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
音樂類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搖滾(英語:rock and roll/rock 'n' roll/ rock & roll,有時為了區別於現代搖滾樂,可稱為早期搖滾樂)是一種音樂類型,起源於1940年代末期的美國,1950年代早期開始流行,迅速風靡全球。[1][2]搖滾樂結合了當時流行的非裔美國人藍調、鄉村音樂、爵士樂、[3]以及福音音樂。[4]雖然一些20年代的藍調[5]和30年代的爵士樂[3]已經具有搖滾元素,搖滾樂直到50年代才定型成一種獨立音樂流派。[6][7]
搖滾 | |
---|---|
風格起源 | 藍調、節奏藍調、 福音音樂、布基烏基、 鄉村音樂、爵士樂、 電藍調、跳躍藍調、 芝加哥藍調、西部搖擺、 民俗音樂、搖擺樂 |
文化起源 | 1940年代和1950年代開始於美國 |
典型樂器 | 電結他、低音提琴之後的電貝斯、鼓、鋼琴、銅管 |
衍生形式 | 搖滾樂、山區鄉村搖滾樂、流行樂、南方搖滾 |
人們日常使用的「搖滾樂」這個詞有兩個不同的意思,兩種用法都是正確的。《美國傳統英語字典》[8]和《韋氏詞典》[9]都把「搖滾樂」定義為從50年代流行至今的,帶有搖滾風格的樂曲統稱(包含後來出現的龐克搖滾、另類搖滾等)。《大英百科全書》則把「搖滾樂」定義為狹義的、流行於五六十年代的音樂風格;這種音樂後來發展成更兼容並包、更國際化的搖滾音樂(rock music)。[10]本條目介紹「搖滾樂」的第二種解釋。
最早的搖滾樂常把鋼琴和薩克斯管作為主要樂器,50年代中後期,結他逐漸取代了前者。[11]搖滾樂的節奏與同時代的藍調相仿,用小鼓強調每小節第二拍和第四拍(backbeat)。[12]經典搖滾樂一般使用兩把電結他(一把主音結他、一把節奏結他)、一把低音提琴或低音結他(50年代中期以後使用電貝斯結他)、和一套鼓組。[11]
搖滾樂以其靈活大膽的表現形式和富有激情的音樂節奏表達情感,受到了全世界年輕人的喜愛。在1960年代,搖滾樂開始廣泛流行起來。[13]樂曲在全世界傳唱,常給樂手帶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搖滾樂的力量已經遠遠超出了一種音樂形式,它影響了一代人的生活方式、時尚品味、處世態度,甚至語言。由搖滾樂發展出的其它音樂流派,通常不具有搖滾樂標誌性的反拍(backbeat)節奏。