[3]。
鹽田資料
以下所列為七股鹽場的鹽田,民國時期分別由台區、中寮、後港、馬沙溝與鯤鯓五個場務所管理。
七股鹽鐵
日治時期此處便已有鐵道來運輸各結晶池產出的鹽,集中於中寮與馬沙溝的大堆後,再用帆船載着裝入草包的鹽從將軍溪出海,轉運到停在外海的輪船(俗稱「火船」)上。戰後初期沿用此制,但為減少轉運消耗,便利用美援於民國41至43年(1952年-1954年)增設軌道並跟臺糖鐵路接軌[3]。此後鹽廠產出的鹽改由臺糖小火車運到新營太子宮轉運臺(臺南市新營區南梓國小前),轉由臺鐵運送到高雄港13號倉庫,轉由輪船外銷[1]。但隨着公路運輸的逐漸發達以及鹽的停止外銷,最後便停止使用鐵路運輸。
七股鹽場內的鐵路有三條主要運鹽鐵路,貫穿台區及南鹽鹽田。目前該鐵道的車庫已經以「臺鹽七股機車庫」的名稱列為歷史建築[5]。
七股鹽場鐵道運輸路線可分為:
文化資產
與七股鹽場相關的文化資產原有四項,其中七股台區鹽警槍樓因地震傾倒而撤銷文資身分,現共有三項。
相關條目
參考來源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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